【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5.24 03:59 am
民進黨立委昨天到法務部,為前部長施茂林說項,法務部長王清峰重申要捍衛檢察官形象,不願多說。
記者屠惠剛/攝影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等人昨天拜會法務部長王清峰,為前法務部長施茂林的回任案說項,王清峰含蓄表示「再講就傷人了」;至於有檢察官認為應由檢審會決定這項人事,法務部指當初是施茂林要求王清峰在五二○當天批示,避開檢審會。
法務部人事處指出,依「離職檢察官再任檢察官審核辦法」,訂有排除條款,對於在法務部、司法院擔任司法行政的政務官,若申請回任不須經檢審會審查,直接由法務部長決定。施茂林在五二○當天以司法行政的政務官申請轉任檢察官,可由部長王清峰直接批駁;如果施在五二○後再申請,與一般律師申請回任程序相同,必須經檢審會審核。
據了解,施茂林在五二○當天辦理部長交接事宜後,隨即提出回任申請。由於當天王清峰行程滿檔,下午赴高雄參加國宴,幫施茂林跑公文的人士還一度要求將公文傳真或派專人送到高雄,就是急著要王清峰決定;王清峰當晚出席國宴後,趕回台北了解,最後不同意施茂林回任。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余天、余政道等人昨天拜會王清峰時,特別為施茂林說項,希望王清峰重新考慮讓他回任;王清峰依然重申是為維護司法獨立,捍衛檢察官形象,還說:「再講就傷人了,不太好!」她不方便再多講什麼。
據了解,王清峰不願多談不准施茂林回任的理由,但知道內情的人士透露,王清峰的決定與施茂林在部長任內的作為有關,不准施回任,意在建立檢察官應具有高道德標準。
【記者洪肇君、白錫鏗、楊濡嘉、呂開瑞/連線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拒絕前法務部長施茂林申請回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志?昨天抨擊王清峰濫權,指回任檢察官同意權在檢審會,不在部長,且王上任後未立即指派檢審會委員,是部長怠惰。
林志?昨天提案要求檢審會儘速召集會議,並在大會中討論施茂林回任事宜。他以電子郵件寄給其他八位由檢察官互選出的檢審委員,尋求支持。
林志?說,依法院組織法與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的審議規則,回任檢察官的同意權在檢審會,不在法務部長,強調不管法院組織法或審議規則,「都是法律、法規命令」,王不應無視法規存在。
林志?指出,「我們這些司法官都是國家考試進來的!」法規既然規定,能否回任檢察官須由檢審會先審議,法務部長只有派任最高檢察署與否的權利,倘檢審會同意施茂林回任,而部長拒派最高檢,檢審會必須再開會,審議派任高檢或一審檢察署。
也是檢審會委員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秀敏贊成林志?說法,認為應該先送人審會討論後再說。桃園地檢署曾擔任人審委員的檢察官指出,過去檢察官回任都由人審會討論後再交法務部裁處,據他所知,目前審議規則並未更改。
林志?說,王清峰不僅在施茂林回任之事濫權,上任後也未立即指定檢審委員,「是部長怠惰」。他強調,這屆的檢審委員將於下月廿二日任滿,部長依法須派任四席委員,且指定一人為主席,「五二○接篆就該派任委員」。
法務部檢審會共十七席,檢察官互選九席,法務部長指定四席,檢察總長含自己在內指定四席。王清峰上任後,還未派任指定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