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猛造艦船員哪裡來? 軍職人員進駐海巡艦之門打開了
2018-07-15 11:52聯合報 記者
洪哲政╱即時報導
海巡署新造一千噸級台東艦(CG-133)及屏東艦(CG-135)成軍,蔡英文親臨校閱。記者劉學聖/攝影
馬政府時代製定「強化海巡編裝方案」,新造千噸級以上巡防艦船9艘已陸續服役,目前還有數艘100噸巡防艇尚未交船,而蔡政府執政後立即祭出「籌建海巡艦艇發展方案」,趕忙急造141艘艦艇。但面對艦隊分署人力不足,海巡署表示,除持續向行政院要求增補人力外,艦隊分署已開始進用海岸總局具航行或輪機專業證照軍職人員19人,派補至巡防艦艇職務,未來將依人力缺額狀況及軍職人員調任意願,進用軍職人員挹助人力。
立法院質疑,馬政府「強化海巡編裝方案」進入尾聲,各大型艦艇皆已成軍服役,而海委會海巡署艦隊分署107年度正式職員只有2713人,在艦艇人力編制上已有不足,蔡政府卻繼續籌編「海巡艦艇發展計畫」,預計打造141艘各型艦艇,讓早已捉襟見肘的人力更是無力負擔。
海巡署回應表示,艦隊分署由早年以沿岸近海執法為主的單純海上執法機關屬性,逐年賦予專屬經濟海域護漁、海事服務、遠洋漁業巡護與國家海洋漁權等任務。而97年12月行政院(馬政府)政策決定「強化海巡編裝方案」執行,總計新造千噸級以上巡防艦船9艘,100噸巡防艇28艘,籌建總噸位為1萬6800噸。106年6月行政院(蔡政府)核定「籌建海巡艦艇發展方案」執行,總計規劃新造600噸以上巡防艦船22艘;35噸以上巡防艇69艘;多功能艇50艘,合計141艘,籌建總噸位為3萬4000噸。
海巡署說,艦隊分署目前計有500噸級以上巡防艦20艘、巡護船5艘、20噸以上巡防艇及多功能艦125艘,總計150艘,總噸位約為4萬8000噸。
而依艦隊分署「巡防艦船艇勤務派遣規劃原則」,在海域劃分上:
東南沙海域:
東南沙海域距離台灣本島遙遠,以專案勤務方式獨立劃分海域巡防區塊。勤務上由艦隊分署1000噸以這新型巡防艦船執行,以每月3航次、每航次12日為規劃原則,巡護船每航次30日,並視海域情勢機動調整。
北方海域:
以台日重疊海域及東方海域(暫定執法線以西)為主要區域,包含西北海域。
南方海域:
以台菲重疊海域及西部海域為主要區域,包含澎湖及烏坵海域。
規劃以500噸級以上巡防艦船及未執行東南沙勤務的大型艦船執行,藉以妥適及時應處,各區域執勤能量不足時,機動調整調派鄰近海巡隊100噸級巡防艇支援應處。。
沿近海域:
台灣沿海及近海海域。
地區海巡隊以24小時保持1艘巡防艇於海上執勤應處,每日2至3趟為原則,並視地區海域情勢與需求規劃機動待命艇。
海巡署說,「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增建船艦需求人力,經行政院增核628人,海洋巡防總局(艦隊分署)自101年起,業請增396人有案,餘232人將再行檢討員額,並視勤、業務用人實需,持續向行政院請增員額。而艦隊分署將於108至116年,配合艦船艇汰換期程補充海勤人力,逐年請增預算員額479人,若獲行政院同意請增,至116年將可增加員額711人(232+479=711)。
海巡署表示,艦隊分署已持續檢討員額狀況,並適時提列水上警察特考及海巡特考等海上專業考試,至108年前已提列考試及訓練中計有386人,107與108年分別進用後,派補海巡隊艦艇職務,人力會更加充裕。
而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修正通過後,人事制度由警文併用改為軍警文併用,為補充海勤人力,艦隊分署已進用海岸總局具航行或輪機專業證照軍職人員19人,派補至巡防艦艇職務,未來將依人力缺額狀況及軍職人員調任意願,進用軍職人員挹助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