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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測速器罰單 竹縣全退、竹市拖
2008/03/07 14:56 瀏覽1,476|回應4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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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瑞典、彭淵燦、賈寶楠/新竹縣報導】 2008.03.07 02:52 am

新竹縣政府及警方昨天決定,全面撤銷警方使用運動測速器取締超速的違規罰單,共一萬兩千餘件;已繳款民眾全數退款,初估將退兩千多萬元,是國內有史以來最大宗的交通違規退款案。

退款兩千萬 史上最大宗

縣長鄭永金說,美國原廠已明確答覆運動用測速器「不能用來執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不能老大,錯就改,「即使借錢也要退還給民眾」。

使用同樣機型取締的新竹市警局,認為縣市儀器建置位置及使用狀況不同,取締四千餘件超速違規案,民眾不服可申訴,將針對個案從寬審核。

縣市警局處置不同調,引發「一國兩制」的爭議,民進黨籍市議員鄭宏輝說,執法者更應嚴以律己,竹市發現錯誤卻不肯退費,不知是何居心?如果堅持不退,將發動市議會民進黨團抗議,還被罰市民一個公道。

竹市不吐錢 議會要抗議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函覆立委邱鏡淳的文中已明確表示,新竹警方使用運動測速器雖經檢定合格,但使用仍應符合原廠聲明的方式、條件及限制範圍,才能確保儀器準確性與執法公信力。美國原廠既已函示「不應用於執法測速」,自應依原廠說明辦理。

標檢局指出,將建請全面清查各地執法用的雷達測速安裝及使用方式,與原廠說明是否相符,以免再發生類似情形,影響民眾權益。

新竹縣警方九十五年三月一日在台三線關西段、台一線湖口段,設置美國STALKER生產ATS機型的「全都錄」測照設備;經本報獨家報導ATS美國原廠在網頁就說明,這套儀器用於運動測速,不宜用於執法。

竹縣將求償 廠商剉著等

新竹縣警方向美國原廠函查,日前獲回覆「不能用於執法測速」,縣府昨天決定兩處測速器所取締一萬二千五百四十四件超速違規全數退款,金額達二千零五十三萬三千元。

縣警局交通隊長黃振煥說,簽約時就與廠商明訂不能違約和違法,否則處罰單作業費十倍罰款,每件罰單作業費約一百五十五元,將向廠商求償一千九百四十九萬餘元。

新竹市警局長邱豐光向市長林政則報告後,認為縣市雖採用同款儀器,但建置位置與使用狀況不同,警方會主動公告,違規人可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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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罰單 寄退款通知
2008/03/15 14:19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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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彭淵燦、黃瑞典/新竹市報導】 2008.03.15 04:19 am
  
新竹縣市政府決定運動型測速器取締的超速違規案全額退費後,縣市警局昨天寄發退款通知書給一萬六千多名車主,已繳罰款者可到監理所辦退款,尚未繳者,由監理站逕行註銷違規案。

新竹縣關西、湖口兩處「全都錄」取締超速案計一萬兩千五百四十四件,縣警局出動廿餘人,費時兩天印製、裝封,昨天派員將十二箱的退款通知書載到郵局,以掛號寄出,郵資多達卅一萬餘元,因得人工貼條碼,下周陸續寄出。

新竹市取締超速違規四千三百零七件,市警局已將車主、車號、違規時地列冊函各地監理所站註銷並辦退款。市警局昨起以雙掛號將退款通知書,郵寄車主,車主如因搬遷或出國致無法寄達,也會公示送達。

市警局交通隊長彭鏡泉說,已繳款車主收到通知書三個月內,檢具身分證、印章、收據到裁罰監理所辦退款,逾期可在五年內行政救濟,尚未繳款者,由監理所逕行註銷。有疑義洽市警局交通隊員陳靜蓮、陳龍全,電話(○三)五二五○三八二;縣警局交通隊(○三)五五一三五○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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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烏龍罰單 竹市願全退款
2008/03/08 10:00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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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彭淵燦、黃瑞典/新竹市報導】 2008.03.08 03:38 am
  
新竹市政府昨天表示,為顧及民眾對政府的信任感,新竹市警方使用運動測速器舉發的四千三百零九件超速罰單,將全數退款,市府會主動通知違規人,初估退款額逾七百萬元。

新竹縣市警方使用運動測速器取締超速爭議,新竹縣前天決定全數退款,新竹市要求當事人申訴,採個案從寬審核,縣市不同做法引起質疑。市府昨天下午邀集議員、監理、消費團體召開專案會議討論,由市府主秘陳清和主持。

市警局交通隊長彭鏡泉表示,美國原廠雖函覆「不應用於執法測速」,但「也能使用於交通工具測速功能」,他向經濟部標檢局詢問,標檢局認為雖已取得國內檢定合格,但仍應依原廠說明辦理,以免爭議。

市議員李妍慧認為,民眾無法檢測警方的測速設備是否精確,非常吃虧,主張新竹市也應全部退費;議員吳青山則認為,要民眾申訴不合理,應儘快全數退費;市議員李國璋認為退費要考慮公平性,如果惡意飆車也退費不妥。消費團體則認為應比照新竹縣做法。

律師李佳鈴表示,超速罰單屬行政處分,是依據測速器的數據舉發,原廠已說明不能用於執法,行政處分的依據恐有問題,成了違法處分。

陳清和聽取各方意見後,決定全面退款,由市警局函知各監理裁罰單位,警方也將主動通知違規人,接獲退款通知書的民眾,可帶身分證、印章、收據到裁罰機關退款,洽詢電話(○三)五二五○三八二陳靜蓮。

新竹縣決定全數退費後,警方和監理所昨天接到上百通詢問電話,縣警局交通隊長黃振煥說,退款作業已在進行,因件數達一萬多件,需要一些時間,警方會加速作業。為免詐騙集團行騙,警方提醒民眾不要上當,以接到退款通知書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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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測速器 「測」出官僚指數
2008/03/07 14:57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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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王瑞伶】 2008.03.07 02:52 am
  
什麼是官僚?對比新竹縣市警局處理運動測速器取締違規爭議的態度,就知道。

同樣強調「依法行政」,新竹縣以「政府機關不能帶頭違法」,明快決定退款,勇於承擔的態度,給依法行政做了最好註解。

反觀新竹市警方,「理直氣壯」地要求被罰民眾申訴,還語帶施恩的「會從寬審核」,「好官我自為之」心態,硬被比出來。

運動測速器不得用於執法的爭議爆發後,新竹縣警方始終站在火線擋子彈,沒想到市警局竟搬出儀器建置與使用狀況不同的怪誕理由拖延。

身為執法者,「新竹縣可以,新竹市為何不行」?難道新竹市是「一國兩制」的二等公民。竹市處理罰單爭議,不宜再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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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是政府 1個阿莎力、1個還在拗
2008/03/07 14:56 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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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瑞典、賈寶楠、王瑞伶/新竹縣報導】 2008.03.07 02:52 am
 
帶頭陳情的關西鎮民(左起)劉昌盛、陳光逢、魏煥彬、黃源慶,昨天得知新竹縣警方決定全面退還烏龍測速器的罰單罰款,十分開心。
記者賈寶楠/攝影

新竹警方使用運動測速器取締超速爭議,新竹縣政府全面退款,竹市要被罰民眾申訴逐案審查,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昨天批新竹市警局「知法犯法、硬拗、死不認錯」,應學習新竹縣從善如流,火速退款。

程仁宏說,美國原廠回覆給新竹縣市警方的說明,比網頁上註記「不宜用在執法」的措詞更強烈,「是不能用」;新竹市警方是執法單位,竟視而不見知法犯法,如何為民表率?

他說,新竹縣雖然拖了五個多月才決定全面退款,主要是等美方回覆確認是否不能用於執法,竹縣警方在文到後十天內就決定退款,值得肯定;反觀新竹市警方,還在找理由推拖,他認為「新竹市就不要再拗了吧!」

立委邱鏡淳指出,台灣是法治國家,新竹縣作法,顯示竹縣警方尊重法治,新竹市警局不認錯、不退費,罔顧民眾權益,他將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清查各地測速器是否合格,針對各地爭議,統一規範。

新竹地檢署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詹昭書表示,經這次爭議,政府對人民課罰時應更加嚴謹。新竹縣勇於面對問題「很不錯」;新竹市依個案審查,程序上雖無問題,但略顯被動,應更積極處理,因民眾申訴得花時間,應有更便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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