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8.02.27 04:47 am
楊姓男同志醫師上網交換色情光碟觀賞,被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推翻簡易庭的拘役55天判決,認定有「男男口交」、「男男肛交」等影像的光碟並非猥褻物,且警察「誘捕偵查」取證方式違法,改判決楊無罪;檢方認為判決離譜,在上訴書中請林法官全家一起看光碟,再審酌是否有觸法。
林孟皇法官引據大法官釋字第617號解釋,認為本案扣案光碟並非「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價值」,亦屬同性戀正常性行為的一環,應受法律保障。但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高怡修不服,在上訴書質問「敢問法官是否願意以扣案光碟與家人共賞?」用詞相當辛辣。
上訴書並指出,同志醫師自己上網留言,本來就有犯罪的意思,警察將楊約出來見面,是偵查技巧的運用,也一併上訴。
據了解,楊姓男同志醫師前年11月間,化名「阿力」上「同志銀媒」網站的「香蕉留言板」,點選進「VCD內褲交換」選項,並自稱是「陽光帥哥型」。
楊當時在網路上留下手機號碼,要求「雙連站換片…歐美日本都有…換20片以上…只換片…其他見面再說…無誠勿打」。台北市警大同分局以「釣魚」方式,將他約出交貨逮捕,在他住處搜出100片色情光碟。
檢察官以散布猥褻物品的妨害風化罪嫌將楊起訴,台北地院簡易庭判處他拘役55天。楊提起上訴,結果地院法官林孟皇改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