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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頭一遭偵訊 律師免費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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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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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瑞典/新竹報導】 2008.02.22 04:29 am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選定新竹市第3警分局試辦「檢警第1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服務,即日起智能、精神障礙或符合相關條件者,被拘提、逮捕或未經傳喚到案,首次偵訊可由該分會免費提供律師陪同,確保權益。

分會提供服務時間:每周一到周五上午9時到下午5時,服務電話5259882,夜間及假日(02)25592119。

法扶新竹分會指出,以往常有犯罪嫌疑人被拘提、逮捕或未收到傳票、通知書,臨時被帶到地檢署或警局,首次接受訊問時,常因不解法律程序及所涉的刑責,獨自面對檢警而恐慌、無力,喪失正確判斷事物能力,做出不實陳述,影響權益。

分會提供首次偵訊律師陪同服務,希望讓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過程中,能夠獲得律師充分諮詢與溝通,確保偵查過程符合法定程序,不僅可以確保當事人權益,對提升偵查、審判效率及正確性都有助益。

法扶新竹分會執行秘書李美惠說,一般犯罪嫌疑人及少年犯,涉嫌3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如殺人、性侵害、強盜、販毒、走私、槍砲、擄人勒贖等,被拘捕或未經傳喚到場,首次接受訊問,也可申請服務,但嫌疑人得簽署資力切結書,少年犯則不用。

她說,此項服務,可由當事人、家屬或檢警向該分會申請,目前雖選定竹市第3警分局試辦,但新竹縣市其餘警分局、調查站等,如果嫌疑人符合上述條件,需提供律師到場服務,也可通知新竹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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