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08.02.21王己由/台北報導
▲針對首長特別費案,前民進黨主席游錫?(左)與夫人楊寶玉20日前往台北地院出庭應訊。(姚志平攝)
綠營天王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廿日再度開庭審理,被控提供發票給副總統呂秀蓮核銷詐領國務費的蔡素芳、連秋斐,也爆發侯寬仁偵查中以證人身分訊問二人時,筆錄記載和實際陳述可能有差異的爭議,二人辯護律師當庭聲請交付偵查中錄音光碟,以供比對查明。
蔡素芳、連秋斐二人辯護律師指出,根據兩位當事人表示,去年七月六日、十二日上午,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以證人身分傳喚她們,偵訊中侯寬仁特別就二人交付發票給呂秀蓮是否知道,是用來核銷國務機要費,她們原本是說「不知道」、「沒有」,後來才知道筆錄記載應該知道的肯定用語,和二人陳述真意似有不同。
律師指出,二人筆錄記載「確定」語句,在當時也只是臆測或推測之詞,聲請交付錄音光碟,可由辯護人協助被告蔡素芳、連秋斐確認,若真的有出入,會再聲請勘驗錄音光碟,當庭播放。
在馬英九特別費案,被一、二審認定製作證人吳麗洳筆錄不實的侯寬仁,這次在呂秀蓮特別費案,同樣被引爆筆錄記載和當事人陳述意思有出入爭議,昨日正好在法庭蒞庭執行公訴任務的侯寬仁,並未表示意見。
另一位公訴檢察官陳清茂則認為,辯方未具體指明究竟是什麼樣情形,以及何處有筆錄記載不符當事人陳述真意,當庭表達反對交付偵查錄音光碟。合議庭將在評議後,再決定是否准許律師的聲請。
台北地院是在昨日利用上、下午時間,分別開庭審理呂秀蓮、前總統府祕書長游錫?特別費案。呂秀蓮收到傳票後,以赴澎湖勘察寒害的理由,臨時具狀請假。
上午庭訊中,呂秀蓮雖缺席,但公訴檢察官為證明她確涉及詐領國務費,聲請函調九十五年一月至五月,國務費相關核銷領據,以查明蘇妍妃在領據上蓋呂秀蓮的章收取國務費現金,是否由呂指示,另也聲請函調呂秀蓮九十五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單據資料。
下午二時卅分開庭,則就游錫?特別費案部分進行審理,游錫?庭上只說一切委由律師回答後,就坐在被告席上未發一語。他的律師當庭聲請調閱民國八十年至九十三年所有行政院長和總統府秘書長特別費核銷發票,以釐清核銷是否為行政慣例。
不過,公訴檢察官認為全案重點在於是否用不實發票核銷,調閱資料與案情無關,合議庭也將評議後再決定是否調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