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08.01.25 04:56 am
許姓律師執業年收入五百廿餘萬元,欠稅九萬多元卻不願繳納;台北行政執行處向法官聲請拘票在法院「堵」到許姓律師,他擔心遭拘提、管收,隨即繳清積欠稅款。
台北行政執行處指出,許姓律師積欠九萬多的綜合所得稅,行政執行處人員催繳多次,他均認為是會計人員算錯了,不是他的錯,置之不理。
行政執行處承辦人員考量律師絕非繳不起稅款,調查後發現他去年度代理之訴訟案件獲得報酬高達十餘件,前年度他自行申報所得稅資料,顯示執行業務收入總額五百廿餘萬元,扣除必要費用及成本三百六十餘萬元,所得總額一百五十餘萬元。
台北行政執行處認定許姓律師確有能力繳納,顯然是故意不繳,決定強力執行;去年底,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拘提許律師,並計畫如許律師仍執意不繳稅款,不排除進一步向法院聲請裁定管收。
在取得法院核發的拘票後,執行人員攜帶拘票到法院等他;待他開庭結束步出法庭之際,當場表明身分。許律師看到執行處人員出示拘票後大表驚訝,為免於被拘提、管收,當場同意繳清欠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