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8.01.04 陳志賢、王己由/台北報導
名律師陳長文三日出面告發侯寬仁等三名檢察官瀆職,還具名發表聲明,強烈批評侯寬仁等少數檢察官獨斷、專擅,斷送檢方公信力;檢察高層則「官官相護」,讓少數檢察官透過選擇性辦案方式濫權追訴、上訴,打壓政治異己,或不追訴縱放嫌犯,行徑可惡。
陳長文原本在筆錄作假事件時就要提出告發,但被友人勸住,經歷一審、二審,他發現檢察體系都沒有自省能力,他說「再也忍不住了」,所以決定訴諸行動。
在這篇名為「不能鄉愿姑息、不能坐視縱容少數檢察官敗盡檢察公信」的聲明中,陳長文強烈批評檢方不當處理特別費案。
陳長文引用馬英九二審無罪的聲明中所說的:「這一切的不白之冤,既曾加諸於我,也就可能加諸其他人民身上。」。
他認為,部分檢察官違法濫權的苛酷刀筆,會指向馬英九,明日這刀筆就會指向其他無辜的民眾。這是他必須舉發侯寬仁檢察官等人涉及罪行的原因之一。
他說,在馬英九特別費案偵查過程中,侯寬仁等少數檢察官的獨斷,不但虛耗了大量的司法資源,讓本應集中力量偵辦貪瀆重罪的「特別偵查組」,萎縮成為「特別費偵查組」,更由於其不法專擅,幾乎斷送了整個檢察機關的公信力。
但令人極度遺憾的是,對於侯寬仁等檢察官濫權不法的犯罪惡行,檢察機關竟視若無睹,遲遲未依法訴究、重懲,甚至連再議程序,亦未見檢察總長及法務部長積極處理,再議程序遙遙無期,更連起碼的行政調查與處分皆未進行。「官官相護」令人遺憾!
他強調,理論上,解嚴應已去除限制司法體系進步的所有障礙,鳥籠之門已然開啟,但檢察機關卻仍甘作籠中之鳥,尤其部分檢察官仍甘為政治工具,透過選擇性辦案的方式濫權以追訴、上訴或不追訴來打壓政治異己,最為可惡。
陳長文最後沉痛地指出,這些年來,他一直呼籲法律人要走出鄉愿、要爭氣,也不斷撰文,希望司法機關要能反躬自省,加快改革步伐。透過這次的告訴與告發,希望建立一個里程碑,用實際行動,打破法律人對同道惡行袖手旁觀的因循惡習,告訴大家,正義是法律人的最高價值、唯一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