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段鴻裕/苗栗縣報導】 2007.12.22 04:18 am
男子范清榮被查獲涉嫌媒介「半套」色情交易,他起初稱「帶頭大哥」經營,但不肯說「大哥」身分,檢方聲押獲准,成了苗栗縣第一起半套性交易被法院收押禁見的被告,三周後,他受不了,稱是他媒介色情,檢察官張文傑認為疑點更多,決定不聲請停止或撤銷羈押,要他「想清楚,再說明白。」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文傑昨天表示,范清榮(30歲,苗栗市人)沒有前科,但作風很有「兄弟」的樣子,雖然嫖客自稱只做「半套」性交易,在法令只罰娼不罰嫖的原則下,嫖客訊後離去,提供色情服務的女子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裁罰。
起訴書說,范清榮是苗栗縣頭份鎮中華路「想美容護膚店」的實際負責人,11月21日晚上9時許,媒介邱姓女子與嫖客從事「半套」性交易,45分鐘後,兩人完事,嫖客正要交付2千元給邱女,讓邱女與范清榮平分時,被員警臨檢查獲,房間內並查獲保險套等。
范清榮被捕後,堅決否認涉案,並說是「帶頭大哥」媒介色情,他只是在店裡工作,但檢警訊問「大哥」的身分,他稱「講道義,堅決不說」,檢察官張文傑於是以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聲押,法官裁定收押禁見。
三周後,范清榮無法忍受被羈押的日子,向檢警「坦承」只媒介一次半套的性交易,請求能解除羈押,張文傑昨天說,范清榮起初推責任,後又展現「兄弟氣魄」,不吐露同夥,又承認媒介色情,反覆可疑,更不能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