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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傳簡訊示愛 男子罰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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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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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秋雲/豐原報導】 2007.12.20 04:07 am 
 
台中縣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最近接獲女子申訴,指有名心智障礙男子涉嫌性騷擾,委員會調查後,發現男子單純想表達愛意,但不斷傳簡訊讓女子不堪其擾;社會局長王秀燕說,家長者應多關心智障礙孩子,以免誤觸法網。

社會局調查,被投訴的男子是成年的心智障礙者,一再對辦公室內某女同事表達好感,不斷傳簡訊,女子認為對方有冒犯之意,報警處理,警方將全案移送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審議。

委員會調查後,判斷這名男子因判斷力薄弱,不知道表達方式讓對方感到反感,覺得被冒犯,男子雖非意圖性騷擾,但行為已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裁處1萬元罰款。最高可罰10萬元。

這名心智障礙男子頗覺委屈,他表示「我喜歡她嘛」,沒想到還因此被罰錢,他反問別人:「我真的有錯嗎?」

王秀燕說,罰錢並不能解決問題,已請家長及社工員開導,並呼籲各界正視心智障礙者情感需求及表達問題,以免雙方都受傷害。有的家長不認為心智障礙者也有感情需求,忽略教導責任。

性騷擾防治法施行1年多,社會局受理10件申訴案,民眾如遭受性騷擾,可循職場申訴管道投訴,也可以報警處理,或撥113專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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