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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搭屋50年13戶判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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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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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2.19吳政峰/基隆報導

 鄭姓男子等13戶居民在暖暖區金華街占地搭屋至今50多年。基隆地方法院十八日判決,13戶居民無權占用土地,每戶從九十六年六月起,依占據面積大小,繳交月租金249至1735元,至拆屋還地給台灣農工公司為止。

 鄭某等13戶居民從日據時代起,即占據基隆炭礦株式會社位在暖暖區八中里金華街金華段的5筆土地,超過50年。目前5筆土地屬台灣農工公司所有。台灣農工不滿土地遭占地搭屋,日前向基隆地方法院提告,引發長久以來在金華段土地居民反彈。

 居民說,使用土地期間,歷經多位土地所有人,依序基隆炭礦株式會社、省營工礦公司與台灣農工公司,從未要求返還土地。七十一年間,台灣農工還發函行文給市府,要求研究辦法,在金華段土地,興建國民住宅,安置居民。台灣農工形同默許居民使用土地。

 居民痛斥,台灣農工竟在今年打破默契,向法院要求居民拆屋還地,並追繳占地期間的租金。居民隨後向法院聲請假執行,也要求法官駁回台灣農工的控告。

 但基隆地院表示,台灣農工過去雖允許13戶居民,占據金華段土地,卻不能認定居民占用土地行為的正當性。台灣農工公司追討土地,是行使土地所有人的積極權利,沒有違背與居民間的誠信原則。

 13戶占用金華段土地。每戶從今年六月廿七日起,依占據土地面積大小,繳交月租金249至1735元,至拆屋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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