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審判審檢警調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審判審檢警調】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企業法律觀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企業法律觀》貪與漏 釀弊端
2007/10/11 16:22 瀏覽812|回應0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經濟日報╱許永欽(本文作者是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 2007.10.11 03:24 am 
 
古老闆見到莊老闆的號子在台灣家數頗多,市占率不小,想擴充自家號子的規模,認為由公司找據點、一家一家開店太慢了,也無法開拓新客戶,於是想要一兼二顧,就先從公司匯了一筆錢至海外設立一家控股公司,然後以外資為名,先以低價買進莊老闆號子的股票,同時在台灣亦以母公司名義從集中市場惡意蒐購莊老闆號子的股票,等到蒐購達一定數量後,再向主管機關申報,若主管機關許可,公司結合事前以外資購進的股權,就可取得莊老闆號子的經營權;若主管機關有意見,外資股票亦可高價賣出,又可大撈一筆,再怎麼算都是穩賺不賠。

企業舞弊或經濟犯罪案件的成因,除了大老闆的貪以外,就是規範或制度上的漏。首先談到公司內部自律規範上的漏,目前時下最流行的公司治理,有一項就是要強化董事會職權,但還是有人連公司董事會都沒開就能做出董事會會議紀錄。公司內部規範最重要的是內部稽核,內部稽核的目的在於評估及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及監理流程的有效性,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達成既定目標。

但是幾乎每一件企業舞弊案件,內部稽核都是形同虛設,筆者曾處理一件某期貨營業員違法代客操作虧空十幾億元的案件,該案件出事的公司亦設有稽核制度,但是公司為了超級營業員什麼都配合,營業員可以要求資訊部門關閉客戶查看交易紀錄的網站、營業員隨手可得客戶的對帳單、空白報表等,上下交相賊,不出事才怪。除了內部稽核形同虛設外,董事變得不懂事,專拿車馬費,監察人不是大老闆的枕邊人就是子女或親信,一切唯大老闆馬首是瞻。

公司內部規範上的「漏」已夠嚴重,外部也有一些監督上的漏。會計師兼營財務規劃顧問,兩手抽佣,怎麼下得了手查帳,盤點只看表面,不重實質交易,查得仔細,會計師馬上換人,出事情的公司都有財報做不出來、會計師換人的紀錄。會計師查帳查得不嚴也是幫兇,有時連主管機關監督上也產生漏洞,力霸案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87年公司的財務調度已有困難,包括公股銀行在內的銀行照貸、照展延,撐到不能再撐了,95年底才引爆,致掏空700多億元。

一大堆的漏,給予有心人機會,再加上法令上的漏,那可不得了,法令上的疏漏,變成沒有遊戲規則,或是處罰規定訂得不清不楚,大老闆也無所懼。法令上的漏可能由於主管機關擔心過度介入管制造成經濟成長的停滯而不敢貿然制定,也可能是因立法上的怠惰,趕不上規範。

行政機關監督上的漏,會造成弊案叢生,其實企業舞弊或經濟犯罪本身還有一種特性就是犯罪黑數,就是犯罪以後因為犯罪手法隱匿性的因素始終無法見光,這也是大老闆不怕死的原因。另外還有一種司法執行查緝上的漏,就是抓不到證據,還有抓的到、判不到的問題,攸關司法機關查緝能力及政商運作的問題。

任何一件企業舞弊案或經濟犯罪的產生,一定是貪與漏的結合。大老闆主觀上的貪念加上制度上的規範不足所產生的漏洞,給予大老闆有機可乘,上下其手。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2451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