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7.09.12 03:36 am
海巡署中尉徐龍庭誘騙同袍的葉姓女友外出,將摻有「意妥明」等鎮定劑的藥粉撒在蛋塔及沙拉裡迷姦對方後,再將她從高架道路往下丟活活摔死。徐龍庭昨天被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軍事檢察官原本求處徐龍庭死刑,被害人家屬也請求法院判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徐龍庭坦承犯行,和被害人家屬和解,同意出獄半年內賠償三百萬元,良心未泯,因此量處無期徒刑,服刑前須接受強制治療。
前年九月十二日清晨,廿歲的葉姓女子被發現陳屍在桃園縣大園鄉西濱快速高架道路下方護欄,檢警查看葉姓女子電腦的MSN(即時通訊),發現她生前和海巡署中尉行政官徐龍庭相約外出。
徐龍庭到案聲稱,葉姓女子的許姓男友和他在同單位服役,是二等兵,同年九月十日許姓男子和葉姓女子打行動電話聊天,臨時要處理其他事,由他代接電話,因而取得葉姓女子的MSN代號。
徐龍庭說,當天晚上他想約葉姓女子出來,她以時間太晚拒絕,最後答應第二天見面,見面時爭吵,他強抓她的衣服將她推下高架道路的護欄,就開車走了。軍事檢察官依徐龍庭的證詞,以殺人罪起訴他。
兩天後,軍事檢察官查到徐龍庭的手機,查看手機記憶卡的影音圖檔,發現裡面竟然有徐龍庭以藥劑迷姦另一名女子的犯行(這部分已判刑十五年確定),懷疑徐以相同手法對付葉姓女子。
檢察官重新調查,法醫鑑定報告證明葉姓女子胃液裡有鎮定劑,查出徐龍庭當天先迷昏葉姓女子後強姦,在她仍昏睡時,從高架道路離地九公尺的高度將她摔落地面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