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2007.08.30郭良傑/高雄報導
司法黃牛戴仁宗利用兒子參與詐欺集團,被刑事局查獲的機會,向其他同案被告騙稱與偵辦及監所人員熟識,可打點相關事宜,騙取91萬餘元,行賄高雄看守所科員王章元2萬元,高雄地檢署昨天分別依詐欺及收賄罪嫌起訴。
去年十一月,刑事局南打中心偵偵八隊破獲陳奕璇、曾嘉寶、林孟德、戴于超、李春賢等人的詐騙集團,移送高雄地檢署後,曾、林遭收押禁見。
該詐騙集團成員戴于超之父戴仁宗(55歲、在押)得知陳奕璇家境頗佳,且陳女急於要營救男友林孟德,乃向陳女誆稱他與南打中心偵辦人員及看守所人員熟識,可透過關係要求偵查人員不再追查該案,並請看守所人員照顧羈押中的林、曾2人。
戴仁宗陸續向陳女等人騙取打點費20萬元、宴請偵辦人員及招待到酒店6萬9千元、律師費62萬元等,另交付2萬元給高雄看守所科員王章元,先後向陳奕璇、李春賢等人詐騙91萬9千元。
高雄看守所外役科員王章元(51歲)與戴仁宗熟識,為取信陳女等人,戴仁宗在看守所大門口將2萬元交給王章元,要求他對林孟德、曾家寶多加照顧。
陳奕璇、李春賢等人發覺被騙後,報請刑事局南打中心偵辦查獲。檢察官偵結認為戴仁宗利用兒子犯罪,藉機對同案被告詐財,行賄監所人員惡性重大,求處加重其刑;王章元雖僅收賄2萬元,卻公然穿制服在看守所外收賄,情節非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