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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軍團前指揮官程士瑜 涉貪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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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志德、游文寶、劉愛生/連線報導】 2007.07.21 04:06 am
 
程士瑜
記者李志德/攝影

肩負首都安全重任的陸軍六軍團前指揮官程士瑜中將,前天因貪汙罪嫌遭高等軍事法院裁定羈押。程士瑜是陳水扁總統上任以來,第一位被收押的中將。

國防部昨天傍晚發出簡短的新聞稿指出: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十九日傳喚程士瑜到案說明,偵訊時發現程涉有「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因有串供之虞,向高等軍事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根據國防部新聞稿,程士瑜涉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二項:「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刑度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如判決確定,程士瑜不僅得吃上重刑,也將會喪失終身俸。

檢察官傳訊程士瑜前,已在上周陸續傳喚六軍團參謀長吳恩德等人員,前天中午傳訊程士瑜,同時聲請羈押。消息指出,程士瑜在六軍團指揮官七個月任內,以茶葉、水果和禮品單據報銷上百萬元行政費,另也傳出程士瑜涉嫌挪用漢光演習獎金,但詳細案情,軍方三緘其口。

程士瑜是近年來第一位在任上爆發貪瀆疑案的中將部隊長,據指出,本案最初並不是向軍方檢舉,而是向檢察總長,檢察總長再發函轉由國防部調查。國防部利用六月中旬例行檢查,針對指控進行調查,初步發現有「行政費支用不當」與「公、私帳目混用」等疏失,例如把端節犒賞部隊的金額混入漢光演習獎金等,陸軍司令趙世璋當即決定將程士瑜調離現職靜候調查,並罕見地發出新聞稿,震驚軍中。

由於程士瑜官拜中將,而且才調任六軍團指揮官不到半年,程也因軍事檢察官屢次到軍團部搜索調卷,及司令部的處置,自覺沒有尊嚴,為了自清不僅請辭指揮官,並向上級堅稱「清白沒有問題」,大家以為案子到此為止,沒想到後來竟被收押。

陸軍原本將本案定性為「帳目不清」,希望帳目整理完畢後,程還能官復原職,但帳目最後仍然整理不出來,國防部才決定將全案移送軍事檢察官偵辦,程士瑜軍旅生涯正式告終。

軍方相關人員表示,程士瑜為人海派,待人隨和熱忱,這次捅出這麼大的樓子,更是第一位因案被收押的軍團指揮官,近來軍團內部議論紛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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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貪汙 每月花15萬養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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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12.05.20 02:49 am 
 
陸軍第六軍團前中將指揮官程士瑜詐領行政事務費,匯給「小三」張維砡每月十二萬到十五萬元;軍方懷疑涉及洗錢,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認為程匯給張女的是「包養費」,處分不起訴。

程士瑜(五十九歲)在六軍團指揮官任內,詐領行政事務費一百卅一萬餘元,最高法院依一罪一罰判處一百零五年徒刑,執行刑期為十六年六月確定。程目前關在國防部台南監獄。

軍方發現程士瑜的行政費用帳目不清,疑與不當交友有關。程透過時任六軍團人事行政處的少校營務官紀孟寬,將A來的公款匯給女友張維砡(四十三歲);從二○○六年底到二○○七年,每月至少一次,每次十餘萬元不等。

軍方懷疑這部分另涉洗錢,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據程士瑜目前被關在國防部台南監獄。調查指出,程士瑜十餘年前結識在台南某舞廳上班的張維砡,時有來往。二○○六到二○○七年,程每隔幾星期就到張女家中,多次同遊日本、夏威夷等地。

辦案人員搜索張女住處,曾扣得程士瑜的私人用品,及兩人出遊或同居一室所拍攝的親密照片,確認兩人有「超乎友誼」的關係。紀孟寬也供稱,曾聽程士瑜說,張維砡的生活費都是靠這些錢。

檢察官認定,程士瑜把詐得的錢財定期供養親密女友花用,沒有藏匿或掩飾犯罪所得的用意,不構成洗錢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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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款給紅粉知己 前中將程士瑜判1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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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9.12.04 03:10 am 
 
陸軍第六軍團前中將指揮官程士瑜購買公家物品,浮報價額詐領一百四十七萬元,最高法院昨天認定他有十四件貪汙行為,一罪一罰判刑加起來達一百零五年,定執行刑十六年六月,褫奪公權六年確定。

這是近年來國軍將領貪汙案被告層級最高、判刑最重的一件。

令人驚訝的是,法院調查認為程士瑜將A來的公款交給「紅粉知己」張維砡,但張女在軍方審理時卻語驚四座,指這些錢是她賣淫所得,不是程給的,她每月可賺二、三十萬;她坐在程士瑜大腿上,程環抱她胸部的照片,只代表兩人是好朋友。

最高法院判決指出,程士瑜從九十五年底接任六軍團指揮官到隔年端午節,指示行政官紀孟寬在他視導部隊時,採買慰勞品或接待貴賓、長官參訪,購買水果、瓷盤、花瓶、咖啡機時,要求廠商開立不實發票或浮報價格,供他詐取行政事務費。

法官認為,張維砡爆料的「賣淫說」匪夷所思,兩人其實是親密的男女朋友,張女為了幫程士瑜脫免貪汙罪責,才聲稱這些貪汙款項是她賣淫所得,證詞不可採。

紀孟寬則因轉為汙點證人,判刑兩年、緩刑三年,褫奪公權三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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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士瑜二審仍判16年 創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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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7 中國時報 【吳明杰/台北報導】

 ▲法務部政風司長管高岳(站立者)為軍中將領講解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本報資料照片/簡東源攝)

 ▲程士瑜中將涉貪瀆。(本報資料照片/劉宗龍攝)
 
     前陸軍六軍團指揮官程士瑜中將涉嫌貪瀆案,去年底一審遭軍檢起訴求刑十六年半重刑,創下解嚴二十年來國軍將領涉案遭判刑最重的紀錄﹔經程士瑜上訴後,軍法二審仍維持原判,目前全案已向最高法院上訴三審,軍方表示,此案應不會再拖,很快會定讞。

     據了解,程士瑜目前仍遭軍方羈押在桃園八德軍監,不過軍方禮遇程士瑜過去曾任中將職務,提供其較為舒適並可看到電視的個人牢房,由於全案仍在上訴中,因此程士瑜仍遭到羈押,但羈押時間距去年七月二十一日遭押後已將近一年,也創下國軍高階將領涉案遭羈押時間最長的紀錄。

     至於案情方面,據透露,軍檢透過凍結程士瑜女性「密友」張維砡帳戶的方式,有望追繳回程士瑜涉貪汙的一百三十一萬餘元。

     軍法官在程士瑜案判決書中指出,「程士瑜身為國軍高階將領,深受國家栽培,不思戮力以報,竟利用職務和權勢,要求所屬配合貪贓枉法,且與其配偶以外女子不當往來,嚴重影響國軍形象,犯後又企圖勾串共犯,掩飾犯行。」

     法官認為,程士瑜在審理期間,「不反躬自省,仍將個人犯行推諉為社會對其不公,足見毫無悔意」,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先前軍檢求刑十六年「猶嫌過輕」,因此乃從重量刑,並依貪汙治罪條例褫奪公權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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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士瑜案》誤把元配當二奶 蘋果判賠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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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2007.12.11 02:52 am 
 
蘋果日報報導陸軍六軍團前指揮官程士瑜中將以公務車載「二奶」泡湯幽會,但程妻謝秀綿駁斥指出照片中的「二奶」其實是她本人,士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蘋果日報應賠償六十萬元。

蘋果日報九月廿四日在頭版刊登數張照片,指稱程士瑜今年三月與「疑似二奶的張姓女生」乘坐公務車到烏來某溫泉湯屋。當天下午程士瑜的妻子謝秀綿主動發出聲明稿,內容指出蘋果日報中的「二奶」是她本人;她並委託律師對妨害名譽和侵犯肖像權向蘋果日報提出告訴。

軍高檢在偵辦程士瑜涉貪期間,傳出他有「婚外情」,相關的張姓女子也出庭接受檢察官詰問,表現嗆辣。軍高院在判決書中指出,程士瑜「與配偶以外之女子不當往來,嚴重影響國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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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惜自稱賣淫為程脫罪張女弄巧成拙反證兩人關係親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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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2.06吳明杰/台北報導

▲程士瑜涉貪案重要關係人張維砡為了替程脫罪,辯稱她帳戶內的款項係賣淫所得,但不為法官採信。圖為張維砡掩面出庭的身影。(本報資料照片/黃韋憲攝)

 陸軍六軍團前指揮官程士瑜涉貪案,因扯出疑似婚外情的案外案,使全案更加撲朔迷離,而程士瑜與其「密友」的關係,也成為法官審理案情的釐清重點。儘管程士瑜和女主角張維砡一再否認兩人有親密關係,但法官認定,從張女大膽提出自己賣淫這種有辱名譽的證辭,顯見她有袒護程士瑜之舉,也可見兩人的親密關係。

 張維砡在出庭時,曾辣嗆審判長對她帳戶款項來源的質疑,直言「我就是在賣淫!」讓在場軍檢和法官都瞠目結舌。不過法官認為,張維砡此舉應是事前與程士瑜套好的說詞,目的是在為程士瑜脫罪。然而卻也因為張女的這項寧願犧牲自己名譽的舉動,讓法官更認為張女的程士瑜的關係不可能只是普通朋友。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張女強調其賣淫所得,與程士瑜和紀孟寬的談話內容,談到教導張女如何說明資金所得來源時的說法相互吻合,可知程士瑜和張女的『親密朋友』關係,而且在案發後已有勾串。」

 同時,在軍檢所提出兩人出國同遊的十八張照片中,由於有張女坐在程士瑜大腿上,程並雙手環抱張女胸前的照片,法官也認定由此可見兩人關係親密。但對此程士瑜在答辯時聲稱,自己因為個性較為開放,因此和友人照相時常會有此舉動。

 審判長遂要求程士瑜進一步提出其他相關照片佐證,以證明「抱胸」是他過去與女性友人照片常有的舉動,但程士瑜在事後提出兩張與外國女性友人的照片,都僅以左手輕微勾肩的姿勢合照,因此法官也不採信程士瑜這項答辯說詞,認定程、張兩人有親密關係。

 判決書就指出,雖然僅靠照片不足以論斷程、張兩人有同居關係,但兩人辯稱絕非男女朋友關係,顯然也非事實,否則普通朋友若一同出國玩,不可能拍這種坐腿抱胸的照片。

 此外,對於張維砡出庭時供稱,自己每天坐計程車從中壢到西門町接客,在捷運西門站三號出口處徘徊等尋芳客問津。據了解,軍事法庭事後曾拍攝四張捷運西門站附近包括遠東百貨等地點的照片,要求張維砡指認自己平時在哪個地點「賣淫」,未料張女隨即指認出某地點,並與先前相關證辭吻合,讓院檢方面覺得,張女此舉「事前絕對有高人指點」。

 張維砡日前出庭時,法官詢問職業時,她回答:「夜生活。」最後甚至怒說:「我就是從事賣淫這個行業,難道一定要看到我和客人躺在床上做那檔事,才叫做賣淫?」當時張維砡說,她賣淫的代價是每次五千元以上,「看客人願意給多少」,月入二、三十萬元,因此不用程士瑜給她錢。不過對於這項說詞,法官認為,就算是賣淫,要在這麼短時間賺到幾十萬,恐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因此無法採信張女的「賣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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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信偷錄對話成關鍵證據程:你管我錢從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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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2.06吳明杰/新聞幕後

 陸軍前六軍團指揮官程士瑜涉貪案爆發並由檢調介入調查後,程士瑜與其親信行政官紀孟寬兩人的互動過程,就如同上演一齣諜對諜戲碼一般。程士瑜開始懷疑紀孟寬可能轉為汙點證人,在與紀孟寬談話過程中,頻頻問及:「你沒錄我音吧?」而紀孟寬為求自保,的確就如程士瑜所料,以錄音方式留下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在涉貪遭揭發後,程士瑜的言行也更加謹慎小心。據判決書內容指出,過去每當紀孟寬與程士瑜提及每月十五萬的行政事務費,程士瑜都是以「那十五個公差」作為假結報的代號,同時在拿錢給張女時,也不說自己拿來的,而是說「紀孟寬給妳帶錢來了!」

 法官在判決書中認為,張女和程士瑜對於帳戶資金來源,事前已經過勾串,因為據軍檢提出的錄音譯文指出,程士瑜和紀孟寬的對話中曾提及,「她戶頭有很多錢是我講的,你管我怎麼賺,我賣屁股賺,你能管我啊!」

 還有「張姐那邊不用怕,....法官問,我會說這錢是我賺的,我去應召、我去賣,但我不能講我是去販毒吧!」「你管我錢從哪來?憲法又沒說要交代每個人錢的出處。」

 程士瑜在調查過程,一方面警告紀孟寬不准偷錄音,也要求紀孟寬絕不得轉為汙點證人,否則也不會有好下場,同時要求他好好跟著自己,「跟的好未來升個上校也沒問題。」

 不過法官在判決中指出,因為程士瑜曾向紀孟寬提到「我做了一件笨事,叫張姐去把錢提出來。」這就證明是程士瑜要張維砡去把錢提出來,而張女的聯邦銀行帳戶也顯示,在程士瑜說過這句話後,張女的錢就從東門分行轉匯入中壢分行,如此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同時根據紀孟寬的自白,指自己曾分六次將一百三十餘萬交給程士瑜和張女,五次是在指揮官室交給程士瑜,一次將款項用藍色紙袋在今年二月六日在軍團前的郵局,直接交給張女。

 紀孟寬說,他前後一共六次陪同程士瑜到張女家中用餐,通常是張女開車載他們,從張女家地下停車場進入。進到張女家中後,程士瑜會向張女說,「紀孟寬給你帶錢來了!」然後紀孟寬再把裝有十五萬的白色信封交給程士瑜,程士瑜再交給張女,張女通常會把錢放在電視旁的櫃子上。

 而這些不利程士瑜的證辭,都是紀孟寬偷錄下來,最後也成為法官判決的關鍵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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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士瑜貪汙 重判1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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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2007.12.06 03:30 am  
 
走在李傑後面,身著草綠服的即為六軍團指揮官程士瑜。拍攝時間為今年漢光演習,也是程士瑜軍旅生涯的最高峰。
記者李志德/攝影

因「行政費支用不當」、「公、私帳目混用」被控教唆部屬製作不實簽呈詐取公款、涉嫌貪汙的陸軍六軍團前指揮官程士瑜中將,昨天被高等軍事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十六年六月,褫奪公權五年,不法所得應予追繳,全案仍可上訴。

這是近數十年來國軍將領貪汙案件涉案人層級最高、起訴求刑最高及一審判決最高的案例。

軍高檢在偵辦程士瑜涉貪期間,另傳他有「婚外情」,相關女子也出庭接受檢察官詰問。這部分軍高檢在起訴理由中並未提及,僅記載於「待證事實」中。昨天軍高院在判決書中就此指出,程士瑜「與配偶以外之女子不當往來,嚴重影響國軍形象」。

軍高院昨天上午宣判時,程士瑜與委任律師到庭聆判。律師再次為程士瑜請求交保,但被軍高院駁回。擔任程士瑜行政官的紀孟寬,因協助貪汙,案發後雖轉為汙點證人,爭取免刑,但軍高院認為若不論刑,有違國軍嚴懲貪瀆的政策,也違背共犯論罪原則,因此合併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褫奪公權兩年,宣告緩刑三年。

判決書載明,紀孟寬製作不實請購簽呈供程士瑜批核後,製作核銷簽呈,據以分別套領六軍團一般行政事務費及增撥的行政事務費,前後共計一百卅一萬九千六百七十八元。檢方將兩項犯行以一罪論,但軍高院認定兩者犯意個別,應予分論併罰,兩罪分別判刑十二年、八年,合併應執行十六年六個月。

判決指出,程士瑜身為高階將領,深受國家栽培,不思戮力以報,竟利用職務、權勢,要求所屬配合貪贓枉法,造成國庫損失,犯後又企圖勾串共犯,審理期間又不反躬自省,還將個人犯行推諉為社會對其不公,足見毫無悔意,公訴人求刑十六年猶嫌過輕。

本案緣起軍方今年初接獲檢舉,指程士瑜從去年底接任六軍團指揮官到今年端午節間,指示行政官紀孟寬,以採購水果禮盒、花瓶和盆栽等不實單據、文書,詐取行政事務費。不過上月中旬程士瑜出庭時,當庭泣訴自己遭外界「妖魔化」,其律師也認為,軍檢並沒有掌握充足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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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士瑜泣訴遭外界妖魔化交保遭駁涉貪將軍淚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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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11.16吳明杰/現場側寫

 因涉貪遭軍檢羈押起訴的陸軍六軍團前指揮官程士瑜,前幾次庭訊都不減其將領氣勢,答辯時不卑不亢、聲音宏亮有力,但十五日辯論終結請求交保卻仍遭駁回後,程士瑜情緒終於崩潰,在庭上當著妻女面前忍不住泣訴自己遭到外界「妖魔化」,就算自己無罪,也都身敗名裂,將來不知如何面對社會。

 程士瑜流下淚來並向審判長低聲地說,「我不是十惡不赦的人,今天讓我落到這種局面,叫我情何以堪?我只是圖一個回家陪太太和家人,一個很卑微的要求!」

 原本期望辯論終結能順利交保的程士瑜,聽到審判長以他涉及的是貪汙治罪條例重大罪嫌為由而不准交保,不解的一再直搖頭向法官說,「我身為國軍中將,當過軍團指揮官,明年甚至都還有機會高升上將,我難道會不懂得珍惜嗎?」

 被審判長禮遇坐著答辯的程士瑜說,「我不知道我是犯了什麼重大罪刑,國軍將領像我這樣的案子,被收押的,我是第一個,我的犯罪規模有到鋪天蓋地、動搖國本的程度嗎?」

 他並質疑,軍檢到底是在辦婚外情還是在辦貪瀆案?他更不知道,自己的親信、行政官紀孟寬,為何會背叛他。

 而程士瑜妻女昨日陪同出庭過程中,起先態度也相當堅強,儘管審判長多次就軍檢所提證據問及程士瑜與張維砡間的關係,包括兩人合拍「抱胸」照片,以及程士瑜坦承每月都到張維砡家中,程士瑜妻子謝秀綿聽時也都面不改色,直到法官裁定程士瑜繼續羈押,妻女兩人才忍不住流下淚來,程士瑜女兒最後甚至上前向審判長哭著大嗆軍檢偵查不公。

 看到女兒情緒激動,程士瑜拍拍她的背,要她不要難過,還轉頭向太太要了一條手帕,幫女兒擦乾淚水,自己也低頭啜泣,然後向審判長說,希望審判長讓他知道,要到什麼樣的程度,才能讓他交保。合議庭中另一位法官,看到此景似乎有些動容,特別詢問是否已經解除程士瑜和家人的禁見。

 不過,審判長陳招雲對程士瑜說,「雖然你涉及的不是叛國或十惡不赦的罪嫌,但因為整飭貪瀆是國家和國防部政策,你與張維砡的關係會有今日的結果,是你個人的問題,至於外界把你妖魔化,也是社會和媒體對你的評價,你應該自我反省,而非批評社會,既然是國軍高階將領,就要有判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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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士瑜案》將官的行程紅粉知己最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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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志德】2007.11.1505:10am

「色易守,情難防」,中華民國國軍裡竟也上演「色,戒」情節。當然,目前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張維砡是間諜,但程士瑜被控貪瀆所牽扯出的案外案,確實讓國人懷疑,軍中的保防系統是不是正在崩潰?

平心而論,程士瑜官階雖高,但在昨天之前,本案大半都只關係個人操守:貪汙罪嫌目前尚未判決,而婚外情相當程度屬於私領域,看看若干政治人物、企業家,程士瑜絕對不是情節最嚴重的人。

但讓輿論不得不過問的,是程士瑜自己在法庭上坦承,當他受命前往夏威夷交涉台美軍事合作事宜時,張維砡非但知情,而且竟還能訂機票同行,一路相伴,讓人忍不住要問,「保密防諜」喊了這麼多年,難道真的已經變成口號?

程士瑜案凸顯更大的問題是,相關行程多半不只程士瑜一個人,同行的官員對於程士瑜在機上竟然有女子相陪,難道沒有發現?如果這一趟夏威夷之行是機密行程,竟然沒有人懷疑她是何來歷?一支軍隊不能沒有保防體系,至少就程士瑜案看來,這個體系的末梢神經似乎已經麻痺。

國防事務原本就處處機密,而牽涉台美軍事合作,更是「密中之密」,不論人員參訪、武器採購、各級會議,以往媒體一有這類消息曝光,軍方必定在第一時間找出「洩密源頭」,但沒想到,真正的危害不在電視報紙,而在高階將領的紅粉知己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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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士瑜案》夏威夷開會程張兩度同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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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志德/台北報導】2007.11.1505:10am

程士瑜被控貪瀆案昨天開庭,庭上爆出洩密案外案,程士瑜兩度到夏威夷接洽台美軍事合作事務時,女友張維砡竟能事前知道程的公務行程,與他同機前往夏威夷。

高等軍事法庭昨天繼續審理程士瑜貪瀆案,本案關係人、同時外界盛傳是程士瑜「二奶」的女子張維砡昨天首度現身,她應訊都稱程士瑜為「程大哥」,強調兩人是「談得來的好朋友」,面對審判長訊問,也嚴辭否認曾和程士瑜發生性關係。

在接受檢察官交互詰問時,張維砡坦承和程士瑜三度出遊,第一次是去日本,「那是因為我心情不好,邀程士瑜一同參加旅行團」。審判長之後問,兩人是不是同房,張維砡否認,表示:「行前就說好的,我們是各訂一個房間。」

至於之後兩次,張維砡表示兩人是去夏威夷,「那是我聽說他要去,我也想去的地方。」張維砡坦承,出去時程士瑜是公務,她事先得知程的行程,找到搭同一班飛機的旅行團,在飛機上「沿途我就陪陪程大哥」。下了飛機,張維砡說程士瑜繼續行程,她則跟團遊覽。

國防部官員表示,程士瑜案目前正在法庭審理中,這起「案外案」如果涉及洩密,軍事檢察官將視情節決定是否展開偵辦。

在程士瑜被控貪瀆部分,昨天的重點是六軍團負責處理程士瑜帳目的前行政官紀孟寬,以「汙點證人」的身分出庭作證,接受交互詰問。由於案發後,紀孟寬為了自保,曾經多次利用和程士瑜私下談話,討論案情的機會,錄下程士瑜指示如何「善後」的錄音,這些錄音也成為檢方控告程士瑜的最重要依據。

程士瑜案預計今天繼續進行言辭辯論,據指出,在國防部「速審速決」的要求下,今天辯論終結後,預計一個月後將做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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