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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公墓弊案約談四任上校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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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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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7.12陳佳鑫/台北報導

檢調追查國軍汐止五指山公墓工程弊案,昨日發動第二波約談,大動作約談軍墓處前後任上校處長邱錦秀及前中校輔導長陳志堅等十二人,以釐清歷屆處長是否知情,及陳志堅等人中飽私囊的手法,並移送檢方漏夜複訊中,其中陳志堅等三人訊後飭回。

檢調發現前處長邱錦秀任內,有得標營建公司曾寄存證信函給軍墓處檢舉不法,軍墓處卻未向上舉發。檢調認為邱有包庇及怠查之嫌,將於檢方複訊後送軍法單位再複訊。

檢調還發現最高軍事法院等高層,疑有法官等高階軍官找陳志堅幫忙找墓,也一併進行追查,釐清陳志堅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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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公墓弊案中校輔仔受賄交軍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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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2007.08.21蔣永佑/台北報導

國軍五指山示範公墓弊案中,承包商工頭安高德涉嫌夥同旗下工人勾結,並行賄公墓管理處代理處長中校輔導長陳志堅。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四嫌,並對安嫌求處兩年六個月徒刑;至於共犯陳志堅,交由台灣高等軍事檢察署偵辦。

按「國軍示範公墓暨忠靈殿(塔)葬厝作業程序」,國軍遺眷無論安葬、修墓或遷出,所有工程都應檢附申請書籍相關文件,依公墓公定之「墓穴碑工程價目表」收費。至於施作材料,則限定於大理石、洗石子及白水泥等材料,以維持公墓之一致性。

待遺眷將錢匯進國軍公墓管理處(簡稱軍墓處)郵局帳戶,軍墓處收到單據後,才會開立施工單給得標廠商;工程完工驗收後,軍墓處上級單位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留守業務署,會將工程款回撥軍墓處,供開立支票給付施作之廠商。

自九十四年一月初至九十五年六月底,由該期間得標廠商鴻譜營造指派至公墓的安高德、楊世雄、武清正、莊道生等四人,與身為軍職的陳志堅勾結,擅自指示不知情的軍墓處櫃台士兵,變造原印製的當年度「家屬注意事項」及「墓穴碑工程價目表」。

眾嫌在上述不實文件中,逕自私添「墓穴內裝貼花崗石」、「加種小葉杜鵑」及年管理費等項目,依此向軍眷收費。為避免曝光,所有違約私接的工程款項,均載明匯至安嫌之私人帳戶。

而隸屬鴻譜營建的安嫌四人更是吃裡扒外,私接工程不說,還做起無本生意,長期行竊蠶食公司建材,供作私接墓地工程之用,根本就是「飼老鼠咬布袋」。

總計一年半間,眾嫌共私下承包五十九件工程,合計得款五百九十三萬餘元。事後,四嫌再以加菜金、修車費、聚餐飲宴等名目,多次交付一至二萬現金給予陳嫌,合計賄賂陳嫌共達二、三十萬之譜。

扣除購買其餘施工材料及行賄陳嫌所用的款項後,其餘不法所得則由四嫌朋分。除安嫌之外,其餘三嫌均依每起私接工程價金之一到一點五成分贓,每人均分得四至五十萬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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