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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報差旅費 6官警涉貪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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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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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廖炳棋/台北報導】 2007.07.06 03:29 am 
 
刑事局三一九槍擊案專案小組涉嫌浮報差旅費弊案,板橋地檢署查出刑事局偵一隊副組長陳志勇等六官警南下辦案時,浮報近六十萬元差旅費,昨天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

檢方一共起訴十一人,除了陳志勇、林振瑞、徐信男、郭德祥、李志祥及陳仁嘉等六官警外,租車業者郭許束采、陳麗月與姚上海也因提供不實發票被訴。大同分局警員李權桂另案因洩密給人蛇集團首腦楊東漢,與楊東漢都遭起訴。

據了解,涉案的這六名偵查正,除陳志勇已退休、徐信男調南部打擊犯罪中心、郭德祥調基隆市警察局服務外,林振瑞、李志祥、陳仁嘉等三人,都還在偵一隊任職。

據了解,這件浮報差旅費案是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偵辦一起人蛇集團案時意外查獲。民國九十二年市調處偵辦北縣「尊爵」、「花蝶」應召站涉嫌安排偷渡大陸女子來台案時,發現人蛇集團首腦楊東漢與刑事局警官林振瑞及大同分局員警李權桂熟識。辦案人員發現林振瑞可能以假發票浮報差旅費等情況,經過深入追查,並向審計部調閱發票憑證後,查出刑事局承辦三一九槍擊案的專案小組部分成員有浮報差旅費的弊端。

依警察人員管理條例規定,警察人員涉貪汙罪被起訴即應停職。但刑事局偵一隊隊長王志超低調表示,刑事局將等起訴書送達後,再決定如何處置涉案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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