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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羞愧 檢將余文列貪污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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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台北市長馬英九首長特別費爆發「假發票報帳」後,馬英九昨面色凝重地舉行記者會,向市民與社會大眾道歉,表示感到「羞愧、沉痛」,但他自認事前不知情也未經手,因此不必請辭市長及國民黨主席。  

馬英九爆假發票危機 馬英九危機36小時

檢察官昨偵訊假發票報帳的北市府秘書處組員余文後,認定余文涉嫌貪污、偽造文書罪嫌重大,當庭將他列被告並限制出境。假發票案昨並有驚人發展,檢調查出余文經手的發票,部分來自他的主管、市長辦公室視察孫振妮,余文應訊時坦承「長官知道」,全案已演變為馬團隊集體舞弊案,檢方近日內將擴大約談經手的市府官員。

馬英九前天早上9時至台北地檢署接受偵訊時,面帶微笑,信心滿滿表示絕無不法,下午應訊完畢後,還公開表示:「我回來了,我沒被抓起來!」但前晚市府開記者會坦承秘書處組員余文拿假發票報帳後,馬英九的心情就如洗三溫暖一般,昨早在記者會中神情嚴肅、面有愧色,還一度眼眶泛紅,顯對這場政治風暴備感壓力。

泳衣電視也核銷

更離譜的是,余文用來核銷的發票中,包括泳衣和兩萬多元的電視等,明顯不屬於市長特別費中可報銷的零用金項目,且依正常核銷程序,余文要報銷,除他自己須蓋章,從專員到市府秘書長李述德,還須7名長官簽章,但3年半來竟無人發現弊端,與常理不符,檢調也不排除二度約談馬英九說明。政大政治系助理教授孫善豪昨強調,本案凸顯行政體系長期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僚心態,致核銷公務支出作業不嚴謹。

馬英九昨在記者會中說,以私人發票核銷特別費是「嚴重瑕疵」,可能衍生貪瀆機會,他「現在的心情真的很惡劣,我百思不解他(余文)為什麼要這麼做!」市府秘書長李述德與市長辦公室主任鄭安國,昨都因監督不周自請處分,馬英九同意鄭安國去職。

身兼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下午在國民黨中常會中,除重申「羞愧、沉痛」,並表示很「自責」,但他認為現在「請辭太過突兀」,甚至還會造成一些畏罪請辭的錯誤聯想。國民黨中常委多是挺馬,不過,帥化民、陳釘雲、沈慶京等,則要求馬在檢察官起訴時就應請辭市長,以彰顯比陳總統清廉。

就在馬英九上午召開記者會同時,高檢署查黑中心同步約談余文、7名余文的親友,以及3名市府現職、離職員工。余文宣稱作假帳純粹為了貪圖方便,並無浮報、詐領公款,此行為「與馬英九無關,但長官知道」。      

花費遠比報帳多

余文供稱,他經手市長特別費部分,只有每月5萬元零用金,這些錢用來買報紙、牛奶、水果等,因多數發票每張只有幾十元到幾百元,若逐一報帳很麻煩,才會用少數金額較大的發票代替小額發票核銷。他坦承3年多來向親友及同事蒐集的發票總金額約100萬元,但實際花費遠比報帳的多,請款不足部分由市長辦公室公基金支出。

針對案情可能向上發展,市府秘書長李述德昨表示,查到哪就辦到哪;鄭安國則神情緊張,對有無其他官員涉案的詢問,連說兩次「不知道!我不知道!」

民進黨陣營昨緊咬此案,立委謝欣霓表示,有市府員工檢舉,馬英九以特別費付生活費,購買麵包、牛奶甚至女性用品,且購買地點都在住家附近,幕僚為掩飾才拿大額發票核銷。對此,鄭安國說:「沒聽說,若有購買女性用品發票,看到絕不會同意核銷。」至於檢方查到有泳衣發票,北市府昨晚發新聞稿表示,應屬出現在承辦員工拿個人或他人發票代替的大額單據中,而非特別費原始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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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夫妻年薪600萬 竟存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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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夫妻年薪600萬 竟存千萬     稱收入靠存款利息 專家:真的非常難

【林竺筠、吳家翔╱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馬英九除了身陷首長特別費不實核銷風暴外,逐年上升的銀行存款數字也成為外界質疑焦點。民進黨立委高建智昨質疑,馬英九月薪17萬元,與其妻子周美青合計年薪約600萬元,但馬英九申報存款在2002年一年中,卻可以快速增加1149萬元。對此,馬英九昨天避重就輕回應,因為他們沒有大筆花費,所以財產增加比較快。  

馬:女兒留學花費不大

一名專業會計師表示,夫妻兩人的年薪加利息如果以600萬元計,既使沒有購屋等大筆花費,也要超級節省,否則一年想存400萬元,真的非常困難。

馬英九昨天並沒有針對外界質疑他存款快速增加的細節一一答覆,只表示,他的收入主要都是存款和利息,「我太太的薪水比我高一些,我們兩個都算社會上高薪階級,但是相對花得比較少,大約只有收入的三成,所以財產增加會比較快。」

馬英九並表示,他是一個領死薪水的公務員,帳戶裡開始出現幾千萬元存款時,各界就會很注意,「但我從法務部長開始就每年申報地清清楚楚,沒有任何隱瞞。」

馬英九說,有人質疑他發選舉財,但市長選舉所得到的補助4700多萬元,已全部捐完;至於家庭支出方面,兩名女兒赴美留學的花費,並沒有外界想像的大,而且兩名女兒相差五歲,同時在美國念書時間只有9個月重疊,老大念研究所第二年就開始工作有收入,因此真的沒有外界所傳花那麼多錢。 

綠民代質疑馬違法募款

另外,台北市議員徐佳青及周威佑昨天說,馬英九去年競選國民黨主席時,財產不減反增,應說明經費來源。徐佳青及周威佑質疑,台北市政府觀光委員會執行長康炳政,以市府名義替馬募款。

康炳政目前率團在中國參加上海旅展,對於外傳他是台北市長馬英九競選經費對外募款的「白手套」,他表示,這完全不是事實。 

馬英九北市長任內財產申報情形

1999/03 存款:4043萬8562元

.馬英九1998年12月25日擔任北市市長

.大女兒1998年出國留學

2000/11 存款:4639萬3733元

.馬英九擔任北市長期間

2001/12 存款:4732萬7444元

.馬英九擔任北市長期間

2003/03 存款:5881萬2157元

.馬英九2002年12月25日連任北市長

2004/12 存款:6195萬3935元

.馬英九續任北市長期間

.二女兒馬元中該年出國留學

2005/12 存款:6648萬1983元

.2005年8月馬英九擔任國民黨黨主席

.馬英九續任北市長期間

資料來源:監察院、《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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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發票報帳 「市府騙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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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發票報帳 「市府騙外行」   核銷8道關卡 7官員竟無1人發現  

【林竺筠、胡世澤、黃敬平╱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從購買人持單據報帳到完成核銷程序,在市府內一共要經過8道關卡;而3年6個月來,除了經手組員余文本人之外,其他7名核銷的官員,竟然沒有一人發現市長辦公室組員余文以「假發票」核銷特別費,從余文以上的相關負責單據核銷官員,全部淪為公文旅行過程中的「橡皮圖章」。至於市府解釋余文以大額發票換小發票報銷是「圖方便」,專家表示,市政府是在「騙外行人」。  

馬英九爆假發票危機

依據台北市政府會計正常核銷程序,市長特別費的支出單據,必須從市長辦公室組員、視察、主任出發,再經秘書處總務組、會計室簽章,最後機關首長秘書長蓋上授權他人簽蓋的「丙章」等,這8道關卡的負責人和主管都必須負審核、監督的責任。

市長辦公室主任鄭安國昨指出,他是直到今年10月在市政府政風處告知下,才知道余文以自行蒐集的大額發票取代原始小額發票核銷,但因為每張發票上沒有加註詳細項目,難以一眼看出是否有造假,這點他確有疏失。   

  王永興昨表示,將徹查馬英九的特別費申報情形。資料照片   

蓋章人稱不細看發票

一名不願具名的蓋章人指出,依據「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各機關員工向機關申請支付款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因此單據出市長室,幾乎都只是從事「程序審核」,根本不可能細看發票內容。

九鼎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張福淙則表示,一個組員3年內累積3000多張發票,平均一天處理2至3張發票,「根本不可能會麻煩」,市府的說法「破綻百出」。

張福淙表示,組員以大面額發票,核銷小額支出,「拿不實發票報假帳」,況且核銷金額不一定相符,就算沒有涉及貪污,也已違反《會計法》和偽造文書。

台灣大學會計系主任蔡彥卿表示,市府組員以大面額發票,核銷小額支出,當然有問題,「這種方法絕對行不通」,而且以大面額發票核銷小額支出,事後再拿原始發票比對,不是每張發票都「湊得剛好」,會增加「藏污納垢」的運作空間。

另外,曾經為馬英九的特別費多次拍胸脯打包票的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昨天無奈大呼,「連我們審計機關都被騙了」,並表示,承辦機關、人員用這種欺矇的手法,以不實的發票「詐偽」,這是不可取的。    

審計部重審核查不法

王永興強調,審計部絕無兩套標準,否則可以廢掉了,台北市審計處現已重新啟動審核,若發現已完成審核的單據確實涉有不忠或不法的具體事證,將立即呈報監察院或移送檢調偵辦。但因所有發票已被檢方帶走,所以北市審計處昨赴市府無功而返,且承辦的科員余文也因檢調約談而不在,只有等檢調返還市府發票後再查核及約詢相關人等。

《蘋果》昨完成語音民調,有六成六的受訪者肯定他的做法,但也有近三成表示不肯定。至於馬是否該因而下台負責,六成三的受訪者認為不應該,但也有約二成七的受訪者認為馬應為此事而下台。 

馬英九首長特別費問題帳目流向

疑似做假期間:2003/01至2006/06,共42個月

辦公室零用金(每月上限5萬元):購買報紙、茶水、水果、雜誌、餐點等雜務支出

小額發票實際金額:141萬898元

小額發票張數:3754張

余文以大面額發票核銷金額:70~80萬元

大小額發票的差額:約60萬元的差額,是以辦公室同仁繳交的公基金與市長交通查緝獎金補足

資料來源:北市府 

網友對馬英九記者會意見

◎網友burdette

泛綠支持者能保證四大天王特支費一定沒問題嗎?我看蘇貞昌都不敢說話呢。

◎網友genius1984

馬英九絕對不能倒下,國民黨才有希望。連爺爺如果又聯合阿輝第二的金平兄,我真的不會投國民黨 我寧願去投蘇貞昌,馬英九加油阿!

◎網友koenig

怎麼阿扁就是被人喊成”貪污”…小馬就是”行政暇疵”…明明就是偽造文書。

◎網友海兒

馬英九還真委屈ㄟ,他怎麼老是「監督不周」呢?這種人如果真的讓他當上總統,或許哪天軍事將領通通向中國投降了,馬英九也可以哭哭啼啼的說都是他「監督不周」。

資料來源:News100南方論壇(www.news100.com.tw/modules/newbb/)、批踢踢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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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追馬帳戶 查資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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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追馬帳戶 查資金流向

面臨考驗

馬英九特別費假發票案引發軒然大波,但他將面對最大的考驗,恐是另外一半17萬元特別費是否流入私人口袋。

承辦檢方表示,馬英九每月初將不需單據的17萬元特別費存入自己帳戶後,又將私人款項匯入,所以出現公私帳混合使用情形,其中可能涉及公款私用等貪污弊端,檢方已調閱他私人帳戶的交易明細,將根據提存紀錄追查資金流向,釐清這些公款是否用於公務。  

公款私用 最少判10年

一名高院法官認為,馬英九沒有機密外交可以護身,這把火會不會燒到他身上,關鍵在每月進到他私人帳戶的17萬元是否用在公務或公益上,若沒用完又沒繳回國庫,那就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款罪,可處10年以上或無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罰金。

北市主計處表示,行政院規定除零用金,其他費用都由會計單位匯入首長指定私人帳戶,最近北市審計處查核過馬市長特別費的領用與核銷程序後,認為都符合規定。

律師高明德認為,若馬英九每年帳戶有公款結餘,他又將其申報財產所得,馬英九被起訴的可能性就很大。馬英九則說,這是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存款帳戶只要超過一定金額都要申報。

記者蘇恩民、朱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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