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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避財產申報涉賄法官存款常搬家
2006/10/20 11:07 瀏覽597|回應0推薦0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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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法務部政風單位清查公職人員財產有無不法時,發現一位涉及收賄案的二審法官,五年來每逢財產申報時,名下存款竟都是一萬多元,但政風人員查出,這位法官的戶頭存款只要累積到五、六十萬,就將大部份存款領出去,故財產申報再正常不過了,法務高層已指示專案調查有無涉及弊情。

法務部表示,已推動修法加重處罰「故意隱匿財產」的公務員,未來一旦查獲,依新法規定,最高可處四百萬元罰鍰;此外,從清查財產中,若發現疑似「隱性貪瀆」或可能有貪瀆疑慮的公務員,將移送檢調偵辦。

法務部昨也公佈今年一至十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裁罰成果,共受理一七一件,罰鍰新台幣一○六三萬元,較去年受理一四五件,罰鍰八一八萬元有增加趨勢。

官員指出,裁罰對象包括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因申報不實被裁罰十二萬元,另包括多位檢察官、法官;被罰款最多的是教育人員,多人擔任中、小學校長、教務主任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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