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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插扁腦門」士官屈肇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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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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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陸軍儀隊士官屈肇康於部落格裡寫上「想拿槍往陳水扁腦門插下去」等文字,據傳經陳總統向國防部長李傑表達不悅後,屈即被軍法單位以「煽惑軍人暴動罪」收押,輿論譁然。據了解,屈已在一個月前獲不起訴處分,釋放返家,等候再分發以服完兵役。

由於前天又發生護駕陳總統的F十六軍官女友在個人部落格中消遣陳總統事件,屈肇康案的處分過程與結果,也因此格外引人矚目。

國防部軍事發言人吳季方表示,屈肇康案已於八月八日由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作成處分,屈員因違反效忠國家職責嫌疑案件,經偵查終結,核予不起訴。當天,屈肇康即獲釋放。

不過陸軍有關官員說,由於屈員的案子在移送軍法偵辦之前,曾經先移送桃園地檢署,據知桃園地檢署已經分案偵辦,所以軍法部分已了,但司法部分還未完結。

官員說,屈肇康獲釋回家後,幾乎足不出戶,對門口一舉一動也相當敏感。部分原因,係軍方告知,在桃園地檢署還有案子未了,必須低調,否則事態鬧大,會有綠營勢力到處施壓,對案情反而不利。

屈肇康案發生後,陸軍原將他調離現職,施以心理輔導,當時依國防部和陸軍方面說法,認為屈是在網路部落格上發表言論,不是對不特定大眾,傾向不屬公開散布,所以沒有打算要法辦他。

但據了解,七月三日總統府舉行軍事會談,陳水扁總統在會中向國防部長李傑等表示不悅,此事遂急轉直下,七月四日軍法單位即將屈肇康羈押,罪名是陸海空軍刑法第十六條「煽惑軍人暴動罪」,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屈肇康原預定十月底退伍。

屈被收押後,屈母除向媒體與民意代表請求援助,許多人也投書媒體聲援屈肇康,認為軍方完全不顧人權和法律條文,即予收押。不過當時國防部官員並不願證實屈肇康遭到羈押的轉折,是否與陳水扁總統的態度有關。

【2006/09/05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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