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審理台開案的受命法官林孟皇昨天開庭先給大家上一堂法治教育課,要求大家遵守訴訟規則,因為這件案子全世界華人社會都很關切,整個審理過程「歷史會記錄下這一切」。
昨天開庭前,法警發給每人一張「準備程序流程表」,裡面將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列出,要求大家配合;接著林孟皇法官又花十五分鐘講解「曉諭事項」。
林孟皇當庭說:「我對在座所有人期許要求,但我也先要求自己,合議庭絕對依據良心、獨立、公正、客觀的審判,絕不受任何干涉,也不受媒體審判的影響扭曲應有的理性判斷。」
林孟皇希望律師團提出證據調查時,不要「散槍打鳥、隨便主張」;律師團及當事人如果接受媒體採訪,請避免傳達錯誤訊息。他特別舉媒體上次報導陳幸妤以「輔佐人」身分出庭為例,律師團未事先陳報法院陳幸妤要擔任輔佐人,所以陳幸妤當時並不具輔佐人身分。
林孟皇花了十五分鐘講解後,還備妥「受命法官於準備程序曉諭之事項」的書面資料,請法警放在法庭門口,律師團及媒體記者忙著跑到門口拿,連公訴檢察官都很好奇,要法警幫忙拿一分。趙建銘拿到資料後,也立刻低頭細讀。
林孟皇在當法官之前做了八年的小學老師,「可以不懂數學,可以不懂英文,但不懂法律會吃虧。」林孟皇基於這個信念,致力推廣法治教育,正巧台開案受各界矚目,他認為是最好素材,於是在昨天的準備程序庭,罕見地將法律相關規定,當庭曉諭給大家聽。
其實林孟皇當老師時曾報名插班考想進大學念大傳系,但沒考上,隔年考上台大法律系夜間部。當時他想,最終還是要當記者,因為有了法治教育基礎,才能做更深度的報導。
【2006/08/10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