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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案》檢察官同事 懷疑他精神狀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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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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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文玲、曹敏吉/連線報導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涉嫌性侵女證人,讓長官、同事十分訝異;因為吳曾就讀哲學研究所,且研讀佛學,禪修,沒想到竟犯下「色戒」。

也有檢察官認為,吳傑人當了十幾年檢察官,如果會犯這種錯,應該早就犯了,懷疑吳是否精神狀況有問題;有檢察官在內部網站上建議承辦吳案的同僚,應對吳作精神鑑定。

據了解,高雄地檢署上周接獲檢舉,指吳傑人涉嫌性侵女證人;地檢署查證後展開偵辦,要求吳立即交出手中的案子,以免影響當事人權益。

吳傑人涉嫌性侵女證人的事態嚴重,法務部可能移送監察院彈劾。

和吳傑人共事過的檢察官指出,吳的際遇不佳,除和在台北當律師的太太似已分居一年外,轉任法官碰壁,想升主任檢察官也不成,幾度考績乙等,家庭事業樣樣不順利;最近他雖積極求表現,未料捲入性侵女證人案,不但升不成官,反被押進看守所。

據了解,吳傑人喜獨來獨往,有檢察官說,吳比較喜歡貪小便宜,在屏東地檢署時開公務車弄破輪胎,卻要地檢署出錢補胎,而和有關人員起爭執。

有同僚說,吳傑人從未傳出緋聞,「完全看不出來會捲入性侵案」。不過,吳一年前曾打電話約當事人見面而受到政風及長官的勸戒,沒想到這次再犯,且涉及刑責。

【2006/08/08 聯合報】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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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證人陪睡前檢座聲請釋憲 大法官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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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30日電】 2012.07.30 09:20 pm 
 
前高雄地檢署吳姓檢察官涉嫌貪污治罪條例,遭判刑確定。吳男認為最高法院違法駁回,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決議不受理此案。

原擔任檢察官的吳姓男子,民國95年間偵辦一起應召站仲介賣淫案時,被控藉辦案權勢,脅迫一名女證人上床得逞。最高法院今年1月間認定吳男以檢察官職權脅迫女證人陪睡,駁回上訴定讞。

吳男認為,判決所述的理由都屬實體事項,而非程序事項,最高法院卻逕以「違背法律上之程式」為由駁回上訴,模糊程序判決及實體判決間的界限,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侵害憲法保障的訴訟權,因此聲請釋憲。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認為,這屬於法院認事用法適當與否的爭執,吳男沒有具體敘明牴觸憲法的部分,決議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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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性侵女證人 檢察官吳傑人被判七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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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7 01:19 中國時報 【林偉信/台北報導】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六年前因承辦性交易案時,覬覦涉案應召女姿色,利用職務要求發生關係作為交換條件,性侵該女。最高法院認為吳身為檢察官,竟為滿足一己私慾,強迫對方發生性交易的不正利益,換取其職務上所得為的行為,已構成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昨將吳判處七年半徒刑,全案定讞。

     四十八歲的吳傑人,法訓所廿八期結業,涉案後遭停職,並被監察院彈劾送公懲會審議。民國九十五年六月間,吳擔任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一起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案時,傳喚應召女出庭作證;吳因覬覦姿色,隔天就打電話到對方家中,約她下午三點到高雄地檢署見面。

     該女依約前往後,吳傑人請對方搭電梯到高雄地檢署六樓,並親自開門將她帶到會議室內談話;吳先佯稱要擴大偵辦案件,邀請她當線民,並試探性詢問她家人是否知情,該女即向吳表示,擔心自己從事性交易的事被家人知悉。

     吳傑人於是利用此弱點,日後藉故討論案情打電話約對方在高雄市立美術館見面,該女因畏懼其檢察官身分,答應赴約;吳竟趁館內人少時,先藉機碰觸身體,隨後假意送她返家,在車內欲強吻。

     該女掙脫後,吳傑人即以不悅的表情說,為何要反抗呢?並表示要與她發生性行為;該女內心雖不願意,但顧忌吳為承辦檢察官,擔心得罪,恐遭報復,迫於無奈才與吳到高雄市的溫泉會館發生性關係,事後仍不斷被吳騷擾。

     吳傑人辯稱,與對方是情侶關係,雙方發生性行為是妳情我願;最高法院審理後,以應召女手機簡訊為證,認定兩人根本不是戀人,依貪汙罪將他判刑七年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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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女證人上床 前檢察官吳傑人判刑七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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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6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林憲源】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在95年承辦一起性交易案時,藉故邀女性當事人討論案情,威脅發生性關係。這起案件今天(26日)上午在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宣判,被告吳傑人判處七年六個月徒刑。

    檢察官起訴書指出,被告吳傑人承辦性交易案時,覬覦涉案應召女的姿色,邀出被害人後,以不通知其家人為條件威脅發生性關係,被害人害怕家人得知而屈從,但事後不斷遭到對方電話騷擾,於是提出檢舉。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宣判,認為被告吳傑人嚴重踐踏司法官箴,破壞檢察官的正義形象和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影響深遠,並在衡量犯罪動機、犯後態度等情狀,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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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官涉姦女證人起訴雄檢調查指意圖染指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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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因逼姦一名美女證人,上月遭收押停職,高雄地檢署深入調查後,發現他從一九九九年開始,就利用辦案機會私下邀約女當事人,意圖染指十一人,不僅襲胸、吻耳還逼伴遊、逼姦。檢方昨依四大罪狀將這名無恥的司法敗類起訴。

無恥惡狼高雄地檢署調查後,昨依貪污、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及妨害自由四罪嫌將吳起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針對吳傑人的惡行,檢察長凌博志昨表示「行為不當,竟還不只一件,實在令人痛心!」高雄地方法院昨晚裁定以五十萬交保,但家屬交不出保金,吳傑人仍被還押看守所。已婚的吳傑人,台大法律系畢業,和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鍾忠孝、偵辦過南迴搞軌案的雄檢主任檢察官高碧霞、李泰安的辯護律師吳漢成等人,都是司法官訓練所二十八期的同學。

遭逼姦的女證人(A女)挺身而出,指控吳傑人的強姦惡行(衣服經變色處理)。資料照片

稱可加重刑責迫伴遊高雄地檢署查出,吳從一九九九年至今,在八年時間內,意圖染指十一名女被害人,由於多數被害人全力拒絕,檢方昨天只能針對吳傑人對四名被害人的性侵害等情節起訴。起訴指出,一九九九年吳任職屏東地檢署,承辦一件過失傷害案件,不斷邀約被害人B女外出,但都被對方拒絕,不料案件偵結後,吳竟以可加重被告刑責為條件繼續邀B女見面,吳過程中根本沒討論案情,反而開車載她到牡丹水庫、墾丁龍潭公園出遊一整天,中途還提議洗溫泉遭拒,直到凌晨三時才讓B女返家。去年,吳任職高雄地檢署偵辦一詐欺案時,不斷騷擾告訴人甲女,還駕車到甲女辦公室樓下要求對方上車談話,並在車上對甲女襲胸,甲女揚言跳車才罷休。今年三月間,吳承辦一恐嚇案時,發現被告乙女面貌清秀又起色心,在車上強吻乙女及摸手,企圖要脅乙女以此換取不起訴處分。

性侵證人「簡直敗類」今年六月,吳因偵辦妨害風化案件,認識以證人身分出庭的A女,因其年輕貌美,吳竟私下邀約見面,脅迫陳女讓他上下其手、車上強吻,並兩次在高雄縣六龜的溫泉山莊與鳳山市的汽車旅館性侵得逞。A女事後向友人哭訴她「吐了一星期」,她為幫自己討回公道,引誘吳傑人至汽車賓館發生性關係,再持沾有吳某精液的衛生護墊舉發吳傑人的獸行。A女並痛批吳傑人「簡直是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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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強睡女當事人貪汙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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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熊迺祺/高雄市報導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涉嫌利用辦案之便,和多名長相清秀的女當事人連絡,強邀對方出遊或發生性關係。高雄地檢署昨天以貪汙罪起訴,法官昨晚裁定他以五十萬元交保。

地檢署以吳傑人獲得女子伴遊及性交,均屬不正利益,因此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且吳傑人身為司法人員,知法犯法,請求從重量刑。

高雄地檢署表示,吳傑人遭羈押後已停職,承辦檢察官調閱他的通聯紀錄及他偵辦過的刑案,傳喚了十多名女子。

檢方確認吳傑人對其中四人妨害行動自由、強制猥褻、性交外,有一名告訴代理人曾和他發生性關係,還有一名十八歲女子坦承和他牽手出遊;另有一名女子傳簡訊給吳傑人,問他「睡了沒,你會不會過來?」還有一人同意和他性交,但因月事最後僅有接吻。

起訴書指出,吳傑人八十八年任職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時偵辦某件過失傷害案,期間以討論案情為由,載女被害人出遊,用餐時又點了高粱酒要女子喝,他自己卻喝醉。

去年他承辦一件詐欺案,明知女告訴人已婚,卻駕車到這名女子辦公室附近要求見面,他在車上強行撫摸這名女子胸部。

今年初他偵辦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因覬覦女證人姿色,得知對方擔心家人知悉其在特殊營業場所工作的性質,以書類不記載姓名、不寄到家中等事為由邀約見面,帶這名女子到高雄縣六龜鄉一家溫泉會館發生性關係。

吳傑人食髓知味,不斷邀約見面,該女子不堪其擾,暗中採集吳傑人精液,向調查局高雄市調處檢舉。

【2006/09/14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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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檢吳傑人 羈押抗告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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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9  中國時報
郭良傑/高雄報導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涉嫌利用職務脅迫性侵女證人遭羈押,吳傑人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法官認為,仍有事實足認為吳傑人有勾串證人之虞,抗告無理由被駁回。

    合議庭法官認為,如果被害人心甘情願與吳傑發生性行為,又何以於事後做出不利吳傑人的陳述,所以被害人所述較吳傑人所辯可採,加上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之虞,裁定羈押並無不合,抗告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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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官涉逼姦證人 疑劈腿3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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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吟芳、郭霽╱高雄報導】檢調偵辦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涉嫌逼姦美女證人案,被害的陳姓應召女昨下午到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應訊,並將她自行蒐證冰存、沾有吳傑人精液的衛生護墊交給調查員;陳女向檢調說,自己因本案身心受創,會全力配合檢調偵辦,一定要揭穿吳傑人的罪行。
疑其他女子也遭操控
全國有三十多名檢察官及法官疑操守有問題,被法務部及最高檢列為「正己專案」調查對象,吳傑人也是其中之一。檢調之前監聽吳的電話,查出吳近一個月來除不斷以電話騷擾陳女,還同時與三名以上女子保持密切通聯且對話親暱,交往相當複雜,檢調懷疑除陳女外,另有其他女子遭吳以同樣手法操控。
檢調查出,今年五月吳傑人涉嫌在偵辦一件妨害風化案時,因垂涎證人陳姓應召女的美色,更利用陳女擔心家人知道她賣淫的弱點,以處分書不寄到她家作交換條件,在六月及七月間兩度逼姦陳女。陳女不甘受辱,暗中將沾有吳傑人精液的衛生護墊存放家中冰箱。檢調前天約談吳傑人後,認定吳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及妨害性自主罪嫌重大,聲押獲准。
高雄地檢署昨天上午立即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報請法務部將吳傑人停職,並移送監察院議處。據了解,吳傑人前天在訊問過程中,情緒沒有明顯波動。而昨天他在高雄看守所度過第一天也作息正常。
面對昔日加害的檢察官已成階下囚,被害的陳女仍無法揮去心頭陰影,她憂心檢調單位是否有偵辦到底的決心,表示「現在只是開始,我要看最後結果如何才能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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