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文主題:
鼓勵以文學表現生命力的作者,激勵台灣文學創作。
獎項:
1、短篇小說獎(字數八千至一萬兩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五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兩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座
2、散文獎(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兩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座。
3、新詩獎(行數五十行以內):
首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兩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4、小品文獎( 字數一千字以內):
得獎者十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應徵條件:
1、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
2、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平面媒體或網路、部落格、 個人新聞台,並嚴禁抄襲及代筆,一經發現,取消得獎資格。
3、以中文寫作應徵。
注意事項:
1、手寫稿或中文列印稿(12級字)皆可,參加新詩獎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行數,參加其他奬項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字數。
2、請以一式三份投寄。不退稿,請自留底稿。每個項目以應徵一篇為限。
3、請以另一張紙書寫本名、筆名、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連絡電話、生日、身分證字號、學經歷(徵文還是徵人?這是文學該有的精神嗎?)。資料不符者,不予評選。
4、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同仁及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
5、來稿一律掛號郵寄「24143 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 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獎項,如「應徵短篇小說獎」、「應徵散文獎」、「應徵新詩獎」、「應徵小品文獎」。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6、所有得獎作品,本基金會保有發表權、轉載權。編入文學獎作品集及相關出版品時,不另支稿費。
評選方式:
1、本會收件後,即刻編號,每篇作品皆以無記名送交評審。
2、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聘請專精作家學者進行評審。
其他: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
收件日期:2007/7/1
截止日期:2007/8/15
揭曉日期:2007/11/6
主辦單位: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協辦單位:自由時報
相關網址:http://www.lrsf.org.tw/mai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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