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文主題:
為紀念文學大師梁實秋先生對散文及翻譯之貢獻,鼓勵散文創作,發掘翻譯人才。
獎項:
1、散文創作類(以中文白話寫作,字數以4000至4500字為限):
(1)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優等獎1名:獎金15萬元,獎座1座
(2)佳作5名:每名獎金3萬元,獎牌1面
2、翻譯類(英譯中):
(1)譯詩組: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優等獎1名:獎金5萬元,獎座1座。
佳作2名:每名獎金1萬元,獎牌1面。
(2)譯文組: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優等獎1名:獎金5萬元,獎座1座。
佳作2名:每名獎金1萬元,獎牌1面。
譯詩及譯文之原文(譯詩及譯文各有兩則),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訂定。
應徵條件:
1、參賽散文作品必須未公開發表(包括報刊雜誌及各種電子出版型式),每人以應徵1篇為限。
2、參加翻譯類譯詩或譯文,兩則需同時翻譯。為了增加參賽者得獎機會,如參加譯詩、譯文同時獲獎,得由評委會擇優錄取其中一項。
3、獲得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文建會優等獎者,其後兩屆,不得應徵同一類組獎項。散文創作類則不受此限。
注意事項:
1、作品列印於A4紙張(單面、橫式列印),作品上不可有任何姓名資料。散文創作類一式2份,翻譯類一式3份,並附磁碟或光碟片。
2、應徵者之真實姓名、地址、手機、電話號碼、電子信箱,以及簡歷、照片、身分證影印本等相關資料(較為含蓄的徵人方式),請另行列印於A4紙張,並附文字檔於磁碟或光碟片中。
3、發現抄襲、冒用他人作品應徵者,除取消資格外,並公布真實姓名及地址。
4、應徵作品應由個人創作或翻譯,集體創作或翻譯不予錄取。
5、作品請掛號郵寄至(104)台北市八德路2段260號5樓中華日報社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封面請註明應徵類別,如同時參加一項以上之類別(譯詩、譯文亦為不同類別),請分別以不同信封寄件,否則由評委會擇一參選。恕不退件。
6、譯詩及譯文之原文,請上中華日報社網站、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網站、九歌文學網下載,恕不提供傳真服務。
7、應徵者須尊重本辦法有關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
8、發表及出版:所有得獎作品出版權屬於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安排發表、出版,或授權協辨單位及其隸屬機構出版得獎作品集(包括正體及簡體字版),不另支稿酬及版稅。
9、凡不符徵件規定者,一律不予參賽。
評選方式:
1、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
2、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意見,予以從缺﹔或作品水準相當,亦得以同一獎項並列。
3、各階段評審委員,均敦聘名作家、學者或評論家擔任,以昭公允。評審委員名單,於揭曉時同時公布。
其他:
1、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補充。
2、洽詢電話:(02)27716611轉812
收件日期:2007/5/17
截止日期:2007/7/15
揭曉日期:2007/9/20
主辦單位:中華日報社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九歌文教基金會
相關網址:
中華日報社網址:http://www.cdns.com.tw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網址:http://www.cca.gov.tw
九歌文學網網址http://www.chiuko.com.tw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