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加入城市之市民, 請於三天內發表一篇新文章(含回應、簽到、留言)。
二、入城市民每個月需發表一篇新文(含回應、簽到、留言)。
城市的功能在於「互動與分享」,入城請先三思。
若之前是受邀而來的市民,感謝你們基於禮儀而接受入城,在此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
未符合市規之市民,將斟酌刪除其市民居留權。
P.S. 為避免有市民因繁忙或其他因素,未看見城市快報,
市規延後,原定於12月1日開始實施;
因有市民反應過於倉卒,很多人會沒看到,
再次延後,改至2007年1月1日正式實施。
造成大家不便,還望見諒。
因此退出城市的朋友,祝福你能尋得更寬廣的天空^^~
本文於 修改第 1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