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十二月五日見報,高職校中,孫姓歹徒藉教之緣,以非法方式,誘拐懵懂女學生,並對其性侵得手,其作案方式皆以「因果輪迴」與「業」來謊騙,對此,筆者對其行不僅忿怒,亦覺對其正道之路者,添上一分隱憂,雖是重判73年,仍難挽回對女學生與家長的心靈創傷。
然發生此案件,可知「善知識」與「歷史」不足,此孫姓歹徒以業與因果輪迴做為誘導,使人心生恐懼後,再以作法改運等等,使受害者一步步走入其所佈之套。筆者先對此做粗淺解釋,盼有助於社會大眾,莫淪為歹徒欺詐之斯。
因果,何為因果?佛說:「如是因,如是果」,佛教與道教論因果,其意義在於每件事發生的動機。舉例而言,一個人貪污,經檢警查調後罪證確鑿,身陷囹圄,飽嚐牢獄。那一般人多會言,貪污是因,牢獄是果,此論只為表面說法,非是全然包羅。佛教講由心起,是身處之境是「因」,起心動念是「緣」,行此動念是「果」,身陷牢獄是「報」。倘是因揮霍無度造成此動念,那此觀念才是因,試問,此因何以可做法消災?
又以輪迴而論,輪迴乃是佛之慈悲,欲教悔人心,為導正有錯誤之事,使其再以學習正道之機,再重覆一次經歷,卻被此輩淪為藉口與工具。業,世道中,學業、事業、家業、官業、財業等,何人無業,無業何以成人,卻被斯此之徒盜用曲解,使人痛心疾首。
在儒、道家經典中,如覺世真經中云:「淫為萬惡首,孝為百行原」,又管仲牧民篇云:「不嶂兩原,民乃以姦」,其所兩原,只淫妄兩原,淫乃沉溺、過度與泛濫之意,又引申為超出己所本份之事,人生活於世,乃貴盡忠孝節義等事,行善積德,天必有佑,何需改運作法?故如太上感應篇云:「禍福無門,惟人自招」,是禍是福,一心而已。
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彰,國乃滅亡。
禮:規規矩矩做人;義:正正當當做事;
廉:明明白白做事;恥:清清白白做人;
願此觀念與善知識,對社會有所助益,筆者亦推崇「桃園明聖經」與「覺世真經」,此經典有益於使人有正確觀念,諸如改運作法、風水、符籙等,不再迷惑人心。
不解巖
香茗不解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