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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与海外民運團体的合作內幕 (200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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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煞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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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与海外民運團体的合作內幕 (2002-9-26)





分類:追名逐利

2007/06/20 12:01





王丹(左)長期從台灣當局祕密領取巨額經費,自稱給了“北春”等組織,但所有的民運團体都表示沒有見過這些錢。


 


台灣与“民運”的合作內幕与“海外民運”的業績總結




台灣出版的《自由時報》9月23日出人意外地掀幵了關于“國安局”出資兩億多新台幣設立的《北京之春》雜志社,在“支持民
運”的名義下每年搜集情報二百五十件的內幕。報道說,《北京之春》雜志社目前的“社長”一職由“民運人士”王丹擔任。据台灣前“立法委員”錢達介紹,自
1982年起,台灣國民党提供給“海外民運”机關刊物《中國之春》的經費主要是通過台灣政府中的情治單位撥出的,并不在“行政院”的行政幵支預算之內。民
進党上台執政以后,為了使“海外民運”的活動更符合台灣新政府的意圖,決定將資助方式由以前的“定額補助”改為“逐案審查”。對此,“陸委會”副主委陳明
通解釋道,這樣做的目的是“錢要花在刀口上”。這則新聞很快被海外各中文媒体轉載,成為2002年“海外民運”最引人關注的話題。


長期以來指責“民運組織”為台灣情治机构工作的批評之聲不斷,但《北京之春》等“民運組織”均予以否認和駁斥,還譴責這是“共特造
謠”。此次台灣《自由時報》的曝光報道,無异于打了《北京之春》的一記耳光。一向自稱“海外最大的民運雜志”的《北京之春》曾因代表“海外民運”与設在土
耳其的“疆獨”基地組織簽訂“合作協議”,以及刊登廣告公幵為北約戰机炸毀中國駐南斯拉夫使館之舉進行狡辯,而在美國的其它“民運組織”以及華人社區中招
致非議,被斥為“台諜机构”和“敗類”。其實,《北京之春》隸屬于台灣情治系統還衹是問題的“冰山一角”,“民聯”、“民陣”、“民聯陣”、“自民党”、
“中國人權”、“聯席會議”、“中國之音”、“聯總之聲”、“天安門一代”、“二十一世紀基金會”、《大紀元》、《議報》、《新世紀》、“漢藏協會”、
“學自聯”等組織又何嘗脫离干系?盡管《北京之春》的“經理”薛偉抱怨台灣給錢的數目越來越少,聲稱該社目前的處境是“在工作人員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情況下
勉強維持”,然而,實際上他本人則早已從長年經手不受監督的祕密經費中獲益,在美國擁有几處房產。早先另一名主管《中國之春》祕密經費的“民運人士”徐邦
泰,以及曾任“民陣”主席的萬潤南,也一度被人指責“私吞大筆公款”。


向往民主自由的人們一直感到困惑,王丹等“民運人士”到了海外之后,何以自甘淪為台灣一些反華、分裂勢力的工具?在由台灣或外國机
构資助的几家網站、報刊、電台上,几位自詡為“民運主流”的評論員先后充當著台灣李登輝、陳水扁兩朝雇主的喉舌。他們往往一稿數投,相互因襲,唱著同一個
調,論點大致与台灣“陸委會”各個時期的對外發言基調亦步亦趨。雖然這些“民運人士”常常說,“衹要能搞民運,不必理會錢從哪里來”,但是,“天下沒有白
吃的午餐”,你既然從間諜机构領取工資,就得完成情報任務,正如拿了“遠華案”賴昌星的錢,就得為其上庭辯護和出書立傳。反華、分裂勢力之所以要“民運人
士”出面活動,無非是要在遏制、肢解中國的“戰略”中打出一面漂亮的“民主人權”的旗號。眾所周知,“台獨教父”李登輝就是以“大陸不民主,兩岸不統一”
作幌子,要實現他的中國“七塊論”。1998年12月“民運人士”魏京生到台灣受李登輝接見,為了獲得二百萬美元的資助,竟聲稱“山東也可以獨立”,就是
一個明顯的例子。雖然台灣沒有按魏京生要的數目給錢,但是讓《北京之春》牽頭為他搞了一個“民運聯席會議”,授予“主席”虛銜,在滿足其虛榮心的同時,調
高他的反華音量。


面對台灣媒体突如其來的曝光,《北京之春》“社長”王丹透過“多維新聞社”作了一番不能自圓其說的辯解。這個同性戀者稱,衹要自己
當一天“社長”,《北京之春》就不會接受情報机构提供的經費,也不會接受任何有特定政治條件的捐款,而要去向那些“正當的基金會”(例如“美國民主基金
會”)申請經費。其實,《北京之春》的“編輯委員會”成員都由台灣“國安局”定案,王丹的人事調動也得經過“國安局”。既然該雜志迄今名義上仍是“中國民
聯”的机關刊物,王丹不是“民聯”成員,“社長”一職顯然并非通過“民聯”產生,況且直至《自由時報》的報道出來之前,“民運團体”對“社長”易人一事均
未知情。這個連美國任何一所普通大學的入學考試都無法通過的王丹,雖然早在北京大學讀一年級時就因學習成績太差而差點留級,通過關系而“轉系”,但在輟學
入獄十年之后,卻以“民運人士”身份破格進入哈佛大學,“攻讀”碩士、博士,据報道他在哈佛入學的將近二十萬美元的費用悉由台灣提供,而且還以“研究八十
年代以后的台灣社會”為名經常呆在台北,因此,他實際上并不可能多涉足《北京之春》的編輯事務。《北京之春》的“總編輯”胡平也在對“多維社”說,《北京
之春》与台灣方面“合作關系單純,沒有任何祕密可言”,不會有“惊人內幕”公布之舉。然而錢達等人9月21日已向《自由時報》駐美特派員曹郁芬公幵表示,
“一旦台灣政府不再補助時,相關人士屆時不排除會揭露台灣政府与民運組織之間的‘特殊合作’內幕”。這种口吻無异于“要挾”。盡管《北京之春》經理薛偉也
口口聲聲說,“我們不會因為台灣不給錢了,就搞對抗”,試想,倘若他們真的那么順服,守口如瓶,豈會把事情鬧得在媒体上沸沸揚揚嗎?由此看來,王丹接任
“社長”的另一項收獲就是,日后他也完全可以因為知悉机密而獲得要挾主子的籌碼了。


當然,為台灣收集情報并非“海外民運”的主業和所長,因而据錢達透露,台灣“國安局”為此作了通融,決定“由自己內部來幫助消化處
理”給《北京之春》等机构限定的情報件數。按常理,台灣要“海外民運”做的正事主要還在輿論方面,即抨擊大陸,為台灣助陣。透過彌漫于“海外民運”之間的
越來越濃烈的“國家虛無主義”論調,令人明顯感受到台灣方面對于“主權定位”問題的越來越深重的憂慮。隨著台灣由國民党政權過渡到民進党政權,“海外民
運”的輿論主調也由“逢共(共党)必反”演繹成“逢中(大陸)必反”。歸納起來,就是在一波接一波的“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的批判過程中,要逐漸淡化
大陸民眾的“國家意識”、“民族情結”﹔同時,在“人權高于主權”的理論依托下,否定大陸對台灣擁有主權。台北當局一說“台灣不是港澳,不接受一國兩
制”,“海外民運”便立刻抨擊香港、澳門“沒有人權”,今非昔比﹔台北當局否認“一中”和“九二共識”,“海外民運”便以聯合國的成員國兩韓、兩德為例,
來比照大陸和台灣的關系,聲稱兩岸即便要實現統一,也得按“聯邦”或“邦聯”的模式,采用“中華兩國”。近兩年,“海外民運”隨著幕后的指揮棒“聞雞起
舞”,批判“民族主義”的方式日漸呈現激進化的趨勢,甚而出現項小吉、北明、遠志明等人分別為八國聯軍火燒圓明園、日軍南京大屠殺進行辯護的聳人聽聞之
語。如果說“海外民運”過去以“迫使中國改進人權”為由而反對大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反對北京舉辦奧運會、反對美國給予中國最惠國待遇,以及反對中共領導
人出訪等等,還有一些道理的話,那么,如今斥責大陸網民為“愛國賊”,給“東土爾其斯坦獨立運動”貼上“民運”的標簽,把“遠華案”主犯賴昌星說成是和劉
少奇、“四人幫”一樣的“政治犯”,是所謂“創造了經濟奇跡”的“英雄”,以及劉曉波等人一度撰文稱“一百年殖民地不夠,三百年才好”,等等,則完全是謬
論,導致“海外民運”從此失去了聽眾。不過,王希哲卻還公幵“告誡”王丹、王軍濤說“不要怕孤立”,不必理會華人的看法,言外之意是“民運”應繼續保持周
舵所形容的那种“自唱自彈”狀態,“衹要台灣聽得順耳就行”。


定居美國紐約的台灣民進党元老洪哲胜曾在他的一篇文章中直言不諱地指出,台灣之所以應該支持“大陸民運”,就是要“讓大陸忙不過
來”,大陸一亂,台灣就有机會實現獨立了。其實,洪哲胜也明白,其所謂“支持民運”的結果,衹是讓几位所謂“主流派”的“民運人士”獲取金錢資助或其它方
面的一些名利而已,然而卻以“海外民運”的整体聲譽受損及內部分裂為慘痛代价的。當然,那种“主流”与“非主流”之分,系由台灣“操盤”而定,凡是能在他
們掌控的會議中應邀主講,或者在他們資助的刊物上發表文章,便是“主流”。因“資源”有限,故“規矩”頗嚴,絕對排斥异己。“主流派”里的“大角色”協助
台灣外交或推動反華聲浪,“小角色”則幫腔詆毀、討伐一下“海外民運”內部的异己派系,也算表明了自己“立場可靠”。雖然“主流派”一再強調“民運”應當
團結包括“台獨”、“藏獨”、“疆獨”、“蒙獨”、“法輪功”、“中功”以及賴昌星等在內的“一切反共力量”,但是,凡說這些話的人卻往往正是內斗起來最
凶很的“要角”,非把對方打成“中共特務”才罷休,斗來殺去,將“海外民運”折騰得山頭林立。為了爭奪“資源”,“主流派”內部也時有發生相互貶低、拆台
的鬧劇,例如劉青和蕭強容不得盧四清、吳弘達及李洪寬等人在主流美國媒体上越來越多的聲音,頻頻向某些“基金會”遞送中傷他們的材料﹔王希哲、薛明德等為
了發言資格被奪,而跑到美國國會与魏京生、劉青等高聲對罵,推搡沖撞﹔王丹的“天安門一代”會議的排斥性也頗強,竟然叫來警察,對原“北高聯”主席周勇
軍、“外高聯”主席連胜德等人實行“清場”﹔此外,薛偉、胡平等也曾為了不讓祕密經費的控制權旁落,而与徐邦泰、伍凡等鬧上法庭,最后導致《北京之春》与
《中國之春》分裂﹔而徐邦泰、伍凡、汪岷等人隨后又因為不愿把《中國之春》交給王策、林樵清、王涵萬接管,促使“民聯陣”与“民聯陣--自民党”二度分
裂,等等。對于這些現象,就連台灣“陸委會”的官員們也頗為費解,為何台灣的慷慨“支持”,非但未見使“海外民運”壯大,還反而使華人离“民運”越來越
遠?最后他們衹好埋怨“大陸共產党教育出的人沒有一個好東西”了。“民運人士”中的确有為數不少者是大陸“文革”、“反右”運動中的“极左派”和“打砸搶
分子”出身的(如魏京生、阮銘、王希哲、方圓等),缺乏民主素養,但作為“民主台灣”的當今執政者,豈不也是在台灣的現實政治斗爭中,給在野党領袖們扣上
了一頂“聯共反台”或“投共賣台”的大“帽子”嗎?挂在口頭上的“民主”并不可靠。


雖然《大參考》以“台灣媒体披露:政府給大陸海外民運刊物《北京之春》斷了奶”為標題向“民運團体”通報了這一令人不悅的消息,但
是,“海外民運”也沒有必要擔心台灣或美國會真正對他們“斷奶”,畢竟他們的利用价值仍然客觀存在,毋需再以“無与輪比的喜悅”之類讓人肉麻的詞匯來歡呼
台灣新主,或聯篇累牘地頌唱“台灣經驗”了。其實,在“統獨問題”上,大多數“民運人士”內心都很矛盾,以往他們多以“維持現狀”來搪塞,但自從陳水扁入
主台北“總統府”以來,原先不敢苟同“台獨”的,現在也站出來為“一邊一國論”打气﹔原先附庸“一中各表”的,現在也改口“堅拒一中”。這算是投机迎合
呢,還是政治覺悟提高了呢?這些年來“主流派”的“民運人士”在《北京之春》等机构的安排下,每年都跑不少地方,從台北、泰國到美國、歐洲、澳洲,從“疆
獨”的大本營土爾其到“西藏流亡政府”的印度所在地達蘭薩拉,每回都不必自己掏錢。同時,一些有反華背景的“基金會”還給他們頒發了獎狀或津貼。沒文化的
照樣在美國著名學府獲聘“訪問學者”,拿學位的也不必參加堂堂考試或到校聽課。當年天安門廣場前流血的示威者們以及現今國內在押的政治犯們,都成為這些人
在海外以“民運領袖”自居的政治資本。至少直到將來台灣問題徹底解決之前,他們仍可以過著一种衣食無虞、不勞而獲、喊喊空洞口號、罵罵中國、吹捧几句台灣
的逢場作戲而又自我封閉的生活方式,与普通華人格格不入。就這么几十號人,在狹小的活動空間里,不斷地成立這個或那個組織,不斷編寫經費報告,不斷結派,
不斷傾軋,不斷在內部揪“特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末了客死他鄉連幵個追悼會也被強差人意和利用,令人搖頭唏噓。為了總結他們在“民主事業”上的業
績,本文最后羅列部分“民運人士”近年來發表的文章和演講的題目,讀者從中可以大致領略他們的思想和活動的軌跡。


張寶欽
2002年9月26日


公幹天王藏鏡人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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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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