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了!」屏東林邊鄉漁塭業者吳鴻達因風災淹水損失慘重,響應政府「種電」,將漁塭改作太陽能光電集電區,盼了七、八個月與業者簽約,政策卻大轉彎,氣得跳腳。
「政府怎麼可以出爾反爾!」參與「種電」的日陽光電董事長陳銘治表示,「種電」屬新興行業,銀行基於風險不願承做貸款,業者只能以自有資金投入。日陽已花了三億多元,和地主簽約租了漁塭、果園「種電」,政策轉急轉彎,心血投資眼看泡湯。
他指出,當初政府對業者承諾,廿年躉購期間的適用費率,從簽約日開始計算,經濟部能源局卻在前天突然宣布改為「完工日」開始計算,「根本措手不及」。
他表示,知道消息已接近下班時刻,「要找官員找不到」,已投入這麼多人力、物力,政府說改就改,「這是聲稱苦民所苦的政府該有為嗎?」目前只能期盼政府收回成命,「挽回多少算多少」。
屏東縣林邊、佳冬鄉,因八八水災危害,有四十四公頃飼養石斑及栽種蓮霧的農民參加「種電」;原飼養石斑魚的吳鴻達說,水災過後,原本希望再復養,當時縣長
曹啟鴻告訴他們,政府要在災區「種電」,把土地租給光電業者,利用太陽能來發電,業者再將電賣給台電,災民有租金又有工作收入,兼可避免地層下陷,鼓勵災
民加入。
吳鴻達說,復養風險大,重新栽種蓮霧至少要五年才能有收入,大家都想加入「種電」行列,但第一波使用面積有限,在等待簽約期間,災民不敢使用土地,沒有收入。
「等到簽約,高興的像中獎」,業者開始支付租金,開始有了收入,如今政府說變就變,業者權益受到影響,他們權益也受到波及,「那有這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