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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公布監視畫面 陳致中費1時33分出外辦事(2010/11/19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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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煞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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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檢公布監視畫面 陳致中費1時33分出外辦事(2010/11/19 00:01)




 













  • 陳致中被拍到7月2日確實有開車出門,與週刊報導完全相符。﹝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 檢方公佈監視器畫面,陳致中開車出門。﹝圖/監視器畫面翻拍﹞





  • 疑似召妓手機,檢方表示黃睿靚也用過。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地檢署18日公布陳致中住家「人文首璽」的監視器畫面照片,畫面顯示陳致中在7月2日晚間11點04分進入停車場,駕駛自己的凌志休旅車離
開,並在7月3日凌晨零點37分回到人文首璽,陳致中妻黃睿靚曾力挺說,當晚陳致中在家,資深媒體人楊文嘉質問,「7月2日晚誰睡在妳旁邊?」



陳致中不願公布的畫面,真相就是如此!從人文首璽監視器畫面照片,可以清楚看到,陳致中穿著T恤、牛仔褲,走進人文首璽的停車場,準備搭上他的銀
色凌志休旅車,時間是7月2日深夜11點04分,另外2張照片,一張是轎車離開人文首璽,另一張則是車子回到人文首璽的車道上,時間則是7月3日凌晨0點
49分,檢方認定,這些照片就足以戳破陳致中7月2日回家後就沒外出的謊言。



聽到檢方公布被影射7月2日,開車外出召妓當天的畫面,陳致中跟黃睿靚第一時間出面否認。陳致中表示,「我們看不到急迫的理由,選在這麼敏感的時
刻,就是要打壓我們。」
他還強調,這些照片不代表什麼,有可能是我去車上拿東西,朋友借車出去,當然也要開回來,不然要被偷走嗎?他再說,壹週刊、地檢署、地方法院都是以推論、
推想的證據,要暗示、明示有召妓事情,但又不能證明任何東西。他還再三強調,召妓疑雲是政治打壓,也是對手企圖影響選情的伎倆,他絕對不能被擊倒。



對於陳致中仍不承認召妓,還繼續硬拗,邱毅說,雄檢抽絲剥繭的查證據,不僅有人文首璽的監視畫面,還有路口畫面證實7月2日有輛E47726車子
載著妮可到美術館附近,再由陳致中接走妮可到汽車旅館,40分鐘後,他再載著妮可在途中放下,再由原馬伕接走。他表示,雄檢已約談馬伕林XX及雞頭高
XX,並已妨礙風化罪另案偵辦,陳致中竟還想賴!



還原7月21日陳致中出面駁斥壹周刊疑似召妓的報導,他說,7月2日晚去拜訪一個很重要的椿腳,有助選員等人陪伴,約11點多離開後就搭小黃回家。黃睿靚也出面力挺說,陳致中當晚是在家沒錯。楊文嘉在18日晚政論節目中就質問黃睿靚,「7月2日晚誰睡在你旁邊?」



根據檢察官王俊力表示,「黃睿靚曾經使用過其中一支序號手機,因此我們認為說陳致中先生,跟這位召妓的男士,應是同一人。」黃睿靚譏諷的說,「不
就演變成陳致中去召妓,我也插一腳,也一起去召妓嗎?」她義正辭嚴的表示,法官不可能比她更了解陳致中的個性及行蹤。黃睿靚還態度強硬要求,不論是檢方還
是法官,拿出致中跟這個女的,妮可在一起的照片,否則就是政治迫害,意圖要使陳致中無法當選,這種手法太粗暴了。



壹週刊報導陳致中7月2日疑涉召妓後,陳致中指邱毅多次在公開場合或電視談話節目的發言,涉損害名譽向高雄地院提出民事告訴,求償新台幣200萬元;邱毅認為,陳致中指他涉「加油添醋、搧風點火」、「黑白講」等言論,涉嫌妨害名譽,向雄檢提告。



有關邱毅的提告,雄檢18日偵查終結,予以不起訴處分。不過,不起訴書中指出,被告陳致中稱7月2日當晚搭乘計程車返回住處,自大門進入後即未再外出一節,查非屬實,並且公布監視畫面照片佐證。



雄檢說,依據陳致中住處大樓門禁卡刷卡紀錄顯示,陳致中及其家人雖共領有8張由管理委員會所核發登記的卡片,但實際使用僅有4張。雄檢指出,依卡
片號碼及相對應的電腦刷卡紀錄號碼欄編號比對,顯示陳致中於7月2日晚間11時14分58秒以後至翌日凌晨0時49分34秒期間確實外出。



雄檢說,陳致中雖然辯稱卡片也許會混用,但經查並無證據足以證明何卡片混用、如何混用的事實,且陳致中始終無法提出當晚外出究竟是哪名家人的刷卡
紀錄。陳致中所言當天晚上搭乘計程車回到住處後未再外出的說法,絕非事實。檢方還公布陳致中住處大樓監視器所拍攝影片,指證陳致中當晚有再度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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