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台南庭昨天審理前總統陳水扁親家趙玉柱夫婦短報收入案,他的兒子趙建勳庭上爆內幕,指國票證券董事蔡清文與洪瑞峰邀趙玉柱一起買股票;承諾若買股票賠錢,兩人負責虧損。後來因投資台灣表面黏著公司股票失利,兩人真的共拿出一百十九萬元給趙玉柱。
至於另一筆六十五萬元收入,趙建勳說,寬頻房訊負責人游世一、政界人士蔡天啟及弟弟蔡海龍,九十三年間常邀趙玉柱到台北提供諮詢服務,是付給趙玉柱的「顧問費」。
調查局北機組偵辦台開案,發現趙玉柱九十四年有二千七百多萬元匯入趙建勳帳戶,趙玉柱供稱是仲介土地所得,調查局移給國稅局處理;國稅局南區分局以趙玉柱自九十一年至九十五年漏報執業收入,必須課徵及裁罰共三千二百多萬元。
趙玉柱與妻子簡水綿不服,提訴願遭駁回,打行政官司。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昨天開庭審理九十五年度部分趙玉柱漏報收入三千兩百多萬元,扣除成本等費用,共兩千六百多萬元應課稅,簡水綿與趙建勳出庭,趙建勳強調這些錢非趙玉柱執業所得,而是婚喪喜慶及個人資金流動。
趙建勳說,其中一筆一百十九萬元是蔡清文與洪瑞峰匯給趙玉柱;他聽父親說,蔡清文與洪瑞峰邀趙玉柱投資股票,趙玉柱擔心失利賠錢,雙方約定,賺錢大家分,若買股票沒賺,蔡與洪付給虧損金額,兩人後來依約付損失給趙玉柱。
但國稅局南區分局人員認為,這些錢是逐月匯入,像是薪資,應該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