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ofnpb.gov.tw/NewsLetter.php?page=NewsScriptDetail&New_ID=558本局新聞稿 (97年09月新聞稿) 97/09/05
國產局對媒體報導「國有財產局局長郭武博陪建商喝花酒」之澄清
關
於「時報周刊」97年9月5日報導「國有財產局局長郭武博陪建商喝花酒」乙事,據郭局長表示,97年8月21日下午率該局相關一級主管至該局臺灣北區辦事
處召開「代估代售業務及國產業務年中施政工作檢討會議」,會後並由郭局長邀請該處股長以上主管於「誼園」餐廳餐敘,餐敘約至20時許,接獲七星農業發展基
金會董事長莊光明來電稱,有數名郭局長故友聚會,邀請郭局長參加。郭局長俟與同仁餐敘結束後,即前往赴約。
到達約定地點後,該處確有數名昔日好友,惟媒體所稱之建商,與國有財產業務尚無往來。稍後,突有數名員警入內臨檢,郭局長認為尋常飲宴遭警察臨檢恐非單純,即儘早稱謝告辭。
為
免事後招致不當聯想,徒惹爭議,郭局長於97年8月29日已口頭向該局政風室報備參加友人邀宴過程,並稱該次餐敘並無任何職務上之利害關係。惟該餐敘是否
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刻由政風單位依循體系查處瞭解中,並建議爾後參加聚會時,當更謹慎小心,以免有違反相關規範情事。
** 不過,
話說回來,前朝餘孽大概清太慢了吧?換的快,說是清算,換的慢,就得幫前朝背黑鍋?總統令 中華民國95年2月24日任命許隆演為總統府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郭武博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這個可不是馬英九"任命"的吧?
只能說換的不夠快.
扯到馬英九的"德重於才",好像也太超過了.
很可惜,一個期待的用人標準,卻始終被拿來諷刺?
如果因為這個就"撤職",好像也違反比例原則吧?
他如果真的有和政風室報備,又或沒有任何"利益交換"的證據,
對於公務人員的保障,是說撤職就撤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