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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官無罪? 【聯合報╱黑白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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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煞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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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煞孤星

賣官無罪?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的動作忽弛忽張,令人捉摸不定。正在加快步伐傳訊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等扁朝皇親國戚之際,檢察官朱朝亮表示,皇太后、皇親國戚當門神收錢,甚至賣官,「這行為是無罪的」,因為皇親國戚不是公務員。此話一出,情勢又見撲朔迷離。


從正面來考量,朱朝亮或是鑒於社會對特偵組突破洗錢案內情的期望極高,生怕曠日廢時卻無法奏功,故先強調對皇親國戚的偵辦「有難度」。但若謂在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未完成立法前,連皇親國戚賣官都是無罪的,檢方拿他們無可奈何,卻未免太長壞人志氣了!


皇親國戚若是收錢賣官,就結果言,不外有二:一、收了錢,但未辦成事;二、收了錢,確也辦成了事。前者,便觸犯刑法詐欺罪;後者,則因具有對價關係,故分
明涉及貪汙罪,此處關鍵在於:皇親國戚本身雖非公務員,但必定是透過其大權在握的公務員親戚辦成賣官之事,所以他們是共犯關係。無論屬何者,皇親國戚都不
可能無罪。


官員由家人或親戚出面收賄,但東窗事發後被依貪汙案起訴定讞判罪者,過去已不知凡幾。但若照朱朝亮所言,難道那些收賄的家人、親戚都屬「無罪」,故貪官本人也當然無罪,於是那些案子都成了冤案?


朱朝亮是日慧法師的高徒,或許經法師的佛學薰陶,對辦案另有一番足以別開生面的境界與門道亦未可知。但皇親國戚收錢賣官無罪說,畢竟距國人的法治知識及法律感情太過遙遠。也許此言只是欲擒故縱的手法,那就不得而知了!


【2008/08/28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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