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中下階層弱勢失業問題,行政院廿二日再釋出政策利多,擴大弱勢就業適用對象。行政院長張俊雄指出,此方案今年預計可協助共二十八萬人次就業(至今已二十五萬人次),經費約五一億元;明年度增為三十萬人次,經費約五一.六億元。
行政院會昨日通過勞委會「就業弱勢者圓夢計畫」案,張俊雄裁示,原「就業服務法」所列的六類弱勢對象,將增加到十三類,並將中高齡年紀下降五歲,改為四十至六十五歲,未來包括二度就業或特殊境遇的婦女、經濟弱勢戶、弱勢青少年、家報及性侵害受害者,及其他經公立就服機構評定認定者都可適用。
今明兩年 幫弱勢者圓夢
勞委會祭出的政策誘因工具,在雇用獎勵方面,對雇主補助將由現行的每人每月最高五千元提高至一萬元,最長一年;臨時工作津貼則由每小時九十五元提高到一百元,每月最高一七六小時,最長六個月。至於職場學習與再適應津貼,由現行每人每月一萬增為一萬七千兩百八十,最長可領三個月。
張俊雄表示,此案推出的預期效益,今年預計協助二十八萬人次就業,經費約五十一億六百八十八萬元;九十七年度則增為三十萬人次,經費約五十一億六千六百四十六萬元。
獎勵雇用 每人補助一萬
在「協助更生受保護人創業」上,張俊雄指示,更生保護、及中小企業信用保障基金將各提撥一千萬元,共計兩千萬元,申請信用保證融資總金額可貸額度為一億元。預計提供一至兩百位更生保護人、最高一百萬元的創業貸款,期限最長為五年,含寬限期半年,明年起開始實施。
勞委會主委盧天麟指出,此案其實早在蘇內閣大溫暖案中就已規畫,但蘇魁走後中斷了一段期間,近日政院高層再度要求提高弱勢就業誘因。他強調,鬆綁弱勢就業對象不需要透過立院修法程序,因此預計今年底就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