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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你謝長廷,世界看見台灣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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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煞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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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煞孤星

高捷外勞仲介案大事紀
中央社╱中央社 2007-08-25 00:08
調整字級: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二十四日電)喧騰一時的高捷外勞仲介弊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獲判無罪,同案被告華磐公司總經理嚴世華則依背信罪判處三年六月,副總經理王彩碧處四年,回顧本案大事紀如下:

2005年八月二十一日,高捷泰勞暴動事件發生,檢方展開調查。

2005年九月七日,華磐公司總經理嚴世華、王彩碧夫婦涉高捷案被羈押。

2005年九月底,陳哲男因一張接受王彩碧赴韓國旅遊涉足賭場照片在媒體曝光,因而被查出捲入高捷案。

2005年十月五日,陳哲男涉入高捷泰勞案請辭國策顧問獲准。

2005年十月中旬,檢方赴泰國調查高捷外勞仲介案,追查華磐公司引進泰勞經過及資金流向。

2005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高捷外勞仲介案起訴,陳哲男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圖利罪嫌起訴。

2005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高雄地院審理高捷外勞仲介案,陳哲男偕同前高捷副董事長陳敏賢首度出庭,陳哲男否認涉案。

2006年四月十一日,高捷案高地院開庭陳哲男因四月七日因另案遭北檢收押無法出庭,陳哲男在押期間,高雄地院未借提陳哲男出庭,防範陳哲男趁機串供。

2006年十二月六日,高雄地方法院審理高捷案,傳喚陳哲男,這是陳哲男涉及台開信託內線炒股案被羈押七月餘獲交保後,首度出庭,當天前高捷副董事長陳敏賢當庭拒絕作證,遭裁罰新台幣三萬元。

2007年七月二十七日,高捷外勞仲介案辯論終結,檢方當庭對陳哲男依圖利罪嫌具體求刑八年。

2007年八月二十四日,高捷外勞仲介案宣判,陳哲男獲判無罪。 960824台聯立委羅志明也指出,陳敏賢說不認識曜名公司,但是高捷與泰國官方簽訂引進的泰勞合約中,見證人簽署欄填寫的是曜名公司,陳敏賢是「欺上瞞下」,公然說謊。


公幹天王藏鏡人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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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捷運又爆用人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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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捷運又爆用人唯親引言回覆


高雄捷運又爆用人唯親
陳敏賢大姨子獨攬1.85億 大搞公共藝術

【周昭平╱高雄報導】高雄捷運公司再起爭議!有讀者投訴《蘋果日報》指出,高捷董事陳敏賢不但內舉不避親,讓大姨子周渝珠接掌高捷公司公共藝術策劃人,甚至讓她一手主導高達一點八五億元的公共藝術預算,雖然高捷董事長陳振榮強調聘用周是「專業考量」,但是樹德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主任蘇志徹痛批,高捷公共藝術「公共性」不足,不配叫公共藝術,東海大學文學院長倪再沁也指高捷此舉「淪為藝術界的一大笑話!

昨天《蘋果》記者先透過電話聯絡周渝珠,提出採訪要求遭拒後,直接前往她的辦公室,試圖請她針對疑點說明,但她見到記者後從後門逃逸。

拒絕採訪 下屬毆記者
一名公共藝術執行小組成員蘇倍慶見狀,竟猛抓住記者右上臂,並試圖揮拳砸毀記者相機,還嗆聲說:「我是他兒子,怎樣!」周渝珠趁機離開,稍後兩人離開辦公室,並拒絕向記者道歉。

高雄市議員吳益政昨痛批,捷運公共藝術案完全是「封閉式決策」,外人都插不上手,議會開議後他就會正式行文給捷運公司,要求周渝珠提出合約價格,了解其中是否另有內幕。
高雄縣觀光交通局局長林俊也強調,公共藝術設置案應經由公眾程序遴選藝術家,過程也要公開,應避免「個人喜好選出藝術家」,不解為何政府出了這麼多錢,卻完全沒有盡到監督之責。

「淪為藝術界一大笑話」
東海大學文學院長倪再沁則表示先進國家設置公共藝術,都會成立執行小組公開徵件,決定基地、作品的取得方式,以及主題方向,並交由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審核,倪再沁說:「高雄BOT方式可謂一大特例,根本悖離世界潮流,淪為藝術界的一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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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賢還保留副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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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敏賢還保留副董室引言回覆


【周昭平╱高雄報導】高雄捷運再度掀起波瀾,矛頭又指向陳敏賢與她的大姨子周渝珠。陳敏賢上周在臨時董事會辭副董事長一職獲准,但董事會決議暫不遴選新任副董,且他在捷運公司二樓的副董事長辦公室,依規定必須讓出,不過有消息指出陳敏賢有意換個名目,繼續保留這個辦公室,讓捷運公司員工私下議論,不客氣指出,「會不會被收押都還不知道,留著要給誰用?」
陳敏賢只辭高捷副董事長、仍為董事成員,國民黨籍立委羅世雄表示,「這是他利益所在,當然不會離開。」特別是和他配合的「有力人士」至今都沒被約談,陳敏賢有恃無恐,他說,官股比率這麼高竟換不掉董事,僅有高雄銀行代表換成高市府秘書長,根本是「應付了事」,他替台灣人民覺得悲哀。

姨子月領近十萬
而陳敏賢的大姨子周渝珠未迴避利益原則,早已引爆高捷公司內部爭議,員工私下指出,周渝珠是支薪顧問,只上半天班就月領近十萬元,有時出國考察一個多月,費用由公司全額支付,卻不必寫考察報告。

蘋果日報
200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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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政府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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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政府管不到?引言回覆


筆者在中華開發服務期間,曾參與台北一○一大樓、高鐵、機場捷運與高雄捷運台灣四大BOT案之投資評估。所謂BOT即政府之公共工程在財政不足時,交由民間投資興建(Build),完成後也由民間營運(Operate)一段時間後,再移轉(Transfer)給政府。筆者謹就個人觀察台灣四大BOT案的招標決策及營建監督的得失,提出分析。

當時這四大BOT案規畫期間還是國民黨執政,這四個BOT案競爭都很激烈,台北一○一有中華開發、宏國集團與國揚團隊爭取;高鐵有中華高鐵與台灣高鐵之爭;高雄捷運有中鋼團隊與宏總集團之爭;中正機場捷運有長億集團與中工集團之爭。

台北一○一招標時是陳水扁當市長,高雄捷運招標時是謝長廷當市長,台灣高鐵及中正機場捷運招標時交通部長是蔡兆陽。陳、謝都知道BOT成敗關係他們的政績,非常慎選經營團隊,當時陳水扁不因中華開發具國民黨色彩而排斥,反因顧慮國揚集團的財務風險,而傾意於中華開發。而謝長廷也同樣顧慮宏總財務及管理能力,而鍾情於中鋼。果不出所料,國揚、宏總後來都爆出了財務問題。否則今天這兩大BOT案都可能變成廢墟。

反倒是高鐵及機場捷運BOT招標時,國民黨的蔡兆陽當部長,只就計畫中政府「零」出資,而不論其財務計畫之可行性,而逕予決標。如台灣高鐵計畫中向銀行融資二八○○億元,即佔當時台灣所有銀行淨值的五分之一,風險過分集中;且已違反銀行法規定對單一客戶貸款之上限。後來因為台灣高鐵無法取得銀行融資,又已箭在弦上,國民黨政府不得不同意由政府保證買回,才勉強取得銀行融資。又因李登輝先生之堅持,台灣高鐵原規畫之歐洲系統改為日本系統。日後因台灣高鐵股東財力不足,增資不順(如太平洋集團已發生財務問題),原本政府「零」出資,變成由行政院開發基金及官股銀行增資二○○億元。

中正機場捷運BOT案更是變相的土地開發造鎮計畫,涉及之土地變更,及財務資金風險太大。何況主導之長億集團當時負債比例已過高,交通部也罔顧計畫之不可行,而逕予核定,結果造成後來中正機場捷運廢標。

所以若論招標決策品質,台北一○一及高雄捷運在當時新上任的陳水扁與謝長廷市長力求表現下,算是十分盡心稱職。反之交通部蔡兆陽對高鐵及機場捷運之決策,實在太粗糙。

在營建過程中,則以政府零出資的台北一○一最順利,雖然過程中最大股東宏國也發生財務危機,中華開發經營權又變動,但因為利害共生,最後終能順利完工啟用,且工程品質頗獲好評。只是九二一地震與九一一事件,大家對高層建築頗多排斥,未來的一○一面對的將是租賃營運風險。其他三項BOT案多不順利,中正機場捷運已廢標。

台灣高鐵因為財務融資及歐洲系統換為日本系統,機電工程配合不上,也宣布延期一年完工,縱使明年順利完工營運,恐也難獲利,或如期償付銀行債務,最終不得不由政府全數收購。現在高雄捷運又爆發了外勞弊案,引起國內外軒然大波。當初「高雄捷運」運載量推估很不樂觀,民間投資意願不高,才由政府出資大半,這已背離了BOT的本質。所以政府不能以一般BOT案視之,何況當初簽約時已要求政府嚴格監督,甚至應主導經營。高雄市政府在招標決策時戒慎恐懼值得肯定,但在營建監督上,卻難辭監督不周之責。

BOT的本質就是投資風險與經營成敗都屬同一業主,故無須擔心是誰承包工程?或是否有偷工減料?或成本浪費、貪汙之虞。但台灣錯在只學了BOT精髓的一半,結果台灣高鐵由政府保證收回,由官股銀行配合政策投資,政府承擔了八成以上的風險。而高雄捷運,更是政府投資佔全部經費之八成。兩者BOT承攬者之風險與利益不對稱,風險集中在政府而工程採購利益則屬BOT承攬者。

在此狀況下,若政府出資者又不加監督,則類似高雄捷運引進外勞、圖利私人的弊案必然發生。所以謝院長說:「BOT政府管不到。」是政府卸責。

(作者為前中華開發副總經理)

2005.09.10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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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鍾渝:高市有責 謝拿BOT當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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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鍾渝:高市有責 謝拿BOT當藉口引言回覆



高雄捷運BOT案撲朔迷離,繼行政院長謝長廷親自上2100澄清後,前中鋼董事長,同時也是前高捷董事長的王鍾渝也繼續在2100提出質疑 王鍾渝強調,根據法律,高雄市政府有監督之責,推給BOT是謝長廷推諉之詞,此外,他也再度質疑,前高雄捷運副董事長陳敏賢可以大權在握,背後一定有「有力人士」撐腰。

同樣是帶齊了文件作佐證,前中鋼同時也是前高捷公司董事長的王鍾渝,一開口就反駁行政院長謝長廷所說高雄捷運是BOT,市府無權插手的說法。

前中鋼、高捷董事長王鍾渝:「謝院長說,BOT是民間公司,他完全不能管的,我認為他沒有說實化,不好意思說他說謊,第17條講的很清楚,只要是民間公司,做這個大眾捷運系統,你的所有工程、採購,所有的合約要先報地方主管機關,依照法令,市政府當然可以管,現在發生事情說你不能管,這是爭功諉過了麻!。」

決策之外,對於人事權,王鍾渝更不解,前高雄捷運副董事長陳敏賢,掌握7億元資金,為何可以擔任副董事,甚至操盤捷運工程,讓他懷疑,幕後一定有黑手。

王鍾渝:「我一直認為是有力人士在後面,他要支持我當高雄捷運董事長,那麼高雄捷運的管理機關是高雄市政府嘛,市長都要支持,為什麼我都還要不得不離開呢?如果沒有更有力人士在後面的話!那市長支持,他講的支持,除非他嘴巴講假的!」

高雄捷運黑幕重重,有人滿腹委屈,有人激動反駁,畢竟這除了牽扯到法律責任外,還有政治人物的操守清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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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5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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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5 22:17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台聯黨團總召何敏豪昨出示行政院發函勞委會的文,內容是關於直接聘僱泰勞協定,其中「已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字句啟人疑竇。
記者林俊良/攝影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台聯立委昨天出示行政院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間回復勞委會的函文,主旨對勞委會所報我與泰國簽署「直接聘僱泰籍勞工協定」一案雖准予備查,但說明中提及「並已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令台聯立委覺得事有蹊蹺

台聯立法院黨團總召何敏豪及立委曾燦燈等人均質疑,在此之前,台灣與泰國外勞直接聘僱協定多為外交部、行政院與勞委會層級,為何台泰的直接聘僱案還要呈給總統府?「是否總統府有人關心台泰勞工仲介?」根據台聯了解,當時總統府秘書長為陳師孟,副秘書長為陳哲男

台聯連日緊追泰勞事件內幕,何敏豪表示,整個事件「黑幕重重」,台灣與泰國都疑似有高層介入人力仲介市場,泰國有「X系統」,台灣是「Y系統」。台聯黨團呼籲檢調單位「不惜動搖國本」都要查下去。

台聯黨團指出,在「有力人士」X、Y先生介入下,由勞委會核准「國對國」引進兩千六百名泰勞,但曜名公司卻在泰國委託三家仲介自行募工來台,再交華磐管理,終因剝削泰勞造成暴動。但對X、Y到底是何人?台聯立委三緘其口。

不過,台聯立委首度出示行政院在九十二年一月十日發給勞委會的公文,該函主旨是「所報我與泰國簽署『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駐台北泰國經濟辦事處直接聘僱泰籍勞工協定』一案,准予備查」,說明中除表示該函係回復勞委會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來函,暨依九十二年一月八日行政院會議決定辦理,「並已函請總統府秘書長查照轉陳」。

台聯立委強烈質疑內情似不單純,應深入追查。

台聯黨團還質疑,仲介並管理高雄捷運泰勞的華磐公司,資本額僅新台幣五百萬元,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卻無擔保信用貸款四千萬,根本是「特權超貸」。立委羅志明、曾燦燈都說,華磐公司申請貸款無抵押品,是買空賣空的行為,「華磐有什麼本事向中國商銀貸款四千萬元?」要求承貸銀行提供擔保人資料供追查。

在場的中國商銀副總經理黃淇漳指出,華磐公司申請貸款經高雄分行、中國商銀南部中心、總行層層審核評估才核貸,沒有特權問題。他表示,基於保護個人資料隱私,無法提供擔保人資料給台聯黨團。

【2005/09/0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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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新聞觀察】陳敏賢回國 泰勞事件風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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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新聞觀察】陳敏賢回國 泰勞事件風暴開始引言回覆


高雄捷運公司副董事長陳敏賢昨天晚上回國,今早舉行記者會。在會中,他一再強調,會發生泰勞暴動?鞳A主要是因為華磐公司管理不當,與高雄捷運引進外勞毫無關係。他也表示,引進外勞,絕對沒有幕後黑手,也沒有不可告人之事。最後,他更提出警告,對於媒體以及談話性節目中的不實報導與評論,他會提出告訴。

陳敏賢的姿態非常強悍。當然,一個人的清白如果受到了誣蔑,為了捍衛自己的第二生命,強力反彈,那絕對是情理中之事。但是,只是強悍還不夠,陳敏賢除了消極喊冤之外,他可能還必須拿出更積極、更有力的證據,證明泰勞暴動事件真的與高雄捷運或他本人無關。否則,空口喊冤,仍然杜眾人攸攸之口。

陳敏賢應該澄清些什麼事情?

第一,雖然,憲法保障人民有行動以及居住、遷徙的自由,但他身為引進泰勞的關鍵決策人,卻在泰勞暴動發生第二天,就搭機出國,這麼違反常情的事,他有責任告訴國人,他出國為的是哪樁事?為什麼可以把爛攤子一丟,就跑到國外去?

第二,泰勞在台灣的工資是15840元,高雄捷運引進泰勞之後,再轉包給下包商使用,而下包商付給高雄捷運的費用,是每名泰勞2萬9千多元。這其中的1萬4千元差價,高雄捷運公司用到哪兒去了?

第三,陳敏賢強調,泰勞之所以會發生暴動,是華磐公司管理不當所致。就算陳敏賢所言屬實,他也必須告訴大家,是誰決定委託華磐公司擔任泰勞的管理單位?委託華磐之後,高雄捷運是不是就不必再去關心、了解泰勞的生活品質以及勞動條件?這其中難道沒有任何監督不週的責任嗎?

陳敏賢上午很大聲的說,「會倒就不會回來」,這意味著他認為他絕對是條打不倒的漢子。我們佩服陳敏賢的膽識與自信,但,還是那句老話,拿出證據來!讓國人共同來檢驗!如果陳敏賢與高雄捷運真是無辜受害,社會終將還給他公道。如果不是,即使他喊得再大聲,相信輿論以及司法機關也不會因此而放鬆對他的責任追究。

陳敏賢回國了,泰勞事件的第二回合風暴,才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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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案爆發自今,可說是台灣版的『水門案』,其中所牽扯到的諸多利益輸送、違法回扣,恐怕也沒幾個人弄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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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dminton

高捷案爆發自今,可說是台灣版的『水門案』,其中所牽扯到的諸多利益輸送、違法回扣,恐怕也沒幾個人弄得清。

中鋼是高捷案的最大股東,林文淵又是中鋼的最大股東,可以掌控高捷工程運作,而之前的中鋼董事長王鍾渝則是因為不願配合老早就
被調開(中鋼被遴選後,不到二個月,前中鋼董事長王鍾渝就被民進黨政府拔除中鋼董事長的職務,八十九年七月王鍾渝下台,由台南
養雞大王黃崑虎推薦的郭炎土接任,新組成的高雄捷運公司在八十九年十月三十日決標、正式動工。但是,郭炎土很快就被撤換,由
陳水扁總統的親信林文淵接任,成為最短命的中鋼董事長。

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哲男負責的部份是打理外勞仲介和官邸事務;;謝長廷當時則是擔任高雄市長,是監督高雄捷運的主管機關;當時擔任捷運
局局長的周禮良函文工程會請求希望高捷非自償部分可以免用『政府採購法』限制,當時擔任工程會主委的蔡兆陽則負責協助漢來幫免受
『政府採購法』的限制;當時擔任中國國際商銀董事長的林宗勇則提供管理外勞的華磐公司(資本額僅五百萬)信貸資金,此外它可能還負
責協助洗錢;至於陳敏賢擔任的則是高捷副董事長,負責操控高捷內部的諸多事宜,也有檢舉函指稱陳敏賢為陳水扁募款五十億元。

陳水扁的金主則包含:中鋼董事長林文淵是扁系財務長,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與台糖董事長余政憲是正義連線,東南水泥董事長陳敏賢、
高興昌鋼鐵廠董事長江程金、中信造船董事長韓碧祥是扁系金主。


高捷公司被檢舉為了引進外勞,從中抽佣,在委託高雄市勞工局求才時,與相關人員勾串,以「員額少、工資少、工時多」三部曲來「逼退」
本國勞工。檢舉指出,九十三年四月高捷公司委託高雄市勞工局在勞工中心辦理求才測試時,刻意要求報名者要扛六十公斤重的鋼板走一圈
才能過關,與一般招募清潔隊員要求扛廿、卅公斤相較,顯然故意刁難報名者,以減少錄取人數,因此當時雖有四千三百人報名,但高捷只
錄用二百多人。第二部曲以「工資少」逼退,即高捷招考時指日薪一千八百元到二千三百元,錄取後卻調降為一千一百元;第三部曲是「
工時多」,一再要求本國勞工增加工時,甚至一天增加十五小時,還挑剔本國勞工技術不好。


剝削泰勞的資金流向何方?

根據高雄捷運公司與承包商之間合約,若是體力工,承包商必須支付捷運公司每人每月2萬9500元,技術工則是每人每月3萬500元。
但事實上,捷運公司每月支付給外勞的費用,只有底薪1萬5840元,就業安定費3000元,加上勞健保、稅費1500元,總計2萬340元,
也就是說,捷運公司每人多收近萬元差價,以1700人計算,每月多出1642萬元,這筆利潤到底誰賺走了?


工程發標招標過程疑雲重重

公辦六標如果按照捷運公司當初公告的順序,依序應從CR5、CR6、CR7、CO2、CO3、CO4逐一開標;若不是變更為CO3、CR6、CO2、CR7、CO4、
CR5,以CR5、CR6為主標的榮工公司就有機會標到這兩項主標,皇昌可能標不到這項工程。「到底是誰決定更動公辦六標的開標順序?」
變更的目的是什麼?榮工處CR5投標單比原先得標廠商少了兩億七千萬元,理應得標。為何因開標順序被改而失去競標資格?

高捷官辦六標不論是否選擇性或限制性招標,既有逾十家合格廠商參與,顯無獨家技術之侷限,為什麼最低標者不能得標?若再審之該六標中
,決標金額達底價百分之九九點八三(含)以上者竟有四標,餘二標也分別逾百分之九二與九七,就經費動輒四十億至七十億的工程,如此
精準的投標,配合那般符合遊戲規則的標前協商,納稅人真的是大開眼界了。


洗錢、收取回扣
檢調調查,陳敏賢身兼東南文化基金會、福康文教基金會、後援公益文教基金會、亞太公共事務論壇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專案小組「
以錢追人」清查陳敏賢、前總統府國策顧問陳哲男等相關人員及其所屬基金會等基金後,發現陳哲男的基金會單純,但陳敏賢所屬的東南、
福康兩個基金會有多筆數百萬至數千萬元的資金流向異常。該兩個基金會有多筆數百萬元至數千萬元的近億元資金流向異常,並有多筆金額
進入私人帳戶,檢調調查這些私人帳戶是否是人頭,基金會的資金是否藉人頭帳戶被侵占挪用;專案小組根據清查資料,懷疑統包商捐錢給
基金會作為回扣,基金會再藉辦活動等名目從中洗錢,或是否利用基金會進行境外洗錢再匯入的管道。

http://blog.sina.com.tw/archive.php?blog_id=11224&md=entry&id=8133

檢調查高捷弊案效率怎麼沒那麼快?抓到杜十三可真快!

周禮良收賄80萬為什麼沒收押?前金後謝不算貪污圖利???

陳敏賢圍標貪污工程這麼明顯(底價與標價99.9%),為什麼可以交保???

陳哲男這麼大的貪污舞弊案為什麼可以交保??

如果你是調查員, 你會讓他們交保串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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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無罪 貪污集團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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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無罪 貪污集團有罪對高雄捷運弊案窮追不捨的高雄市議員林國正在10月17日的市政總質詢中,對前高雄市長謝長廷9月份出版「高捷無罪」一書為捷運公辦六標招標弊案提出的辯解,感到不滿。他嶄釘截鐵的表示,高捷本身無罪,但高捷工程貪污腐敗的集團有罪。
林議員顯然詳細閱讀過「高捷無罪」一書的內容,他說,「高捷無罪」一書內容與檢察官起訴書的調查證據有極大出入,應與該書出版時間較早,且謝前市長未說出高捷真正內情有關,因為與謝前市長關係匪淺的前新文化基金會董事長張志榮,已坦承收取3,200萬元公關費,並轉給評決小組官方代表鍾善藤300萬元、吳孟德200萬元。根據檢調公布的案情,公辦六標中的相關人士均已坦承收取賄款,謝前市長及前市府捷運局長周禮良也在被告之列,根本沒有書中所謂的「政治抹黑」。
林議員指出,檢方在公辦六標招標弊案起訴書中對犯罪事實措詞強烈,評決小組周禮良、鍾善藤、吳孟德、陳敏賢及賴獻玉5人辦理六標作業時,基於共同犯意的聯絡、行為分擔,意圖為特定廠商謀取不法利益,違背其受高雄市政府及高雄捷運公司委託其任務的行為,以致損害市府及高捷公司權益。他強調,此絕非政治抹黑,將來若由背信罪追加起訴為圖利、貪瀆,謝前市長事情就「大條」了,希望檢調加快調查腳步。
除了CR5標外,林議員表示,據媒體報載張志榮也在CO2標中亦向得標的公司索取高額佣金,結果,該公司自己認為以低價搶標拒絕給錢。
對於林議員的指控,代理市長葉菊蘭在答詢時低調表示,她完全尊重檢調偵辦此案,也完全尊重司法程序,希望有心人士不要惡意攻訐抹黑;但對於高雄捷運公辦六標等相關案子,經法案判決後,若有造成市府權益受損,會充分授權支持捷運局強力索回因貪腐所造成的巨額權益損失。
另外,有關教育局編列優秀運動員、教練獎助學金方面,95、96兩個年度預算編列差額高達2,000萬元,世運會在明年度還沒有賽程,卻已編了1,500萬元獎勵金,林議員點出其中玄機指出,市府是因應選舉才編出這麼奇怪的預算,他將對這些隱藏式選舉預算動支追查到底,並要求葉代理市長嚴守行政中立,不要浪費民脂民膏,把競選活動經費藏在市府預算中。
教育局長鄭進丁則答詢表示,不清楚選手、教練獎勵金為何縮編2,000萬元,但只要符合敘獎條件,就應依法頒發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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