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交易人整戶風險保證金/期貨新制十日上路 記者陳梅英/專題報導 期貨市場十一月將有兩項與保證金有關的新制上路—「交易人以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制度」以及「整戶風險保證金制度(SPAN)實施至交易人端」,將大幅提升投資人資金使用效率。 可望提升資金效能 帶動交易量 期貨市場上週猛爆大量,除了期交稅大降六成的激勵外,法人避險帳戶開放,也讓法人對於期貨市場參與度提高,十一月十日期交所更有兩項與投資人相關的保證金新制上路,預期將帶動整體交易量進一步成長。 這兩項新制分別為交易人以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制度,對於目前不少股票套牢的投資人而言,最大的好處莫過於可以不用為了籌現金而低價賣掉現股,反而可以拿現股抵繳,投資期市,無論做避險或套利,不需要準備兩套資金。 根據期交所規劃,投資人可抵繳的有價證券,包括:中央政府登錄的公債、外幣計價的國際債券以及證交所台灣五十成分股、可發行股票選擇權的五十七檔上市股票。 以股票為例,交易人持有的股票可以市價七成進行抵繳,但抵繳比率以所需結算保證金的五成為上限。 舉例來說,假設林先生繳交台積電股票十張抵繳保證金,台積電當日收盤價六十元,林先生未沖銷部位原始保證金一百萬元,結算保證金為七十三萬元,則台積電股票得抵繳的價值為四十二萬元(60元*1,000股*10張*70%=42萬元),但最高可抵繳金額為結算保證金的五成,即三十六.五萬元。 因此,林先生抵繳的十張台積電股票,可抵繳額度為三十六.五萬元,林生生在期貨帳戶裡還須補繳六十三.五萬元的保證金。 期交所表示,投資人第一次辦理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須事先與期貨商簽訂約定書,約定包括有價證券孳息、紅利或其他利益歸屬於交易人等。 對於在期貨市場同時交易多樣期貨、選擇權商品者,期交所另外推出的整戶風險保證金制度(Standard Portfolio Analysis of Risk,簡稱SPAN),由美國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發展出來的保證金計算系統,去年已在法人端實施,期交所統計,該制度從去年上線以來,交易人資金效能約提升十九%,此制度於十一月十日之後也將擴大到一般交易人。 交易人採用SPAN同樣需要與期貨商事先簽訂約定契約,而採用SPAN有何好處?簡單來說,就是將投資人在帳戶內的所有部位視為一個投資組合,依照SPAN衡量整體部位風險,計算出該帳戶風險互抵後所須繳交的保證金。 舉例來說, 過去林先生作多一口十一月台指期與放空一口十二月台指期,將繳交兩口保證金,現在透過SPAN計算後,風險將會互抵,林先生只須繳交跨月價差的風險值即可,不過部位有所變動,比如平倉或是新增口數,則SPAN會重新檢視通知林先生補繳保證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