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說新語》第二十篇〈術解〉開篇的文章,提到稱之為「闇解」的中書監荀勖為司馬氏的晉朝朝廷制定音樂典章。而公認為「神解」的阮咸,似乎在朝會時經常對公家的音樂表現出難以接受的態度,但是又不曾對荀勖說出自己的意見。在這樣的情況下,阮咸接到朝廷命令,外放至始平郡擔任太守。
而故事的結局充滿了考古學的味道──後來有個農夫在田野耕作,發現了埋在地下的玉尺。經過官方文獻等各種參考資訊的鑑定,認為這把尺就是周朝雅樂的基準。而荀勖試著拿這尺與自己調好的各種樂器兩相對照的結果,似乎音律有所不合。於是,時人都嘆服阮咸對音律的理解更勝一籌。
接下來由中國古代的社會制度談起。
人群由茹毛飲血偶然使用火的熱能開始,一步步地走向生活更加富庶的農耕畜牧社會。必須掌握四季農時;而隨著財產不斷累積,更需要上層建築與有組織的暴力保護既得利益,減少血腥的掠奪。於是對於時間空間的自然科學觀察,與組織社會秩序的社會人文科學都隨之興起。中國也與世界上的其他文明同樣走向這一步──但是那個時代的制度根本在何處呢?
《漢書》〈律曆志〉記載了中國音樂的標準──「五聲之本,生於黃鐘之律。九寸為宮,或損或益,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陰陽之應也。」《後漢書》〈律曆志〉引用西漢中期經學家京房──「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陽下生陰,陰上生陽……」這揭示了當時音階的規定法,就是以一標準長度作為樂器基準音的基礎,然後乘以三分之二或三分之四,推出其他音階,稱之為三分損益法。而這基準音階所根據的尺度是如何得來的呢?當時規定「參天之數」的三分作為「律管」的直徑,以「終天之數」的九分作為其圓周。還有律管總長九寸,當中能放入「一龢」的黑黍籽。其容積與重量基準單位也在同個標準下確定了。當然,標準尺先出現,以上的記載才有可能。
還有一段記載,關於如何檢驗律管是否妥當。就是在密封三層的小屋中,杜絕外界絕大多數的空氣震動擾動。將律管填灰封口,如彈奏樂器能夠將管中之灰震出,則代表音階的共鳴現象發生,則律管長度是有效的。
由此可見,孔夫子等讀書人在傳世文獻中主張以禮樂治理天下,其中的道理不僅僅是廟堂上何時演奏哪首樂曲這樣的章程,甚至深入到國家財政的計量單位與民間經濟交易的標準了。同時清楚地表明了,把儒學簡單歸納為封建迷信糟粕,難有說服力。
除了上面提到訂立五音七聲的標準、十二律與十二個月份,甚至訂定曆法正朔、服色、百官祿秩這些事之外,在《禮記》〈月令〉篇的記載更是將農時與陰陽五行學說掛上勾;在《墨子》當中記載了匈奴社群不僅僅以天干紀日,還有相應於當日五行、五方、五色屬性的祭祀規定,看來與〈月令〉中對於播種收割等事項的規定是同樣的邏輯。姑且不論這理則究竟是巫術還是科學,但《易經》與這些文獻中展示的現象又有何關係呢?
個人的回答是,既然當時的社會已有自我維護的集體意識,也就需要在從事各種活動時,對各種狀況的經驗總結。我們可以看見,在〈彖傳〉的卦辭之後,有〈象傳〉對於各卦各爻的解說。陰-陽、女-男、偶-奇、離-合……等等對偶觀念的通約符號表達與「演算」發展了許久,使得《易經》經常被現代人視為「怪力亂神」之源。
除了經文中的三才重卦類似於二進制(現代計算機更常使用二進制發展的十六進制)之外,《河圖》《洛書》中的天干地支接近於十進制與十二進制,還有干支組合的六十進制。但《易經》衍生的內容卻不拘於其中的任何一種制度。更重要的是,五行以及干支系統,彼此之間的轉化關係,完全不是「進位」的概念能夠代表的。也就是說,中國古人的易學,看似由現實的度量衡、算術、音樂、曆法等而來,其發展卻遠遠超過算數的範圍,而且經常為人們使用於推算各種複雜的自然或人文現象。
回到文章開始時的那個故事。書本中無意洩漏的現象更有趣──編者與註解者都似乎是同情阮咸的立場;但生活在宋朝的校箴者卻直白地反對編者與註解者的意見。一把尺而起的爭議,後面水這麼深,傷不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