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喵很可愛 獨孤台 bluemood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敬啟者:
提案單位從事國防研發管理網路教育工作為主要範疇之一,近年來從報章雜誌上看到台灣許多BOT案的弊端,深覺政府的專案管理有許多需要改進之處。特別是有關BOT專案的採購問題,提案單位在民國95(2006)年奉經濟部正式核准設立登記之前,曾經歷過研發IDF戰機的合約管理工作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回顧當時、再看看眼前,許許多多的BOT疑案,深覺得有立法保障「高風險專案合約」之必要。因此擬提「高風險專案成本與時程管制法」與現行之「採購法」並行。
首先、什麼是「高風險專案」?
所謂「高風險專案」就是國家政府為了人民的福祉與安全需要所必須投資的大型專案,它具備有以下的特點︰
(1). 是技術密集而非單一技術與需要龐大資本投入的; (2). 是長時間(約十到二十年之間)的投資計畫; (3). 有研發的風險在其中; (4). 「產品」沒有即時的市場需要; (5). 非民生所需以維生的必需品; (6). 「產品」有「少量多樣」的特性; (7). 是有連續階段性的;
凡具備有以上特性的「高風險專案」大都與國防、交通...etc.等BOT專案有關。~~簡略~~許多國外廠商以Buy屬性之合約取代Make屬性之合約,予取於求。似有考慮法制化,完成「高風險專案成本與時程管制法」立法之必要!.
全案(文)請上網鑒覽,網址如下:
http://yourtouchofgrace.org/DocDraf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