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扁的政績報告︰「羞身、歧家、滯國、貧天下....」
|
瀏覽1,506|回應2|推薦5 |
|
|
其實執政黨還是有政績的!阿扁的政績報告︰「羞身、歧家、滯國、貧天下....」 所以,不要再為難執政黨政府了,提出來跟大家分享 !
1. 縮小貧富差距 至少95%的人都快要一樣窮了,大學畢業賺的錢跟國中畢業賺的差不多。 2. 與他國關係友好 不會再有人認為我們是競爭對手了。 3. 有效解決人口問題 大家都不會再想生小孩了,已出生! 的也會想自殺。 4. 積極推擴台灣文化 有能力移民的都到世界各國去了。 5. 還富於民、平穩物價 國家財產可以賣的都賣了,國有土地每天都在標售,房子開始越來越便宜了。 6. 提升教育水平 諾貝爾獎得主領軍的「教改」,把國家未來的主人翁越教越笨,國中程度的可以發大學畢業書,每年研究所畢業的比高中畢業的還多。 7. 環保意識抬頭 蚊子不用殺了,直接養在許多蓋了沒用的大樓、停車場裡。 8. 娛樂百姓 每個新聞都比肥皂劇還精彩。而且主角都是真人真事。 9. 改善交通 買的起車的愈來愈少,交通愈來愈順暢。 10. 豐富大家民生選擇 路邊擺地攤賣衣服、賣小吃的人愈來愈多。 11. 職業不分貴賤 當警察的可以跟詐騙集團合夥、金檢局長可以直接坑殺散戶。 12. 有夢最美,希望相隨 銀行都給財團經營了,小時候我們說「你以為我家開銀行的啊」的夢想,現在都已經實現了。 13. 鼓吹民族意識 只要是身為台灣人 (或台灣之子 ) ,口愛台灣,管你弊案、說謊、沒招?還是貪污都可迎刃而解,甚至還可以防子彈。比白蓮教還厲害! 14. 創新記錄 (1)立志要比印尼的蘇哈托或菲律賓的馬可仕貪的還要多。 (2)創民調支持率最低的民選國家領袖。 15. 創新民主制度 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皆為民主制度,但由於近代民主起源於西方,因此本國求新求變,選舉照選,但是罷免就是在『政爭』,就是為了奪權,實乃一大進步。 16. 跌破外國專家眼鏡 任何國外制度只要一引進台灣馬上會失敗,包括BOT、還是在美國最權威的統計公司皆然。 17. 解決兩岸問題 對岸不會再想要侵略台灣了。「食、衣、住、行、育樂」再加上外交都有兼顧到,其實還是有政績的。果真是「罄竹難書」啊.......羞身、歧家、滯國、貧天下.....!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八旬阿嬤【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
|
|
2007/10/29 12:20 人權立國.政府德政. 大家都知道人權是普世價值,而台灣也是一個非常重視人權的國度,`他`從上任以來,就明確宣示了「人權立國」的理念,大陸配偶來到台灣就是台灣的一份子,大陸配偶人權的保障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
轉載自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31085 現行法令對陸配十七大歧視(包括政策 .法律期是與行政壓迫) - 2007-09-09
(1)另訂兩岸人民關係條挒,把大陸配偶排出在國籍法.移民法之外,外籍配偶五年可申請歸化在台定居,陸配卻要八年(團聚兩年.依親居留四年.長期居留兩年),才可申請定居
(2)陸配在團聚兩年期間不得工作,取得依親居留後仍須符合法令規範(配偶65歲以上.中度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平均所得低於所得標準者.家報核發領有保護另者)
(3)居留數額限制(審議中/依親每年名額限制為11,090.長期7,220.定居5,360)申請定居時尚需繳付財力證明(新台幣410780以上一年存款證明)
(4)強制陸配按指紋與生物辨識(兩岸人民關係條列第10-1)(大法官解釋令字603號解釋,強制規範人民按捺指紋規定,違憲)
(5)限制陸配繼承財產額度上限新台幣200萬元(兩岸人民關係條例67條)
(6)限制採認陸配學歷與職業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2條)
(7)限制陸配訴訟權利規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18條)
( 操弄敵視意識,預設立場.視陸配均為假結婚或可能犯罪來台
(9)由陸委會.國安局.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等機關聯合審查居留與定居申請案件,以政治干涉婚因(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33條)
(10)喪偶既終止婚姻關係若無婚生子女既強制遣返出境(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14條)
(11)面談無標準,一切居以面談官自由裁定.獨裁.沒人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40-1)
(12)大陸地區人民非在台設籍滿十年,不得任公職或組織政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21)
(13)處理兩岸人民往來相關事務,不適用行政程序之規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95-3)
(14)對大陸地區人民觸犯不予許可事項,撤銷或廢除入境許可,可不附理由((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實行細則第72條)
(15)醜化兩岸婚姻污名陸配為大陸妹
(16)大陸配偶持工作證工作,其薪資需欲扣百分之十所得稅
(17)無時不用欺壓的行政手段打擊陸配,動輒強制遣返,測銷婚姻(婚姻本是基本人權,適用民法,假結婚,適用刑法,兩者法律依據不同,判決效力不同, 行政機關無權撤銷人民婚姻)
轉載自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31085 ---------------------------------------------------------------------------------------------- 如果不讓大陸12歲小孩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無數額限制)]. 人在做.天在看. 小心.地球是圓的!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之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小寶 】的211創意美髮沙龍 新開幕。
寧靜舒適、親切服務、講師技術、值得妳來試試。
雙乙級講師【小寶 】擁有兩張乙級證照~【女子美髮乙級證照 】、【男子理髮乙級證照 】、【女子美容丙級證照】。
預約專線:(05) 533-7273準時。
斗六市內環路398號
|
|
|
2007/11/30 13:56 得人心者得天下 為甚麼不馬上給合法嫁來台灣的大陸新娘工作權? 1. 你允許別人嫁過來,但又不給人家工作賺錢生活養家,請問叫人家吃甚麼? 2. 家裡有ㄧ個有能力工作的人,但政府又讓她閒置在家裡,沒有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3. ㄧ個人整天長期沒工作,是不是人都會瘋掉,每天擔心生活來源. 4. ㄧ個人整天長期沒工作,是不是會胡思亂想,合法的不行就改做非法的,如果所有不能工作的大陸新娘集結在一起是不是更容易產生社會問題 5. 人總是要活,沒有工作收入來源怎麼活?為了活下去是不是得想个辦法,明的不行就來暗的,甚至做非法的事,增加社會不安的因素. 6. 妳同意人家合法嫁過來又不給人家應有的權利,無法得人心,無法讓人家支持你肯定你甚至为你效力.只會到處宣傳破壞你.恨你這个政府. 7. 如果這个國家社會有很多每天無所事事的人,除暸白吃白喝浪費社會資源增加本國工作人的負擔外,容易衍生社會問題. 8. 無所事事的人多了,偷搶拐騙非法的社會問題就將不斷增加.ㄧ个帶兩个.兩个帶三个...... 9. 讓他合法工作,不但減少社會問題,減少非法打工,還可增加稅收,有效利用國內人力物力 10. 所以政府不应消極的限制管制,应該要想辦法加以利用管理,管理的好還怕甚麼,除非你這个政府無能,沒信心不會管理. 11. 假結婚等非法來台的是有,但你不能相提並論,把合法嫁過來的也當做非法過來的一樣限制不給合理該有的權利. 12. 每年還要不斷引進外勞菲傭,為甚麼不好好利用這些合法嫁過來的大陸新娘呢?讓她們對這个國家有貢獻而不只是在這邊消耗國家資源. 13. 沒有工作賺錢就無法生活,如果你不想給他工作權就不要同意她嫁過來.否則一个家庭光靠先生工作賺錢養家是很不容易的. 14. ㄧ个家庭生活有困難,衍生社會問題,一百个家庭生活有問題就會動搖國家的根本. 15. 嫁過來就是國家的人不应把她當次等公民歧視對待. 16. 政府应該想辦法杜絕非法來的,但要好好善待這些合法過來的.否則這些合法妻子不斷的反宣傳教育下ㄧ代,政府能穩定長久嗎? 17. 將心比心,如果你可以工作但又常年沒有工作不能工作,你生活的下去嗎?不能工作是因為政府限制,你會不會忿忿不平,最好希望這个政府這个國家消失. 18. 得人心則得天下,為甚麼不想辦法得這些合法過來的人心呢? royming88
【小寶 】的211創意美髮沙龍 新開幕。
寧靜舒適、親切服務、講師技術、值得妳來試試。
雙乙級講師【小寶 】擁有兩張乙級證照~【女子美髮乙級證照 】、【男子理髮乙級證照 】、【女子美容丙級證照】。
預約專線:(05) 533-7273準時。
斗六市內環路398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