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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不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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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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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新新小二
曾太公
孫塋寊
meow
麥芽糖

加拿大, 全球政治最清廉的國家之一
加拿大外交部的回答讓我們不得不佩服 ....
 
長久以來,中國一直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但是在60年代,中共便為此鬧了個國際笑話。中國外交部要求加拿大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加拿大提出五點理由反駁﹕

(一)台灣並非加拿大所擁有之領土,所以加拿大沒有權利承認台灣主權歸屬於誰。如果是加拿大所擁有的北極圈諸小島與中國有爭議,加拿大才有權利承認其歸屬。這是從羅馬法以來的所有權法理。國際法當然也依此原則適用。

(二)沒有任何國際法理論使加拿大有「權利」承認、或有「義務」承認與它無任何關係的台灣的主權歸屬。中國要求加拿大做這種承認毫無道理。
 
(三)即使加拿大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份,實際上並無任何法效果或意義。因為加拿大國民、飛機、船舶要進入台灣,拿北京政權所發簽證根本無效,還是要向台灣當局申請簽證。承認其對台灣實效統治,這等於是立刻又以具體行為否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四)加拿大若在國際條約中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依條約必須履行原理,加拿大勢必派兵攻佔台灣,負責把台灣交給中國? 這是多麼荒謬的一件事。

(五)台灣如果的確屬於中國,則北京政權又何必要求各國承認。例如,海南島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中國根本不必要求他國承認。反之,台灣若非中國領土,中國即使到處去要求他國承認,實際上也沒有國際法效果。如果台灣是有紛爭的領土,中國也應該去找與該領土有關的當事國交涉及承認才有國  際法效果。強迫無關的第三國承認是毫無意義。
 
說得中國外交部啞口無言,十億口莫辨。自此之後,中國只能嘴巴嚷嚷,不敢再要求加拿大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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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5 23:28 【曾太公落美洲】 台灣是中國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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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台灣人民的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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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無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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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台灣人民的領土

這才是根本的命題

至於是不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民國或者是台灣共和國

應該由全體人民決定

不是中國共產黨

不是中國國民黨

也不是民進黨

這才是民主的真諦

其他只是政客的語言遊戲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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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更多國家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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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02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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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更多國家承認台灣是中國(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那以承認和不承認的比數來說,承認派獲勝,結論還是一樣:台灣是中國(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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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國人已經占領台灣且在上面進行有效統治6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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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02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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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管你什麼國際法,我中國人已經占領台灣且在上面進行有效統治63年,這法統自蔣公延續到陳水扁,你的國際法奈我何,虛弱無力!事實勝於雄辯!這叫民法的無主物先占,瞭解嗎?你加拿大敢派兵到台灣嗎?

你加拿大不承認又如何?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就連中華民國的概念也是包括台灣在內,你還狡辯什麼?

妄圖分裂中國領土的台獨分子!中華民族的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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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佩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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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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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Reed

呵呵呵﹗感佩斯文。

加拿大﹐就是有通國際法的國家與專家﹐與中國過去近兩百年的外交史﹐充斥著洋奴買辦﹐幹盡『赤腳學徒』的『治世』作為﹐再來說『弱國無外交』﹐一切都歸罪於『無實力』﹐耍盡『悲情』的大騙術愚民也。

當然﹐這篇文有可能引起誤會﹐以為彭明敏的台獨理論『台灣領土主權未定論』﹐是合乎國際法原理。

太公近日更懶﹐就不大作文章﹐只說﹕『大錯矣﹗彭氏未定個鳥頭﹗』彭氏『未定論』的最基本命題﹐在於﹕日本在和約中﹐未明白說出﹐將台灣交還中國。這一個事實本身﹐的確很明白﹐而無可辯駁。

但是﹐國際法法源﹐根自西洋的國際習俗﹐其中有關領土的認定﹐是淵源於希臘羅馬財產權的傳統法規。台獨人士﹐很多來自美國﹐如彭明敏也住過美國﹐對美國房地產的產權轉移方式﹐必定有相當的了解﹔其中﹐有的交易(特別是在distressed market)﹐常用一種『棄權』權狀書(quite claim deed)來完成移轉產權。太公一九八九年面臨銀拍﹐在房子被查封前一刻﹐就是寫下此種『放棄權狀』書﹐移交房宅﹐而免於有屋被法拍不良記錄的﹔這一種轉移﹐太公可能沒有不認帳。

日本戰後交返中國台灣主權﹐可以看做是此種『放棄權狀』書﹐在國際場合的運用﹐符合國際法原理。而加拿大反駁中共的說詞﹐當然絕對百分之百的『高痞功』﹐站在英美財產法上﹐無隙可擊﹐中共焉能不恨得牙癢﹐卻只能閉上狗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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