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妨害自由開庭實錄 2
二、 證人:楊警員部份
法 官:88年12月 日本案事發當天,你怎麼發現現場糾紛?
楊警員:因為我那一天,本身是巡查的工作,當我經過民族西路182巷的時候,發現有人糾紛,所以我留下來查看,她們講說已有向派出所報案,那表示將會有備警過來,我就收集她們兩邊人的證件、、、我請她們先把車子開走,她們說車子鑰匙被人拿走了,外面有好幾個女生,就有人把鑰匙拿出來、、、
楊警員:我不記得是誰拿鑰匙給我,但是我確實知道是車子外面的人拿鑰匙給我的。
法 官:那外面有多少人在現場?
楊警員:88年到現在了,正確的數字我已不記得了。
檢察官:你當初在高院當證人的時候、你說、、
楊警員:我在高院法官問的時候,我的回答、、當時有兩掛人在吵架,一方面是曾小姐、一方面是蔡小姐,兩方面的人、、我是說、、、
法 官:那你是說你在高院時是作偽證羅?
檢察官:當時你作證所講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我是問你,你當時作證時,是不是有熟悉當時情況?
楊警員:當時說這事已經兩年了、、
檢察官:當時車上有幾個人?是男或女?
楊警員:有兩個人在車上,是一男一女。
檢察官:他們有沒有下車?
楊警員:兩個人都在車上。
檢察官:他們兩個人在車上做什麼?
楊警員:只有在車上,沒有很特殊在作什麼,沒有很大的動作在作什麼。
檢察官:那被告當時離車子有多遠?
楊警員:、、大概幾、十幾公尺吧!
檢察官:你說你在巡邏,為什麼你會下來?
楊警員:因為我除穿制服以外,因為他們車子剛好擋在巷口,所以我才會下來。
檢察官:當時現場有幾個男子?幾個女人?
楊警員:男的只有一個,其他都是女的。
檢察官:後來車子有沒有離開現場?
楊警員:他們只有將車子移到前面去,靠邊停,沒有離開現場。這時候,備警就來了,我就把收集來的證件交給他,我就去做我的工作了。
三、 原 告:黃君筆錄證詞
法 官:你有沒有前科?
黃至君:沒有!
以下是黃君對檢察官訊問的答覆筆錄:
一、那天是因被告蔡去向我借錢,我沒借她,她是來 亂的!
二、我先在車上,坐右前座,我沒有下車。
三、後來有下車一下子。曾也有下車。
四、現場連警察,一共只有四個人。
五、我沒有交證件給警察。
六、我從車上的後視鏡,看到警察向蔡拿鑰匙給曾。
七、鑰匙拿回來,然後就開車走了。
四、證 人:陳筆錄證詞
1.當天蔡叫我載她到對方家裏,說她要去祭拜 黃父。
2.我騎機車載蔡到對方家附近大馬路上,蔡說到這裏就好,他們家在巷子裏,我自己走進去 ,你在這裏等我就好!然後我就到馬路對面的屋簷下等她!
3.經過一段時間後,我發現對面有人爭吵聲,我看見蔡和一男一女在一部車子後面爭吵,我正想要走過去時(因隔著快速四線道,兩邊各還有停車格),看蔡已往巷子裡他們家方向走,我趕緊打手機給蔡,問她要回去了沒有?蔡說她還有事,要我先走。隨後我就離開了!
檢察官:你有沒有幫被告寫傷害告訴狀?是誰簽的名?
證人陳:有,发生那事件後,蔡說她沒打過官司,拜託我爲她寫訴狀,我儘量就她說的情況去寫,只是後來她說我會錯意寫錯了,她並沒有說有關掉對方汽車引擎的事情, 所以我後來有陳報說明,是她自己簽名,然後要求我拿去送件。
檢察官:那她當時有沒有看內容?
證人陳:沒有,她簽完名當場就叫我趕快拿去送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