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不斷地北宜高坪林行控中心專用道日前有條件通過後,北市府認為會影響翡翠水質及水庫壽命,影響大台北用水,可是北縣府卻傾向有條件開放交流道,縣市立場並不一致,您認為是否應該依北縣規劃開放坪林交流道?如果還是開放了,您認為該如何因應?您認為是否會因此影響縣市合作甚至縣市合併?
日前環評達成「有條件通過」結論,表面上是在水源保護與地方發展取得妥協,實際上卻是將這個燙手問題,丟給一個尚無法源依據、權責定位不清、功能存疑,尚在難產中的「共同管理協調會報」,據此同意開放,將置大台北飲水安全於險境,我斷然不能同意。
然而整件事最大癥結,在於坪林居民不可忽視的生存權利。部分坪林人也宣稱,他們將走一種對水源生態友善的發展道路。面對此一問題,台北市應採更積極作為,協同北縣府邀集學者與居民代表,溝通釐清是否有「對水源不造成壓力」的發展可能?如果有,該是什麼標準、可不可行?例如,是否應先完成百分之百汙水接管,且引到下游污水處理場,達到環境零排放?是否能效仿國外某些環境敏感區,禁止坪林行駛燃油車,而以電動車或單車接駁?如經充分溝通發現不可行,大家便須確立此一共識,並共同檢討回饋補償標準。
坪林爭議,看似台北縣市步調不一,反而更讓人體認到縣市合作甚至合併的必要。台北縣市的區分,長期以來除了造成資源分配不均,無法達到配置最佳化,也造成了許多建設規劃侷限於縣市本位,不能從大台北整體考量、影響成效。在這當中,坪林爭議只是一環,證明縣市合作需要有更緊密互信的機制。
您認為台北市自來水是否達到生飲標準?台北市高漏水率的水管,會導致水質污染,如果您當選台北市長,會全面更換自來水管嗎?
北市淨水廠提供之自來水已達到生飲標準。唯龐大的輸水網路中,有不少老舊甚而滲漏的管線,加以各用戶大樓不見得定期清洗水塔,實難確保沒有潛在汙染源。要維護飲水安全,民眾於用戶端煮沸或安裝淨水裝置仍是最有效率的選擇。
不過在另一方面,台灣自來水滲漏率高達20-30%,老舊水管的更新仍刻不容緩。唯此一工程涉及大規模開挖施工,擾民甚鉅,所以其進行須謹慎規劃,優先配合重大工程的施工進行,減少額外開挖頻率。
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長及北市自來水事業處證實,如果中央不蓋坪林水庫增加原水量,在大台北縣市共用翡翠水後,翡翠水庫每15年缺一次水的頻率,將縮短為每2年一次,請問您要如何防範、解決台北市缺水問題?
坪林水庫預定地在目前水源保護區內,一旦長期施工,必定對翡翠水庫水質造成衝擊,這也是十多年前環評委員僅同意有條件通過的主因。如今,十多年來的環評標準或有改變,加以時間也早超過環評法中16-1條通過三年內需施工之期限,依法開工前必須從做環評。我認為在沒有進一步評估坪林水庫的環境衝擊前,不能貿然興建。
其實,台灣可供取水的河川段有限,興建水庫有往往必須付出龐大的生態代價。一九九六的「國際水壩高峰會議」(International Dam Summit in Nararagawa) 更已聲明「全球建水壩的時代正邁向尾聲」,反省了水壩的諸多弊端。值此同時,台灣水利規劃實應跳脫過去缺水就蓋新水庫的思維。
以大台北而言,翡翠水庫有供水量上限,不能因為一個「共用翡翠水」的政治口號勉力為之,供水仍不可避免需仰賴其他既有水源。而要防範台北缺水問題,更重要的是要從水源多樣化,汰換輸水管線減少滲漏、提高工業用水使用回收水比重、鼓勵家戶節約用水方面推動。特別是台灣水費與世界各國相比長期偏低,僅佔家戶支出0.5-0.6%(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值為2-4%),造成民眾欠缺節約用水習慣,人均耗水量相對偏高,亟需導正。持續推動節水裝置、試辦雨水蒐集再利用設施、推動家戶「飲、用分離」制、研議水費合理化,都是可以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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