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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a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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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不用到人家來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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濁水委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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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a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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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想像,8年前陳水扁靠台灣社會累積了幾十年威權統治的無數犧牲,獲得信賴而執政,如今政權熄燈號響起,號角吹的竟是無比羞恥醜陋荒唐的「巴紐建交案」。

針對巴案,陳總統發表聲明道歉,但道歉書中也為自己撇清:「巴紐案並非他主導」。原先他甚至還不因巴紐案減輕了到玉山郊遊攻頂的興致。陳總統的輕率引來排山倒海的眾怨。 

為扁脫困不惜一試
假使巴紐案是單一的失政事件,在任何時候都已足以掀政潮滔天,何況在一連串失政導致,立委、總統大選大敗後,竟還如此麻木,民眾在長期鬱悶之餘,情緒大爆發,要算總帳;政敵不分黨內外,更加不放過機會,趁他最弱勢時以貪腐為義,徹底追殺。

依目前顯示出來的事證,這件案子應是在決策和執行上的重大失誤所致,換句話說,在刑事責任、政治責任、行政責任三個層次上,應負的應該是後兩者。但是,在民主法治國家,政治人物負政治和行政責任,只能讓他下台,只是扁、邱、黃三人任期已滿,讓他們下台,沒有什麼實質的意義,醜聞又如此地大,這未免太便宜他們了,民眾在激憤之下,便會認定要以貪污議處。


民意如此,依賴民意生存的政界、媒體、名嘴便自然加以努力迎合。何況民眾這樣認定,還有一個非常有力的佐證,那便是2005年以來,太多的大弊案,涉及貪腐都環繞著總統府高層和第一家庭家族,而且都得到總統的大力迴護。


藍營固然這樣攻擊,目前民進黨在黨代表大會在黨主席主導之下也議決把案子當成弊案送廉政委員會議處。黨主席親近人士集體出手,包括以前初選舞弊主角,在烽火外交和國務機要費挺扁人士現在都搖身成為道德巨人,窮追猛打。舉黨認為送廉政會不妥,或公開表示相信邱不涉貪腐如李慶元的有如鳳毛麟角。然而,群情雖如此,滿足民怨的做法對此後台灣的政局卻沒什麼幫助-就如同當初滿足民怨而國會減半一樣。


巴紐應是扁遭透了的「烽火外交」中最糟的案例,扁、邱、黃三人希望烽火外交的策略,使2005年陷入高層弊案和三合一選舉大敗的困境的扁脫困,所以不顧國民黨過去跟巴紐建交的慘痛殷鑑,仍然不惜一試-這是決策的失誤;其次,扁高層,長年不依體制,凡事便宜行事以討好扁的作風或習慣,以至於在過程中撥款管制的機制失靈,而後者更是案情一發不可收拾的關鍵,也就是一個「魔鬼在細節中」箴言的案例。  

痛心疾首辭職已晚
若真相如此,這一個大案依法治國的原則處理起來,將群情譁然;政治責任的去職,對扁、邱、黃三人不痛不癢;但波及到行政責任的常任文官將受到記過甚至停職的處分。又簡直成了巴紐案的「余文」。至於扁邱黃三人受到的處罰將是所謂「歷史的」或「良心的」,而後者扁顯然從他的道歉聲明上看並不在乎。
這種無奈的處境,真令人痛心疾首。但三人做任何事雖已於事無補,但我在案發當天,仍認為該守的規矩還是要守,所以呼籲邱馬上離職,可惜他離得晚了。至於扁我呼應要他主動脫黨的建議;並建議扁對民進黨如還有情份,請他在離開黨之前,徹底反省外交的?策失敗,並回中常會報告,讓民進黨記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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