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卡其按:西馬平反!
本文發表於北京市委機關報「北京日報」。台灣與美歐研究中國「民主化」的專家們,若仍是用「老辦法」解讀,將來一定還要繼續摔破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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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解放思想與政治進步 北京日報
http://news.163.com/07/1003/01/3PRHCHNL000121EP.html
胡錦濤同志6月25日在中央黨校的重要講話中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一直在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那麼,我國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方面取得了哪些重大成果?中國政治的未來發展趨勢是什麼?這裏圍繞這些問題談些看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政治領域產生了“法治”、“人權”、“以人為本”等許多新的思想觀念,有力地推動了中國民主政治的進步
胡錦濤在“6?25”重要講話中指出:“解放思想,是黨的思想路線的本質要求,是我們應對前進道路上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不斷開創事業新局面的一大法寶”。可以說,思想的解放和意識形態的創新,是社會政治進步的重要動力。鄧小平同志認為,思想觀念的變化是中國全部改革事業的前提,他說:“不打破思想僵化,不大大解放幹部和群眾的思想,四個現代化就沒有希望”。中國20多年的改革事實充分證明,思想觀念的變革,與社會政治的進步有著極其密切的關係。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的改革開放過程,就是一個新舊思想觀念的碰撞過程,是一個新的思想觀念戰勝舊的思想觀念從而推動社會進步的過程。就大的方面而言,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最大的理論創新就是逐步建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包括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就政治理論而言,以下這些新的觀念,既是對傳統政治思想的超越,也最直接而深刻地影響了改革開放後中國的社會政治生活,有力地推動了中國民主政治的進步。
“以人為本”。
1949年後,“以人為本”一直被當作是西方資產階級人道主義和人本主義的主要觀點而遭到嚴厲的批判,人們在放棄人道主義和人本主義的同時,也放棄了“以人為本”的觀念。隨著對人道主義和“以人為本”的徹底否定和政治性批判,階級鬥爭的觀念進入社會的每個角落,直至進入家庭,進入工廠,進入學校。我國傳統的優秀道德被許多人遺棄了,人與人之間的溫情、友愛和信任開始喪失。人們對“階級敵人”哪怕表現出絲毫的同情與憐憫,也會被認為是階級立場不穩而受到政治上的批判。人們偶爾宣洩一下潛藏在身上的浪漫之情,立刻就會被視為“小資產階級情調”而受到遏制。其結果是,人們的正常情理和心態開始受到嚴重的扭曲。改革開放的20世紀80年代,一些有責任感的理論工作者開始重新提倡以人為本和人道主義的價值,但是可以想像,這些聲音一經出現,便遭到了嚴重的政治壓力,不少人曾經因此而受到了極不公正的待遇。
但是,政治的壓制並沒有完全消除理論界對“以人為本”的呼喊。20世紀90年代中期後,“以人為本”再次成為中國思想界的強大聲音。到了21世紀,“以人為本”的觀念終於融入中國共產黨的主流意識形態,成為中國共產黨改革政策的重要理論基礎。“人的全面發展”和“以人為本”正式被中國新一代領導人宣佈成為中國政府的重要政治發展目標,成為科學發展觀的基本出發點,這標誌著“以人為本”從知識界的一種理念轉變成為黨和政府的政策依據。2007年初,胡錦濤總書記再次確認了馬克思主義的一個根本性觀點,將“每個人自由而全面的發展”視為人類理想社會的本質目標。
人權。
與“以人為本”的命運相類似,人權的觀念也一度被當作資產階級權利和意識形態而為我們所拒斥,並且在長時期內受到政治性的批判。對人權思想的批判在實踐上直接導致了對公民人權的漠視,最令人震驚的現實就是十年文化大革命中對人權的嚴重踐踏。20世紀80年代中期後,一些理論工作者開始呼籲人權,積極研究馬克思主義的人權觀,並介紹西方的人權理論,但這種努力立即遭到了傳統理論勢力的嚴重阻礙,甚至一些馬克思主義人權理論的宣導者也幾乎被視為“資產階級自由化分子”。然而,這種困難並沒有能夠阻擋我國理論界有學術良知和社會責任感的知識份子對人權理論的探求。20世紀90年代後,一種旨在弘揚人權的“馬克思主義人權理論”開始流行,並影響主流意識形態。20世紀末和21世紀初,人權觀念開始進入黨和政府官方的政治話語體系,2003年底,中共中央正式建議將“保護公民人權”寫進國家的憲法,2004年3月,全國人大以高票通過中共中央的這一建議,這一條款順利成為憲法條文。這是人權的觀念轉變為保護人權的法律和政策的最好例證。
法治。
中國是一個有著兩千多年人治傳統的國家,十年文革最慘痛的教訓之一,就是必須從人治走向法治。改革開放後,黨和政府開始強調“法制”或“依法治國”(rule by law),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們將民主與法制並提。20世紀80年代後,一些理論工作者開始宣導“法治”或“以法治國”(rule of law)。“法制”與“法治”,或“依法治國”與“以法治國”的主要區別是,前者強調嚴格依法辦事和依法行政,後者除了強調依法辦事和依法行政外,更強調任何個人或團體都不能超越法律之上。法治的觀念一開始就受到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20世紀80年代中期,党的一些領導人就開始提出,中國共產黨作為唯一的執政黨也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活動,黨組織及党的領導人也不擁有超越法律的特權。20世紀90年代後,法治的概念開始正式進入政府官方檔,並且成為中國政治發展的長遠目標。這一過程的標誌是1997年召開的中共十五大。
十五大的政治報告首次明確提出了“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不久,這一目標又被寫進我國的憲法,從中國共產黨的政治目標轉變為國家的政治目標。本屆政府又進一步提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使法治國家的目標更加具體化,並且表明政府將在實現法治國家的道路上起表率和帶頭作用。
私有財產。
在我國的傳統社會主義模式中,生產資料的公有制被認為社會主義的基本特徵,而公有制又被簡單地等同於國有制和集體所有制,所以,公民的私有財產長期不被鼓勵,甚至受到法律和政策的歧視。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中國的推行,越來越多的理論工作者開始爭取非公經濟和私有財產的合法地位。然而,即使在改革開放的10多年後,私有經濟和私有財產仍然是理論討論的禁區或敏感區,一些人甚至因此受到政治上的歧視。
這種情況在20世紀90年代後開始發生實質性變化,私有經濟更多地以“民營經濟”的面目出現於理論界,並深刻地影響政府的經濟政策。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黨和政府開始鼓勵民營經濟或私有制經濟。21世紀後,理論界關於私有經濟和私有財產應當獲得與公有經濟和公有財產同等的法律地位的呼籲,再次深刻地影響中央高層的決策,並開始演變成為政府的重要政策。這方面的典型實例是,中共中央2003年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交的修改憲法建議中,明確地提出了“國家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的條款,2004年十屆全國人大第一次全體會議將這一建議正式轉變為憲法條文。經過廣泛討論和爭論後於2007年3月16日通過的《物權法》則明確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這意味著,國家像保護公有財產一樣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
政治文明。
改革開放後不久的20世紀80年代初,黨和政府就提出了建設高度發達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這兩大基本目標。物質文明的主要涵義是經濟的發展,精神文明的主要涵義是文化教育的發展。一些理論工作者當時就發現,這兩大基本目標沒有包括政治民主,因而是不全面的。其中的少數人在20世紀的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就提出,應當在兩個文明之外,加上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在90年代末,政治文明的話語開始進入黨和政府的主流話語體系,2001年党的最高領導人首次使用了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概念。到2002年的中共十六大,原來的“兩個文明”被擴充為“三個文明”,社會主義的政治文明終於與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道被正式確定為中國共產黨及中國政府的基本目標。宣導政治文明,實質上就是宣導民主和法治。
公民社會。
公民社會,也稱市民社會和民間社會,其實質是民間組織和民間關係的總和,是相對獨立於國家和政府的民間公共領域。從某種意義上說,它是市場經濟的伴生物,也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礎。但公民社會或市民社會在我國事實上一度被視為資產階級社會,它最初被譯成“市民社會”。在一些人看來,宣導公民社會似乎就是宣導資產階級社會,就是提倡與政府作對。
我國推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後,一些學者就開始宣導中國特色的公民社會(市民社會),在引起熱烈討論的同時,也遭到了一些政治性批判。但改革開放後,相對獨立的民間組織大量湧現,這一事實必然要反映到人們的頭腦中來,使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承認公民社會存在的事實。正是在這樣一種背景下,20世紀90年代後,我國學術界發起了一場關於市民社會(公民社會)的討論,這一討論的最大成果之一,便是人們對待市民社會或公民社會的態度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從拒絕公民社會轉變為接受或默認公民社會。這樣,市民社會或公民社會、民間社會的現實和觀念首先在學術界取得了合法性。1998年6月,民政部正式將原先主管社會團體的“社團管理司”更名為“民間組織管理局”,這意味著民間組織正式得到了政府官方的認可,取得了官方的合法性。中共十六大後,黨和政府日益重視包括民間組織、行業組織和社區組織在內的各類社會組織的作用,並且開始強調改革和完善社會管理體制。這意味著黨和政府事實上已經將公民社會的存在及其作用視為重要的決策依據。
和諧社會。
強調階級鬥爭,“以階級鬥爭為綱”,是傳統政治意識形態的核心。改革開放前,特別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誰要是否定或反對階級鬥爭,誰就會受到嚴厲的批判。鄧小平改革的第一個突破性舉措,就是將中國共產黨的工作重心從階級鬥爭轉為經濟建設,但是,從淡化階級鬥爭轉到宣導社會和諧,仍然經過了一個漫長而艱難的思想歷程。儘管和諧是中國傳統思想的重要內容,但直到本世紀初,我們才正式看到黨內極少數理論工作者開始正式宣導社會“和諧”,並視其為社會文明的主要特徵。不過,“和諧社會”的思想在本世紀初的中國思想界一出現,便很快受到中國新領導層的重視,並上升為黨的新的戰略目標。2002年召開的中共十六大在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長遠目標時,首次提出了要使社會變得更加和諧的重要內容,2004年召開的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正式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2006年的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則專門通過了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決定”。
全球化。
20世紀90年代,全球化在西方學術界成為熱點問題後不久,一些中國學者就開始進行全球化研究。但在當時,至少面臨著兩個方面的激烈反對和批判。首先,一些學者指出,全球化是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所設立的一個陷阱,全球化就是全球資本主義,換言之,在他們看來,宣導全球化也就是宣導資本主義化。這在中國是一個嚴重的政治問題。其次,甚至一些贊同全球化研究的學者也認為,只存在一個經濟一體化的過程,而不存在一般的全球化過程,特別是,不存在政治的全球化趨勢。全球化雖然是一把雙刃劍,有利有弊,但全球化確實是一個客觀的世界歷史發展進程,而且是人類歷史的一個整體性變遷過程。它首先表現為經濟一體化,但在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中,人類的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深刻的影響。到了20世紀末21世紀初,全球化在中國理論界已經從非主流話語轉變為主流話語,並且很快成為中國政府制定重大內外政策的重要理論依據。中國政府積極參與WTO,實際上就是積極參與全球化進程。事實證明,中國政府被公認是全球化進程的最大贏家之一。
中國政治的新發展,體現著人類社會普遍的政治價值,從根本上說,支撐這些政治變革的普遍價值,就是自由、民主、平等和人權
政治意識形態的這些重大變化,直接導致了現實政治的變革。從民主治理的角度來看,意識形態的創新直接促使或極大地有助於中國政治在以下這些方面的重大變化。
其一,黨和國家開始適度分離,黨的活動被限制在國家法律範圍之內。黨和國家不分,黨與政府不分,是傳統政治的最大特徵。毛澤東把這種政治體制稱作“黨的絕對一元化領導”。改革伊始,党的領導人就把“黨政分開”作為改革的重要內容,一度甚至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突破口。經過20年的努力,我們雖然還沒有達到黨政分開的理想目標,但畢竟取得了一些重要的進展,打破了“黨的絕對一元化領導”模式。這方面最重要的兩個進展是:第一,中國共產黨自己正式宣佈,党不得淩駕於法律之上,必須在國家的法律範圍內活動,沒有任何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第二,党不再代替政府作為直接的行政管理機關。中共的十三大政治報告還專門論述了黨政分開,黨不得代替政府直接行使行政管理職能,政治體制改革的關鍵首先是黨政分開,黨政分開即黨政職能分開。“党領導人民建立了國家政權、群眾團體和各種經濟文化組織,黨應當保證政權組織充分發揮職能,應當充分尊重而不是包辦群眾團體以及企事業單位的工作”。並且重申,黨對國家的領導不是簡單的行政領導,而是“政治領導,即政治原則、政治方向、重大決策的領導和向國家政權機關推薦重要幹部”。
其二,依法治國,初步建立比較完備的法律體系。文化大革命的政治悲劇之所以能在中國發生,重要原因之一便是法制不健全,政治統治依靠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鑒於這一慘痛教訓,中國領導人和知識份子在改革一開始,就特別強調法制建設,並且提出了建立“法治國家”的長遠目標。首先是修改憲法,並在1982年頒佈了新的憲法。接著開始修訂和制定一系列新的法律。改革開放的過程,也是一個逐步確立中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過程。從1979年到2005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共通過了400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國務院制定了650多件行政法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了7500多件地方性法規。中國政府的目標是,到2010年,基本上建成一個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
其三,擴大直接選舉和地方自治的範圍。改革開放後,中國領導人把民主的重點放在基層,強調基層民主。在基層民主方面,最引人注目的發展當屬村民自治的廣泛推行。1989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在中國農村逐漸實行村民自治制度,國家權力機關不再直接管理農民事務,村長和其他村幹部完全由村民自由選舉產生。據不完全統計,全國農村居民的平均參選率在80%以上。截至2004年底,中國農村已建立起64.4萬個村民委員會。中國目前13億多人口中有8億多是農民,率先在農村實行村民自治,對於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其四,推行政務公開,提高政治透明度。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中國政府開始重視政務公開。所謂政務公開,即指黨政領導機關主動地、及時地向人民群眾公佈重要的政務資訊,特別是及時發佈與人民群眾利益相關的重要政策法規資訊和政務活動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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