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不要看到女生就叫「小姐」,有時會討打。以下這則有關愛滋病的報導,可資佐證。
「小姐」首先是一個人
2006年10月18日 00:00:38 來源:新華網
何山
在娛樂場所從業的「小姐」成了衛生部門關注的對象,並集中參加了哈爾濱市市區舉辦的第一次「防艾」知識講座,這種做法引出人們對「掃黃」和「防艾」的爭議(《哈爾濱日報》10月15日)。
對普通民眾開展防艾講座,大家認為理所當然,因為防艾是政府的職責,政府有責任保護我們的身體健康。對象變為「小姐」,就會引發爭議,為什麼呢?因為「小姐」所從事的職業為道德所不齒,為法律所不容。這裡面隱藏著一種觀念:政府應該為「好人」服務,而不是為「壞人」著想。仔細想想就知道,這顯然是錯誤的。一個殺人犯,在拒捕時受到重傷,是任其流血死亡還是送到醫院搶救?相信大家不會認為搶救一個殺人犯是浪費社會資源和財富,因為,殺人犯雖然罪大惡極,但他首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殺人犯。
同樣,在討論這件事時,我們必須明確——「小姐」首先是一個人。
人人生而平等,是現代社會的法理基礎之一。從這一點出發,「小姐」和普通百姓享有同樣的人權,既然我們可以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防艾講座,為什麼「小姐」不能呢?而「小姐」作為艾滋病高危人群,自然應該在防艾知識方面得到更多指導。正如醫生眼裡只有病人一樣,衛生行政部門的眼裡也應只有人的健康,這是衛生部門的根本職責,哈爾濱市衛生部門的做法值得讚許,因為他們把「小姐」看成了和我們一樣的人。
「掃黃」和「防艾」的性質迥然不同。「掃黃」是為維護社會秩序,「防艾」是為維護大眾健康,兩者任務和目的不同,不存在互相否定的關係。「防艾」不是對「掃黃」的縱容和許可,它是對人身健康的保護。衛生部門依照職權對「小姐」開展防艾教育,公安部門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都是正確的。
在時下艾滋病傳播迅速,艾滋病患者惡意傳播艾滋病事件屢屢發生的情況下,對「小姐」開展防艾教育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更希望對「小姐」開展防艾教育的理由首先是因為她們應享有與普通人同樣的權利,其次才和其所從事的職業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