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將貓放罐子的照片PO上臉書,而被公幹的林姓女大學生,24日抱著愛貓「KIKI」出面澄清表示,只是為了讓KIKI看清楚外面的世界,才去買了透明的塑膠罐試試看,但察覺KIKI不舒服就作罷了。
圖/擷自Kiki Lin臉書 |
名為Kiki Lin的女子昨天在個人臉書上發文貼上2張貓被關在塑膠桶內的照片並留言「罐頭貓,不乖處罰」,被網友瘋狂轉載,各地網友在她臉書上留言指責,批評她虐貓的行徑。
Kiki Lin凌晨已將照片撤下並留言「我知道錯了,不應該用這種方法帶貓出來」、「他是我寶貝我想處處帶著他,我是出於想隨身和他在一起才這樣,本想讓他不要像籠子,而是直接透明看世界,試試鑽幾個洞他通風會好些」。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長余建中表示,由於Kiki Lin的行為已觸犯動物保護法第27條,涉及刑事責任,上午動保處已將本案函送台中地檢署調查,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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