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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賢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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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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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可否敦請政府規劃【電動代步車】的路權問題?請教諸網友有何意見?

發問者:師捷 ( 初學者 5 級)
發問時間:2011-05-04 12:48:28 ( 還有 4 天發問到期 )
解答贈點:5 ( 共有 0 人贊助 )
回答:1 1
[ 檢舉 ]

現在,有很多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常年需要逐月定期乘【電動代步車】到醫院就醫,或尚可由其個人開車,或須由家人代為開車,已經成為普遍的事。

近據聯合報B〡宜花〡運動版報導~

“被撞,沒路權  違規,照開單

阿公阿嬤 電動車別上路

記者甘育瑋/花蓮報導花蓮市一名行動不便的老人,日前以醫療用四輪電動代步車上路,卻被後方機車追撞,傷重不治。花蓮警分局提醒民眾,家中若有使用電動車的老人,務必告誡勿駛上一般道路,以免發生憾事。

花蓮警分局觀察發現,花蓮市區常見行動不便的老人,將醫療用的四輪電動代步車,行駛在一般道路上,因為老人對突發狀況的反應較慢,又任意橫越馬路或穿梭在車陣當中,實在險象環生,近來已陸續傳出交通事故。

警方說,由於此類型電動車,並沒有路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反而要負起較大的肇事責任,毫無保障。

警方呼籲,家中若有購置電動代步車給老人使用的民眾,務必告誡長輩們勿將電動車駛入道路,以確保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因為一時疏忽導致意外。

另外,警方強調,無論是醫療用四輪電動代步車,或一般常見的電動機車,如果行駛在道路上,未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行駛等違規行為,仍可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予以開單告發。”

發問者基於上述聯合報的新聞報導,心有所感,謹特提此發問,敬供大家參考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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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賢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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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爺

謝謝

您的想給予支持與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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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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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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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麥芽糖
意樵

但,如羊入虎群,其他道路使用之器具,完全無法避免造成意外發生,如放生之心造成更大的傷亡.道路之規劃已太多樣.重型汽車;一般汽車;機車;腳踏車都分一份路權.這些的反應敏捷還會造成死亡意外.把這種車放上路.......簡直就叫其他用路器具神經緊繃到過度.須慎重其事,方便往往會害更多人.像教改是好事,卻被少數人搞成國本動搖.就是方便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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