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 一位過去曾勇敢的
挺身對抗"禁公娼"的女性過世了
最近 因為有強烈的生理需求想要發洩
就又想到這件事了
(看 人性真的是自私的)
"禁公娼"這事很有學問
倒底是"禁公娼"
還是"禁娼"
若是"禁公娼"
那麼私娼怎麼辦
若是"禁娼"
那麼私娼如何禁
再看
為什麼要"禁公娼"
當然 衛道之士一定有說法
不外乎
"破壞家庭"
"敗壞社會善良風氣"
先看"破壞家庭"
這就像說"妲姬亡國"一樣
不反省自己的錯
卻拿弱勢的人開刀
我是絕不接受這說法的
再看"敗壞社會善良風氣"
一方付出代價滿足需求
一方付出服務收取代價
這交易的項目
又是人之大慾
這雙方的行為
敗壞了誰的社會
敗壞了誰的善良風氣
這是從"公娼"本身來看
我看不到
公娼(不論男妓或女妓)有什麼不好
再看這"禁公娼"的政府
我國憲法
明文保障國民的工作自由及權力
被這政府剝奪了
檯面上的人常說
"職業無貴賤"
這話 是說給誰聽的
當然 有人會說
"這是為了防止雛妓的產生"
這話 只有不思考的人 才會相信
想想看
"公娼"列入管理
一切有案可查
如果有雛妓
那是管理者有問題
要處罰的是管理者
而不是這些
工作人員和客戶
我左看右看
怎麼都看不出"禁公娼"的動機
所以
我有一個合理的懷疑:
"官商勾結"
只有"官商勾結"
才可能做出這麼離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