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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和貓
 瀏覽1,739|回應13推薦5

修者了緣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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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5)

chiungchu
Oskar--耶和華是我牧者
大同
邵爺
ian≈ 這就是我們的生活 ≈

有一家人 養了一隻貓
燒了一尾魚 放在桌上 沒有加蓋
下班回來 看到滿地魚骨
追著貓兒要打

說這個 是什麼意思
這是一場無聊的鬧劇
難道魚不是貓吃的嗎 難道偷吃魚的貓 不該打嗎
魚不加蓋 被吃後打貓洩忿 不無聊嗎
哪有這種無聊人
台灣滿街都是

利用職權 獲得好處
這就如同貓愛吃魚
是天性

我們國家的憲法第52條 明訂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 非經罷免或解職
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這就像是在邀請總統
"不要客氣 請自便"
和燒好的魚 放在桌上卻不加蓋
有什麼不同

難道貪腐的總統
我們還要縱容他嗎

面對貪腐的總統
要如何處理
見仁見智
這就是民主

但是
為了懲罰
或者為了出氣
而追打那隻貓
搞得家裡
烏煙瘴氣 亂七八糟
還不見得打到他
這---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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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推薦0


大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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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兄改名雷葛葛 ?

改名字不奇怪,奇怪的是........幾次看過雷兄的文章.....

意見正反二面差了很多,這點讓我覺的怪怪的,不太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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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上
    回應給: 雷葛葛(J100254838) 推薦2


大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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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醉米粒
邵爺

心理學上有所謂「制約反應」,就是說,用某種方法讓貓不敢吃「放在」桌上的魚!

有誰會把餵貓的魚放在跟人一起吃的「餐桌」上 ? (可別跟我說:我朋友就是、我同學就是、我親戚就會.......),凡事有個規矩是也!

前幾天有三歲女孩在電視前背誦《大學第一章》「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物有本末,事有始終,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貓的部分:為了怕弄亂而不去制止貓上桌吃魚....本末倒置,沒有始終(貓兒猖狂,最後不僅在自己家中到處跟人搶魚吃,也許認為上桌吃魚是正常的,自己家吃不到就去別人家裡搶魚吃,導致最後終於被別人打死.....)悲劇收場,參考方孝孺的指喻。

人的部分:不知先後,離道遠矣!(人重要還是貓重要 ? 養貓是為了讓它上桌吃魚 ? 貓可上桌吃魚,狗可不可以上桌吃肉 ? 鸚鵡可不可以上桌吃花生、吃飯 ? 只為“怕家裡稍為弄亂”而不必制止 ? 一群動物跟人搶飯菜吃....人卻為了怕弄亂家裡而不敢驅趕 ? )實在無理可笑,既然無理,就表示遠離正道了,人做事不走「正道」,遂成為宵小之徒!參看動物農莊這本書。

P.S.不要驅趕上桌吃魚的貓,你家就會永遠都很乾淨整齊 ? 自欺欺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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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貓趕走
    回應給: 雷葛葛(J100254838) 推薦1


醉米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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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邵爺

並非只有情緒化,最終目標是把貓趕走。


我不打發日子,日子天天打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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