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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CNN首度網路報導倒扁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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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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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Ewin
夜未眠 Sleepless
態度決定你的高度

這次算是在地區新聞的頭條了. 同胞加油, 龍的傳人加油!

http://www.cnn.com/2006/WORLD/asiapcf/09/15/taiwan.protests.ap/index.html

story.taiwan.afp.gi.jpg

Crowds protest Taiwan president

POSTED: 10:13 a.m. EDT, September 15, 2006
TAIPEI, Taiwan (AP) --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chanting protesters marched through downtown Taipei on Friday, breathing new life into a campaign to pressure Taiwanese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to resign over a series of high-profile corruption scandals.

Copyright 2006 The Associated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This material may not be published, broadcast, rewritten, or redistributed.

減少內容, 方便網友閱讀太公與網友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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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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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2)
2006/09/16 10:49 【不平則鳴】 臺灣, 2006, 空城計: 臺灣人, 又上當了!
2006/09/16 02:48 【不平則鳴】 一人腐 全國穿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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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個體或群體都應受到尊重
    回應給: 曾太公(et13808) 推薦1


Louis Huang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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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邵爺

太公兄,

說真的,弟對您評論的方式有些意見,我又在您的另一篇回文中見您說人「腦袋空空」。(莫非沒唸過政治學、沒接受過西方民主洗禮、沒當過外交官、沒讀過法律、沒懂得四書五經......就不能言「民主」?呵,沒有人腦袋是空的,大家只是裝的東西不同,也許您談政治外交辯才無礙,也許哪天我們可以來聊聊七龍珠、灌籃高手、神奇寶貝還是Keroro?是誰說看漫畫的人不能論民主?至多你不同意他的看法,你也許可以私底下嘲諷他無知,但沒有人腦袋是空的!)

第一篇文章,我對您直指參加反貪腐運動群眾為「無腦之輩」提出嚴正抗議,姑且不論您是否針對小弟而來,也不論我個人是否獨立於群體之外,或者保有群體之外的獨立思考意志或是理智。

無論個體或群體都應受到尊重。

若按照您的邏輯,或是您那位西哲言論,所有具有相同目的或是因為各種機緣巧合匯集在一起的群眾就均是「無腦之輩」。那麼,同性戀團體是否?反戰團體是否?慈濟是否?愛滋關懷協會是否?他們各自有各自的主張,也會組織群眾運動表達訴求,每個加入的人也都有其不同動機,他們均是「無腦」?

容我直言(質疑),是否只要跟您持相反立場(的群眾)就是無腦?

我之前提過,我們這一世代的人也許您看不順眼,也許您會對我們不懂得敬老尊賢還是忽略歷史感到憂心,但新的世代卻有著與您在根本上有些差異:我們少了些束縛,更多了些包容。很多在以前古時候的「異端邪說」,在現在來看都是正常不過的事。不拋開這些束縛,恐怕現在一半以上的女性要被抓去浸豬籠。

還是回到反貪腐,我前面有說過,我相信現實情況也是。這些群眾(包括我),大家的立場動機不會是相同的,有人不爽陳水扁,有人是道德潔癖者,有人盤算個人政治前途,有人股市套牢不滿股神珍,有人去拿便當吃白食,有人怨嘆政府治國無能,有人因為繳不出健保費營養午餐費心生埋怨,數十萬人,可能有千百種理由,但這又如何?就像我之前舉的例子,你開你的餐廳賺錢,我吃我的飯,你賺夠,我吃飽,皆大歡喜。

但無論理由如何,群體或個體都應受到尊重。任何人可以不同意,任何人可以表達意見,你挺你的,我倒我的,但不要彼此傷害。開個小玩笑,就像同性戀,我周圍不少這類朋友,我也很尊重他們性向,但我非常非常喜歡女人,所以只要不要覬覦我的屁股,你開你的home party,我有空就去喝個二杯聊聊天,但偷摸我屁股,我一定開扁。

您提及施明德欲提倡內閣制的動機,我早有所聞,還是老話一句,不關我事。我不會因為內閣制還是總統制就去承認貪瀆是種正確的政治行為。

也有人說宋楚瑜天天去靜坐,是為了圖年底市長選舉,這當然也有其可能性,但我也不會因為明年台北市長是郝龍斌、謝長廷或是宋楚瑜,而改變我對陳水扁(縱容)親屬的無恥行徑的厭惡。

他們算他們的,這勉強也還可以算是殊途同歸。若說群眾無腦,差矣。大家算盤可精了。

很抱歉,我為文不甚喜歡引經據典,書雖自認還看過一些,但我不會照單全收,以前小學寫作文,老師說,要引某某人說過什麼話,分數會比較高。我照做了幾年,厭了。言論的正當性,我不認為挖墳墓或背著墓誌銘說話比較高尚。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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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06/09/22 06:14 【曾太公落美洲】 話﹐要看人說﹔話﹐要仔細聽
要如何追求『合理』的制度呢﹖
    回應給: 七樓馬克杯(legen) 推薦2


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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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麥芽糖
邵爺

世事本無絕對﹐空即色﹐色即空﹐您『相對論』的觀點﹐老朽同意。

民主也是相對的﹐亦即吾兄所言﹐以光譜分析﹐大概沒有那個國家位在兩極端﹐都是處於中間﹐偏左或偏右而已﹐這有必要考慮到國情的不同。

可是單純以一個政体言﹐的確可以用對人民權利和自由(

civil rights and freedom)的保障﹐作為標準﹐來檢驗其民主的實踐﹐是往人民民主的方向走(快慢又是另外的議題)﹐還是往政府加強管控的程度﹖

一個民主政制﹐也非一定有一致的邏輯性。以美國的民主實踐﹐那更是矛盾處處﹐難期一個『放之全美而皆準』的公理﹐是則﹐民主亦為無理乎﹖理又與時俱進。吾人又要如何追求『合理』的制度呢﹖

 

註﹕我不是要找您抬摃﹐而是難得有您這樣高水準的人﹐您所思﹐蠻企合我思。但能知『法』已不易﹐要進一步行『法』﹐則更難。所以﹐就特別苛待您﹐願能聞異香﹐或能醒我之腦﹐互相砌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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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追求的是合理的制度,不是民主或者專制
    回應給: 曾太公(et13808) 推薦4


馬克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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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4)

邵爺
大同
麥芽糖
曾太公

同樣的標題,請讓愚弟再用一次。

民主,就是主權在民。

無論是廣義的解釋,或者狹義的解釋,都從以上這句話開始。

精確的定義[民主]顯然是學術領袖們可能有興趣專研的主題,我很認同。

如果太公兄的論點是,精確才是好的。從某些角度來說,精確很好。但因此,是不是廣義的解釋就不好,這恐怕過於主觀,屬於邏輯的謬誤。

不過我想,您也許要強調的是[假民主真鬥爭],許多人太容易受到[假民主]的鼓動而不自知。所以要強調何謂[真民主]。我也認同。

 

有關太公兄提到的論述,我的看法是:

前蘇聯的共和建立,與主權在民,是從[結果]上認定。由於推翻帝制,君主被消滅,於是人民從君王取得國家主權,進而建立共和。

大英帝國的君主立憲(虛位共和),其主權在民,是由[程序]中認定。君主所擁有的國家主權透過立憲,轉移給人民。

至於其中主權在民的程度或者民主的程度,當然又根據其國家使用的制度有所不同。

從普世價值中,我們可以說蘇聯是集權、是獨裁。這只是相對於更民主的角度來去評價,他只是比較不民主。但是前蘇聯的立國精神當然是主權在民,人民共享國家。

所以我的結論是,沒有所謂的[精確的民主定義](我當然明白,民主政治的第一個指標就是人民有沒有言論自由),所以這個討論主題應該是[定義自由]。

從非常民主到不民主,其中的差別就是[自由]的程度。

說實話,我認為定義這些,是為了讓做學問能有系統,方便學習。這些主題的框架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他不是一杯水,科學家可以客觀、絕對、精確的定義一杯水,卻無法用同樣的標準來定義上述這些主題。

我們活在一個相對的世界中,當我說某人壞的時候,只不過是我認為比他好罷了。

 

 

關於太公兄提到施明德的荒謬,我的看法一樣:

人民走上街頭,就是民主的實踐,無論這大旗是真的還是假的,人民使用的權力是無庸置疑的。

民主 是死的,人民是活的。您也可以用 違法暴民或者無知民眾來形容這群人,我個人也沒有偏見。我前文也說過,施明德的反扁訴求,從[法]的角度上來看,是沒有正當性的。

當您提到施明德說:[必要時以暴制暴]。

那不是語無倫次。畢竟,革命與顛覆國家應該是施明德先生的專長,不用大驚小怪^^。

美國一向以最大的民主自由思想輸出國自居,他的兩黨政治被證明只有美國適用。美國又假民主之手,消滅了多少敵人?當恐怖主義燒到她家門口的時候,我們看到的是準備以暴制暴的自由世界共主。

我想,事實就是如此而已。

黑格爾常引述萊布尼茲的話:[凡存在、必合理]。太公兄所言的矛盾,正是合理之處。

如果不是執政者長期的忽視,也沒有今天的倒扁。

 

回過頭來,我想強調,自由的言論,其實可以反過頭來摧毀這個制度,美國的媒體不是正在重新思考新聞自由的定義,是不是該以國家安全與利益為前提。

所以主權在民,並不是什麼崇高無私的精神。民主只是人類在無止盡的慾望進化中產生的。

只要環境變了,專制也有可能再抬頭。事實上,全球正走向警察國家,法西斯會回來的。

如同我的標題:人類追求的是合理的制度。

換言之,當制度不合時宜的時候,人心就思變。

如有冒犯請多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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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暴力﹑卻是激進﹔主權在民﹐卻非民主
    回應給: 七樓馬克杯(legen) 推薦2


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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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邵爺
麥芽糖

吾兄﹐

您說﹕『民主﹐就是主權在民。』以西洋政治發展史觀﹐主權在民﹐是十八世紀﹐相對於『君權神授』的新政治學說﹔也就是認為﹐政府與人民有約的社會契約論中﹐最主要論點之一。

但是﹐吾兄的定義﹐實在不好﹐並不精確。

主張『主權在民』﹐最好的結果或結論﹐充其量﹐只是摒棄君主制度(

monarch)﹐以主權為全体人民公有﹐建立共和政体(Republic)。放眼今日天下約二百國﹐絕大部分都是共和國制﹐又有幾國有眾人所述﹑所認知的﹐普世價值的民主政治(Democracy)﹖

共產黨號稱是共和國﹐前蘇聯(

USSR)的最後一字“R”﹐即為共和國的簡稱。如果民主就只要『主權在民』﹐即可實現﹐那共產國家又何以被認為是獨裁﹑奴役國家﹖很顯然﹐光『主權在民』﹐是不夠的。

反過來看﹐最老牌的民主典範﹑內閤制源起的大英帝國﹐迄今仍是『主權在君』(至少表面字義﹑法義是如此)﹐即以家城市梅市長認定為﹐擁有第一流『民主國家』的北歐﹐仍有不少是君王制﹐如瑞典﹐不是主權在民的共和制。

換言之﹐單以『主權在民』的觀念﹐來貼標籤﹐區分民主與不民主﹐顯然不是正確的。我們仍然缺點什麼指標定義。

因為主權只是抽象空洞的概念﹐不能對實際政治的運作﹐如獨裁﹑寡頭集權或人民統治﹐說明或框架些什麼﹖所以﹐就有『人民民主專政』的脫軌﹐正如今日﹐施明德說﹕『運動是和平﹑非暴力﹑卻是激進的方式』﹐及『必要時以暴制暴』的語無倫次﹐同樣矛盾荒謬﹗

 

註﹕今天先回應您文中的主要概念﹐等任我行兄對民主﹐提出看法後﹐老朽再綜合﹐一併回答您們的觀點。

註二﹕其實﹐我們所談的﹐都已經和主欄文所提的『國際注意』﹐或『國際漠視』議題﹐偏離甚遠﹐必要的話﹐老朽會考慮另闢主欄﹐就教各方﹐特別是天天『民主』不離口﹐卻腦袋空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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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純屬聊天,不傷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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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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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邵爺
Louis Huang

你說的我贊成。

根據「禮記曲禮篇」所說,古禮是不允許男女雜坐,也不能男女搭乘同一輛車子!但是古代的車子,也就是現在的轎車........至於公共汽車、火車、飛機,男生女生很難不坐在一起的。

但至少我們要知道,在禮節上是這樣規定的,以備「不時之需」(防色狼時就可以用啊)。

立法........要從嚴,執法........卻可以從寬。因此在同一篇(曲禮篇)裡面也有提到:「禮從宜,使從俗」(解:禮儀制度要合宜,但是應用上可以配合習俗!)

配合習俗不就是依當代(現在)的環境嗎 ? 所以我覺的「禮(道德)」的標準從古到今都是100分, 不會降低的,但是在應用上是可以依環境習俗而彈性調整。

這樣講你覺的合理否 ? 現在要下班回去囉,宿舍因搬遷之故尚未安裝網路,明天再聊(上班偷偷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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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沒有弄懂我說『眾人總合』的意思
    回應給: Louis Huang(louishuang) 推薦1


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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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爺

您沒有弄懂我說『眾人總合』的意思。

談群眾心理學﹐對『群眾』聚合成群体時﹐那個總合物﹐變成一個單獨的存在体﹐已經不再是每個單獨個体『加起來』的總合。就如同氫加氧﹐組合成水的化合物﹐不再是氫﹑氧兩類的混合。

也以洛城為例﹐所有的洛城黑人﹐每個人都是獨立個人﹐但是十年前﹐洛城因金恩案﹐發生大暴動﹐這些黑人中﹐有些人聚合成群眾﹐就失去個人屬性﹐成為『黑眾』(

black mob)﹐沒有一個人﹐能控制這個鬆散﹑臨時成立的組織体﹔而這個『黑眾体』演變成為一個有機体﹐其行為意志﹐已不是參與其中每個個体單獨行為的總和。

在開會時﹐常有『共識』產生﹔心理學家也發現﹐在某些情況下﹐共識不是大多數人真正意見的總合或綜合。因為每一個參與決策者﹐都私下理性表示﹐這個所謂『共識』﹐是行不通的﹐是不能讓人同意的﹐沒有任何人﹐要準備接受和執行。那為什麼在体系開會時﹐這些人會達成這一個共識呢﹖這不是荒謬至極﹗不﹐這就是組織体系﹐或群眾体﹐造成某種情境或氣氛﹐讓每個人都被迫『先意承旨』群体之意﹐根本沒獨立表述自已個人的意思。這就是法國政治思想家說的『總意』(

General will)吧﹗

一九七二年﹐陽明山上開國大修憲﹐我問教我國際法的老師(曾任駐哥斯大黎加大使﹐也是國大代表)﹐這樣修憲﹐根本不符憲政原理﹐也相當矛盾﹔我老師回答我﹕『憲法這樣改﹐的確修得一塌糊塗。但是﹐大家都按黨意辦﹐沒人敢說﹐沒人有異議﹐我們就這樣糊塗通過了嘛﹗』這是我第一次﹐看到『群体總意』﹐凌馳『個人理智』。

今天﹐洛城一六零零電台有此一說﹐在施明德發動倒扁前一個月﹐有藍﹑綠﹑王﹑李代表聚會某大樓十六樓密會﹐決定倒扁綱領﹐目的不在倒扁﹐而是要建立內閣制﹐以解決憲法不合理的現制。請問﹐當年岩里登輝﹑施明德代表兩黨﹐以他們個人『智慧之高』﹐修出所謂可保台灣『長泰』四十年的憲法﹐為何不到幾年﹐就一塌糊塗了呢﹖相信也是某種制度群体意志﹐凌馳『個人理智』吧﹗

我不怨其煩﹐就是要說明洛城所有華僑﹐一個個『加』起來﹐只要沒有成為『群眾』一份子﹐就不會成為『全僑』有機体﹔因此﹐您雖是群眾之一﹐如保有個人理智﹐您就難謂是融入化合物裡的一分子。

說這麼多﹐實在是寄國家期望﹐於年青的下一代﹐希望您了解『群眾』﹐在我所引用的專家學者眼中﹐是有機体的意涵﹐不要誤解這些學者看法﹐加以亂推﹐如您例中﹐因我一人﹐而罵洛城所有華人『都是自私自利怯懦之輩』﹐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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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聊聊
    回應給: 大同(chenliyunn) 推薦1


Louis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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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我倒不認為道德會是亙古不變的唯一真理,他比較會是「當下」「多數人」所能接受的一種「客觀標準」。

就像可能千年前強調女性要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是謂女德。

時代不一樣,中間當然也經過許多改朝換代,東西文化的交流洗禮,人心思變,政經環境轉變等等等很多很多的原因。現代女子,可出得大門咧~~

至於「貪腐」,以前怎樣不重要,未來會怎樣也看不到,「現在」這樣的行為的確很難讓「多數人」接受

隨便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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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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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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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沒有道德還談什麼法治 ? 法律是可以隨便修改的,但道德是千古不變,不能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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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追求的是合理的制度,不是民主或者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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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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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邵爺
Louis Huang

民主,就是主權在民。

我個人認為,倒扁的活動,在民主上,絕對具有正當性,簡單的說,這是在要求程序上的正義。

但民主之後,常常接著法治。

從法治的角度上來說,倒扁毫無正當性。人民走上街頭是正當的,但是訴求是違法的。法治講究的是結果,定罪之前人人平等。

而國家,現在正是處於程序與結果間的爭議。民主國家不一定是絕對的結果論。而法制本身也很重視程序。無論今天倒扁是否被政客操弄,人民的聲音不應該被忽視。

這正是在檢驗總統到底是當一半人的總統還是全民總統。

全國人民現在屏息以待,法律是否能證明總統違法。但,其實從法律上來看,是毫無意義的。因為依照現行法令,總統就算要被起訴,也是任期結束之後。而[起訴]根本不代表定罪。所以在這種狀況下,要求人民遵守法治,是不是變成了緩不濟急?人民現在要求的是,政府應該用積極的作為來回應。

回過頭來,當我們在談民主、法治的同時,都不應該忽略,民主的精神和法治的精神,都蘊含更高的[道德標準]我們既然都明白,缺乏法律約束的民主,容易導致不理性的行為。而法律本身,亦有漏洞可以鑽。

難道沒人願意回頭來看看道德嗎?不應該看看法治和民主本身的精神嗎?立法的精神,不是讓你來鑽漏洞的。更何況是總統本身,更不應該。民主的精神,讓你上街頭受保障,但應該要保持理性。

以目前來看,施明德發起的倒扁抗爭,還保持理性,而執政當局卻仍在鑽法律漏洞忽視反對者,更沒有積極的阻止其支持者做非理性的卑葛。

領導者的意義就是要走在人民的前面,引領人民、國家。總統並不是沒有球可以丟,但是他從來都解釋不清,又出爾反爾。

我可以理解,他身陷於強人總統制的無奈,但是他個人以及其家族遭人非議的許多問題,並不是政客與媒體造成的。

他自己應該主動釋出誠意,來平息爭議,你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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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腐,就只是反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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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is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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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爺
大同

玩文字遊戲實在沒啥太大意義,我不敢自比為群眾代表,但有句話您說對了,我充其量是群眾之一,當您直指群眾無腦時,我自也在其一。以下,如有辱清聽,請見諒。

若果我說,所有居住在洛城的華人都是「自私自利怯懦」之輩,只為圖一己安逸,卻來隔空喊話,說些大家去自焚此類的話。(題外話:如果您要自比屈原,他不會是第五十一個跳汨羅江的人。)LA有多少華人我不清楚(這不是重點,總之為數不少),我也相信心繫祖國安危前途者大有人在,但如我之前所評「所有洛城華人」均是「自私自利怯懦」,您亦非洛城華人代表,我指洛城華人也非針對您一人,你也只是眾多洛城華人之一。小子也沒說過您是「自私自利怯懦」之輩!

呵,甘迺迪是誰?我不認識他,我只依稀記得他跟他老婆賈桂琳的風流佚事。喔,還有他被暗殺的故事也很精采。

再者,國家要我做的,至少在律法上所規定的,我一樣不缺。再提個題外話,請問您現在是繳稅給美國政府還是中華民國政府?

對於一些領導者「妄想」要鼓吹人民的支持去成就大位,在現在來講,很難很難,我們並不想去成就「一將功成」。

「國家」這頂高帽子小子消受不了,如果在古時候沒有選擇下,不得已就免為其難的戴著。如果我有選擇,至少現今可能還有點能力選擇,那就去挑頂舒服點的帽子來戴。也許有天我也會拿著「紅色」的米國護照,那時,我可能會對像是布希挑起戰爭、柯林頓跟李文斯基的事大加韃伐(假設我英文夠好),屆時吸引我的可能不是凱道而是白宮花園。

懂那些「為國為民」的道理,不代表什麼,懂了也未必要奉為圭臬爾後身體力行。時代在變,所有的價值理論都在變,過去的,並不表示現在適用,現在強調的,也不表示未來行得通。隨便舉幾個例子,您也可以去翻翻像是Peter Drucker, Michael Porter, Tom Peters他們的一些論述,曾經他們所推崇的理論、財星榜上的企業,現在還剩下多少?但是我們現在說他們錯,對否?天曉得後面跑出來一個叫做網路的玩意,誰知道Michael Dell用直銷賣電腦可以幹掉IBM,Barnes & Nobel可能作夢也想不到後面會跑出來一個亞馬遜。

我們不會去管甘迺迪還是林肯、孫中山說過什麼,那不會有太大影響,舉個例子,我老子一直希望我幹公務員,我連老子的話都不聽,就別提那些跟我八桿子打不到一起的先賢還是先烈。我不想也無能跟他們放在一起被膜拜。對錯與否,現在誰也說不準,但至少,我們對於過去的知識或是前人的經驗認知,也許會成為現在行為準繩的一個參考,但不會是標準。我們會根據各種客觀現實、主觀能力去找到一個讓自己快樂的方式。容我直言,天天把「和平、奮鬥、救中國」掛在嘴上不見得有效,也不是每個人都有這能耐,我就是不懂,光說一些不顧客觀現實及現在主觀能力的話有啥意義?您可以崇拜孫中山,我也可以尊敬他,但我不會把他隨口說說的話當成是生活的全部。

國家國家,美國現在是您的家,台灣現在是我的家。有許有天您義憤填膺地放棄美國國籍回到台灣,也許有天我放棄台灣國籍移民美國,再若干年後,或許大陸政局環境有所改變,也許又放棄美國國籍拿中共護照,我不覺得這有些什麼對錯,想做就去做,有能力就去做,知所當為,行所當止。

扯遠了,反貪腐,就只是反貪腐,這只是我們現在的一個價值觀,覺得這是不應該做的事,所以出來吶喊。當然,如我前文,想也知道很多人對這場活動有高度「期許」,但這不甘我事,就像我們去餐廳吃飯,老闆從我們荷包裡賺錢,我讓我的胃吃飽,我不會因為討厭他賺的比我多就跟我的胃過不去。他們自打他們算盤,我管不著。

蒙您抬舉,小子不敢自認為有志青年。以平均壽命來看,一隻腳也進棺材了。

我們當然會保重,但只會為我們自己而保重。

文末,僅對所有洛城華人致上最大歉意,如有不敬,尚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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