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標題,請讓愚弟再用一次。
民主,就是主權在民。
無論是廣義的解釋,或者狹義的解釋,都從以上這句話開始。
精確的定義[民主]顯然是學術領袖們可能有興趣專研的主題,我很認同。
如果太公兄的論點是,精確才是好的。從某些角度來說,精確很好。但因此,是不是廣義的解釋就不好,這恐怕過於主觀,屬於邏輯的謬誤。
不過我想,您也許要強調的是[假民主真鬥爭],許多人太容易受到[假民主]的鼓動而不自知。所以要強調何謂[真民主]。我也認同。
有關太公兄提到的論述,我的看法是:
前蘇聯的共和建立,與主權在民,是從[結果]上認定。由於推翻帝制,君主被消滅,於是人民從君王取得國家主權,進而建立共和。
大英帝國的君主立憲(虛位共和),其主權在民,是由[程序]中認定。君主所擁有的國家主權透過立憲,轉移給人民。
至於其中主權在民的程度或者民主的程度,當然又根據其國家使用的制度有所不同。
從普世價值中,我們可以說蘇聯是集權、是獨裁。這只是相對於更民主的角度來去評價,他只是比較不民主。但是前蘇聯的立國精神當然是主權在民,人民共享國家。
所以我的結論是,沒有所謂的[精確的民主定義](我當然明白,民主政治的第一個指標就是人民有沒有言論自由),所以這個討論主題應該是[定義自由]。
從非常民主到不民主,其中的差別就是[自由]的程度。
說實話,我認為定義這些,是為了讓做學問能有系統,方便學習。這些主題的框架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他不是一杯水,科學家可以客觀、絕對、精確的定義一杯水,卻無法用同樣的標準來定義上述這些主題。
我們活在一個相對的世界中,當我說某人壞的時候,只不過是我認為比他好罷了。
關於太公兄提到施明德的荒謬,我的看法一樣:
人民走上街頭,就是民主的實踐,無論這大旗是真的還是假的,人民使用的權力是無庸置疑的。
民主 是死的,人民是活的。您也可以用 違法暴民或者無知民眾來形容這群人,我個人也沒有偏見。我前文也說過,施明德的反扁訴求,從[法]的角度上來看,是沒有正當性的。
當您提到施明德說:[必要時以暴制暴]。
那不是語無倫次。畢竟,革命與顛覆國家應該是施明德先生的專長,不用大驚小怪^^。
美國一向以最大的民主自由思想輸出國自居,他的兩黨政治被證明只有美國適用。美國又假民主之手,消滅了多少敵人?當恐怖主義燒到她家門口的時候,我們看到的是準備以暴制暴的自由世界共主。
我想,事實就是如此而已。
黑格爾常引述萊布尼茲的話:[凡存在、必合理]。太公兄所言的矛盾,正是合理之處。
如果不是執政者長期的忽視,也沒有今天的倒扁。
回過頭來,我想強調,自由的言論,其實可以反過頭來摧毀這個制度,美國的媒體不是正在重新思考新聞自由的定義,是不是該以國家安全與利益為前提。
所以主權在民,並不是什麼崇高無私的精神。民主只是人類在無止盡的慾望進化中產生的。
只要環境變了,專制也有可能再抬頭。事實上,全球正走向警察國家,法西斯會回來的。
如同我的標題:人類追求的是合理的制度。
換言之,當制度不合時宜的時候,人心就思變。
如有冒犯請多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