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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以討論主題發表拜讀雷兄的【心平氣和看阿扁事件】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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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賢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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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邵爺

另以討論主題發表拜讀雷兄的【心平氣和看阿扁事件】有感

(原回應文章因受頁數影響瀏覽不便,予以刪除。)

 由於當前「倒扁」與「護扁」群眾活動的紛紛擾擾,以筆者之愚見,則認為其本質即「倒扁就是反貪」「護扁就是助貪」

 阿扁身為總統而能獨享貪腐特權之「從心所欲不逾距」的理直氣壯,是受到了憲法所訂『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條文之庇護。所以筆者曾多次在所發表的論述中,即主張修憲將是項『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的條文予以廢除。

 至於將來對於總統確有必要的優遇,則可另特別訂定優遇條例;不知諸位先進認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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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要向阿扁總統請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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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賢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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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要問問陳水扁先生,他現在究竟是中華民國的總統還是【台灣國】的總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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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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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慕賢超凡

先脫下牠的烏沙 再來公投修  基本母法不能動 觸犯者處叛亂重刑是一定要的 我他媽的都贊成(我是彰化人但此次用官話沒用地方語ㄟㄟ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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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的修憲就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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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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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慕賢超凡
邵爺

耶,打了一大堆,竟然在按某個字的刪除鍵,全部都跳掉了,真是生氣咧.....

算了,反正我的意思就是,修憲並沒有什麼用.......眾所週知,這幾年來修法都被「修爛了」,根本就沒用,例如憲法第六條,明明就規定「國旗」的式樣,

陳師孟居然能說﹝國旗不代表國家﹞的鬼話,如此違法亂紀,也沒看到他被法辦啊更何況台聯黨還能夠舉行升旗,升它們﹝自訂的國旗﹞,如此重罪都沒人管了,

所以囉,憲法也許要修,但是跟陳水扁的不適任、民進黨的貪腐,是二碼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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